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每年都有很多人創業,但成功的人只有十之一二,大部分人創業都以失敗告終。作為普通人,要想創辦民營企業,需要跟大型國有企業競爭,跟強大的國外資本競爭,還要跟許多同行競爭,所以成功者只占少數。
如果人人都能心想事成的話,那么不就變成神了嗎?如果一個人把自己變成神,那么就離身敗名裂不遠了。
接受失敗,用微笑面對坎坷磨難,應該成為一種常態。
既然失敗是一種常態,那我們就應該用一顆平常心去包容關懷別人,一個正常的社會,不應該慕強欺弱,而應該讓大家都有出頭的機會,失敗后也能活下去。
我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不少人仇視富人,可是一個社會要創造大量財富,還真離不開富人。我們看看那些邊遠貧困山區,一個富豪也沒有,大伙基本上一起貧窮。而那些企業家很多的地方,比如杭州,社會經濟普遍富裕。
所以一個社會要發展,就必須鼓勵人們通過合法途徑致富,如果創業失敗的人太多,失敗以后變成老賴或者陷入絕境,后來者誰還敢去創業呢?
所以,要給那些真誠踏實做事,勇敢開拓創業的人留一條后路。讓他們有基本的保障,有東山再起的勇氣。而且全社會要包容那些創業失敗者,給他們基本的尊重和幫助。
一紙破產清算公告,將深圳一對退休夫婦推入輿論漩渦。
63歲的牛某與62歲的劉某,每月退休金合計僅1.28萬元,卻背負著1.26億元的巨額債務。這對曾為生活奮斗半生的老人,如今名下僅剩兩套房產、四間商鋪和一輛舊車,估價不過500萬元,與債務規模形成刺眼對比。
公眾的質疑聲四起:“這債是怎么來的?”“他們是不是職業背債人?”然而,當真相隨法律文書浮出水面,人們看到的卻是一個創業者被時代洪流碾過的殘酷樣本。
每一個時代都有弄潮兒,大潮過后只能裸奔,歷史在發展,總有些年齡偏大或者認知不夠的人被時代拋棄,哪怕曾經光輝燦爛。因為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從來不會等待任何人!
劉某名下的深圳市格特隆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曾是LED顯示屏行業的明星企業。這家成立于2006年的高新技術企業,手握全球最小的SMD18圓燈制造技術,產品遠銷海外。但光鮮背后,是無數中小企業為生存鋌而走險的融資困境。為獲取銀行貸款,劉某與妻子牛某在《授信合同》上簽下名字,以個人名義為企業債務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
說到LED,我還做過這方面的生意,當然只能慘淡收場。雖然這是一件先進的節能產品,但是這里面有一個悖論:如果產品質量太好,那么燈泡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更換,有的壽命能達到十年之久;如果產品太差,信譽掃地就會失去市場。產品太好的話,市場容量就那么大,做的人多了,最終還是掙不到錢。
它不像我們平時吃的飯菜,必須頓頓要有,這屬于長期耐用品,而不是日常消耗產品。市場很容易出現飽和掙不到錢,而開拓市場也需要極大的創新能力。
2020年12月,格特隆光電宣告破產。企業有限責任的屏障轟然倒塌,夫妻倆的簽名化作枷鎖,將他們與1.26億元債務終身捆綁。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齊礪杰一針見血地指出:“中小企業融資難是普遍現實,個人擔保是企業家為企業增信的常見方式。但創業失敗后,有限責任變成無限債務,企業家傾家蕩產也難以填補缺口。”
面對天文數字般的債務,這對老人選擇向法律尋求出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他們申請破產清算,愿將名下所有財產變賣償債,并在三年考察期內用剩余收入繼續還款。然而,公眾對“破產=免債”的誤解依然存在。
企業家自然面臨著巨大的創業風險,即便企業倒閉,他們還是竭盡所能償還債務,這說明了他們是有良知的企業家,哪怕是失敗了,社會和法律也應該給他們一個說法和保障。
廣東省破產管理人協會律師王利海解釋:“破產清算絕非‘一鍵清零’。債務人需接受嚴格審查,財產全面清算,考察期內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費后全部用于償債。只有通過誠信審查,法院才可能免除未清償部分。”數據顯示,深圳試點三年僅受理6例破產清算,絕大多數申請人通過重整或和解與債權人達成協議。牛某夫婦的案件尚在立案審查階段,法院將綜合聽證調查、債權人異議等情況,依法裁定是否受理。
這對老人的遭遇,折射出千萬創業者的生存困境。
齊礪杰教授感慨:“職業背債人是先有債務后找人頂包,而牛某夫婦的債務是創業失敗的自然結果。不能因噎廢食,否定個人破產制度對誠實創業者的保護價值。”
在深圳中院已受理的227件個人破產案中,217件通過重整讓債務人以未來收入分期償還,6件清算案均經歷嚴苛審查。個人破產法不是“老賴避風港”,而是為誠實而不幸的創業者提供“東山再起”的可能。
正如牛某夫婦的案例所示,當創業激情被現實擊碎,法律應成為托住墜落者的安全網,而非讓失敗者墜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這對老人每月精打細算的生活費,與曾經叱咤商海的企業家身份形成強烈反差。他們的故事,是時代浪潮下無數創業者的縮影。
個人破產法的落地,不僅關乎個體命運,更折射出一個社會對失敗的包容度。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角吹響,我們更需完善的制度保障,讓創業者敢闖敢試,即使失敗也能保留重新站起的尊嚴。
牛某夫婦的案件仍在審查中,但這場風波已揭開一個真相:在創業維艱的路上,個人破產法或許是最后一道防火墻——它懲罰的不是失敗,而是欺詐;它守護的不是財富,而是人性。當法律為創業者托底,才能讓更多人無懼風雨,輕裝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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