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對此,生活在這個世界的我們,還是有一定的心理準備的。
但我們心理沒準備的是:怎么也沒有想到,當下這個社會,咄咄怪事,竟會如此之多!自從重新回到“紅袖添香”寫文以來,時評,只能玩多合一了!
誰能告訴我,這一切,究竟是因為什么?
1.她將奶奶告上法庭,只為證明“我爸是我爸”。
2024年9月,京北張女士的父親去世,由于母親和爺爺已去世多年,她與奶奶相依為命。強忍悲痛、辦完后事、整理遺物時,她突然想起父親生前曾提及在銀行有一筆10萬元的存款。為了取出這筆存款,為了證明“我爸是我爸”,她跑了好多趟,耗時一個多月,結果都不能如愿以償。最終,只好通過起訴自己相依為命的奶奶,請求法院以出具調解書的方式,方才獲得父親的這筆遺產。
“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時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為最大政績,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讓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滿。”這段話出自2018年的新年賀詞。如今,8年的時間過去了,可多少人還日夜奔波在努力證明“我是我”“我爸是我爸”“我媽是我媽”“我們是夫妻”等等之類個人身份、人際關系、戶籍關系的路上!
“我們的目標很宏偉,也很樸素,歸根到底就是讓老百姓過上更好的日子。”這是2024年新年賀詞里的一句話。可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這位孤苦伶仃的張女士,為了繼承合法遺產,卻不得不將相依為命的奶奶告上法庭!
我很好奇:張女士起訴奶奶的理由、訴求,究竟寫的啥啊?
“要心中有群眾,時刻把群眾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認真落實黨的各項惠民政策,把小事當作大事來辦,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這是高層在青年干部培訓班開班式上強調的。“急難愁盼”一度成為年度流行語。可是,老百姓“急難愁盼”的問題,依然還是“急難愁盼”的問題。
以前見過有兒女把耄耋老人抬進銀行的,有人還要一次次證明戶口簿是真實的,有人為“證明我還活著”,要蓋幾個公章的;有人為了改名需要回原籍開“曾用名證明”,盡管戶口本上已經清晰標注了曾用名;還有人被要求開“健在證明”,以證明自己還活著;更有甚者,為了注銷亡父的手機號,被要求證明父子關系,盡管戶口本上親屬關系一目了然;
真不明白:為證明個人身份,一張身份證就能解決問題,為證明家庭成員關系,一本戶口本就能解決問題的事情,為什么有些單位、有些人,偏偏就那么愛折騰,究竟是為了什么!——是為了顯示你的崗位重要嗎?為了顯示你大權在握嗎?為了撈取各種外快、吃拿卡要嗎?
不是說要構建多部門共享共通的政務信息化平臺嗎?不是說要“變群眾跑腿為數據跑路”嗎?不是說一次跑腿、一次辦結,制定有“用章清單”嗎?
今天是5月14日,從2025年5月10日起,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婚姻登記實現了全國通辦,只需提供身份證即可!像結婚這樣的終身大事,憑一張身份證就可以辦理,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什么事情比結婚這人生大事更重要的了!
人在征途,很辛苦;人在證途,很無奈!
2.千萬別讓青島大媽轉身撞人案,成為“彭宇案第二”!
5月8日早高峰,劉某拎著菜籃子在人行道打電話,毫無征兆的180度大轉身,后邊埋頭趕路的王某剎車不及,直接撞飛了她。診斷書上的"右股骨脛骨折"讓大媽躺進了醫院,18.8萬的索賠單嚇得小伙子連夜找律師。
結果,法院調出監控,認定劉大媽負主要責任,但又說“王先生沒保持安全距離”,因此要賠償7萬 !
“安全距離”這個詞似曾相識,非常耳熟,想了半天,是新冠疫情時代的產物。看來,疫情已經過去3年了,可有些人并沒有真正免疫!不知道是哪部律文在什么時候規定的“行人得留安全空間”?于是有網友調侃,此后出門走個路,人人得帶把尺子,量距離是否安全?
更讓人惡心的是,自我感覺良好、自戀感又特強的當地中院,居然把這奇葩判決奉作圭臬,當作“普法典范”來宣傳!遺憾的是,發文12小時后,質疑聲浪淹沒了評論區,法院連夜刪文,關閉了評論功能!
這可真是:尷尬人難免尷尬事,葫蘆僧判斷門清案!
這讓我們想起了彭宇案中那位王法官的原話:“不是你撞的,你干嘛去扶她??”
如今,整整20年過去了,在我們這個有著五千年悠久歷史的文明國度,在我們這個有著尊老愛幼優良傳統的文明社會,老人倒地扶不扶,上升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2014年春晚小品《扶不扶》,那句“都什么時候了,你就不要再用排除法了”的經典臺詞,讓人笑里帶淚,淚里含笑!
但這笑,不是歡笑,而是苦笑;這淚,不是激動,而是悲傷!往小處說,這是一個法官錯判了一起案件;往大處說,是一個人毀了一種優良傳統,一個人毀了整個社會風氣!
好在,《法治日報》及時出手,沒有讓青島大媽轉身撞人案,再成為“彭宇案第二”!但身穿法袍、手握法槌的法官們,你可還記得你的責任、你的使命、你的初心?
3.開著救護車去旅游?真猛!
2025年5月12日,護士節當天,一段視頻在網絡瘋傳:公路上有一輛掛著海南牌照的救護車,一邊駕駛,一邊鳴笛。公路上其他車輛以為該車要去救治病人,所以紛紛對其避讓。
路是通往西藏墨脫的雙進單出旅游公路,救護車是隸屬瓊地經緯航空醫療急救服務有限公司(民辦營利性)的非急救醫療轉運車,現由派駐事發地的該公司派出單位使用!
民辦營利性公司,尚且如此囂張,那要是公辦非營利性質的公司,又該如何?非急救醫療轉運車,就敢一路鳴笛,那么若是急救救護車、急救醫療轉運車,這些人又該囂張到何種程度?
連醫療救護車的警笛都有人如此鐘情,如若這些人手中掌握著生殺予奪的大權,還不該全世界人都死絕,只有他們三人活著?
看來,在這些人眼里,公權力、公權益,等等,真他媽是好東西!
這起事件的處理流程照舊:相關部門發聲回應,調查后嚴肅處理當事人!俺只是奇怪:好多社會熱點事件都是這樣處理的,可那么多嚴肅的處理,為什么總是絕不了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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