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張曉鵬
5月15日是第十六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宣傳主題為“與民同心、為您守護”。5月14日上午,青島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8起經濟領域犯罪典型案例。
一、李某某串通投標案。2024年3月,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會同市南分局偵破一起涉及標的金額1400余萬元的串通投標案。經查,青島某工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實控人李某某,伙同青島某環保有限公司招標部門負責人高某某、劉某某等人,與委托招標公司及其他投標公司串通報價進行圍標,中標青島某環保公司項目,嚴重損害環保公司及其他投標人利益。2025年5月,該案已依法移送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二、夏某騙取出口退稅案。2024年3月,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會同膠州市局偵破“3.06”騙取出口退稅案,搗毀騙稅窩點4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3人,成功阻止2000余萬元出口退稅款被騙。經查,以犯罪嫌疑人夏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幕后控制多家進出口公司進行虛假的資金、物流往來業務,指使多家貨代報關公司虛構出口手續,操控國內空殼公司非法購買外匯,制造外貿收匯假象,并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利用虛假農產品出口業務騙取出口退稅款。2024年7月,該案已依法移送膠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三、孫某、徐某銀行卡詐騙案。2024年3月,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會同膠州市局偵破系列銀行卡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經查,2023年10月,犯罪嫌疑人孫某通過境外聊天軟件從許某處購得盜刷他人銀行卡的微型攝像機和讀卡器,并與其同學牛某一起將設備偷裝在ATM機上,對客戶銀行卡信息進行盜取,復制銀行卡后非法提款20余萬元。2024年11月,犯罪嫌疑人孫某、許某被膠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四、喬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2023年12月,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會同市北分局偵破喬某等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9人。經查,犯罪嫌疑人喬某、劉某等人非法盜用公民身份信息,在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過程中,篡改資料成立多家空殼公司,虛開發票,賺取開票費。現已查明,省內146家公司法人代表被冒充,涉嫌過票企業100余家,涉及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25年3月,該案已由市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五、宣某某非法經營案。2024年4月,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會同黃島分局偵破宣某某非法經營案。經查,宣某某自2023年4月份開始,在未取得國家金融服務資質以及資金結算許可的情況下,先后發展團伙成員趙某某等人,以淘寶店鋪虛假訂單的形式為客戶提供套現服務,共計轉賬套現流水1.74億元,非法獲利174萬元。2024年12月,犯罪嫌疑人宣某某被黃島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六、劉某某合同詐騙案。2024年2月,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會同即墨分局偵破劉某某合同詐騙案。經查,2022年12月,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謊稱自己是山東某農產品有限公司員工,以其能通過公司墊資向某單位提供食材并獲取高額利潤為由,偽造該農產品有限公司印章、偽造墊資合同,騙取夏某人民幣450余萬元。另外,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以投資工程項目可獲取高額利潤為由詐騙9人共計700余萬元。2024年4月,該案已依法移送即墨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七、劉某某非法經營案。2024年8月,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會同嶗山分局偵破涉案金額14億余元的劉某某等人非法經營案。經查,2022年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等人在未獲得證券業務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開發并運營資管平臺非法經營場外配資業務。該團伙通過發展代理招攬客戶,并提供3至8倍杠桿配資用于炒股,累計發展投資客戶530余人,非法獲利1200余萬元。2025年1月,該案已依法移送嶗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八、王某等人保險詐騙案。2024年7月,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會同李滄分局偵破王某等人保險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7人,挽回經濟損失50余萬元。經查,自2021年以來,王某等人購買高端二手事故車,維修后再購買高額車損險,先后在李滄區、市南區、市北區、嶗山區等地故意制造水淹事故、交通事故共計15起,獲取高額車損險賠付款80余萬元。2024年11月,該案已依法移送李滄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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