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7年5月30日,紹圣四年四月十七日,蘇軾接到將他貶為瓊州別駕、昌化軍安置的告命。(孔凡禮:《蘇軾年譜》,卷三十六,中華書局,第1261頁)謫命于4月4日發出,近兩個月后,抵達他謫居的惠州。蘇軾來不及和咫尺間的蘇轍惜別,內心不免困惑,并將不解和不平傾訴在給蘇轍的詩中,“胡為適南海,復駕垂天雄”。他為何被貶往天涯海角?
蘇軾像
開寶四年三月,太祖“以嶺南儋、崖、振、萬安等四州隸瓊州”,即今海南省;熙寧六年十一月,“廢儋州為昌化軍,崖州為朱崖軍,萬安州為萬安軍”。宋初,瓊州隸廣州,昌化軍即原儋州。“別駕”屬“流外官”,視同胥吏。
宋代貶謫地有“近里/遠惡州軍”之分,宋朝政治文化中,貶過嶺表涵義不一般,“過海”更是極致。宋代有案可稽的第一個貶往海南的是盧多遜。開寶六年九月十九日,盧多遜參知政事;九年十月二十日,太宗即位;二十七日,盧多遜拜相。太平興國六年九月十七日,趙普再入相;七年四月七日,盧多遜罷相。太宗與秦王廷美“兄弟鬩于墻”,“普廉得多遜與秦王廷美交通事”,趙普借機扳倒盧多遜,報復盧昔日“屢短之于上前”。
繼盧多遜后,八年四月,樞密副使弭德超誣告樞密使曹彬謀變,希望取而代之,結果,自己流放瓊州;乾興元年七月,章獻皇后以“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為名,將丁謂貶為崖州司戶參軍。史料所及,盧、弭、丁以后,僅盛梁、齊化基,二人官職低微,且均在大中祥符元年九月以前。
元祐間,“車蓋亭詩案”起,四年五月丁亥,前宰相蔡確“責授英州別駕、新州安置”。新州,今廣東省新興縣,屬大陸范圍,右宰相范純仁仍然認為,這個口子不能再開,“此路荊棘七八十年矣,奈何開之?”
總之,真宗朝以來,再未有人貶嶺南,更遑論“過海”。所以,蘇軾過大庾嶺,已有“今日嶺上行,身世永相忘”之嘆。(《蘇軾詩集》,卷三十八,《過大庾嶺》,中華書局,1982年2月第1版,第2056頁)另一方面,前后貶過嶺表,曾任宰執、侍從以上的文臣,無一不涉及宮廷政治,或與皇權爭斗有關。
紹圣間,內侍陳衍先于蘇軾“配朱崖軍”,繼蘇軾以后,已故宰相呂公著、司馬光、王珪追貶海南,四人罪名也無不與宮廷政治息息相關。具體而言,他們都涉及“宣仁之誣”,有“逆黨”之嫌。
“宣仁之誣”是“徐邸案”的先聲。蘇軾貶海南,或許因為他與“徐邸官”走得太近。陳衍出自“徐邸”,蘇轍被指“陰結宦官陳衍,伺探宮禁密旨”,(蘇轍:《欒城集》,附錄二,《蘇穎濱年表》,中華書局,1980年8月第1版,第1401頁)“責授化州別駕,雷州安置”,蘇軾作詩,有“莫嫌瓊、雷隔云海,圣恩尚許遙相望”之語,瓊州差一點就成為蘇轍繼雷州之后的下一站。(《蘇軾詩集》,卷四十一,第2243頁)
一
趙顥,初名仲糺,是英宗和宣仁皇后次子,神宗同母弟,哲宗皇叔。神宗即位,初封昌王、岐王、雍王;哲宗即位,先進封徐王,后繼封冀王、楚王。
紹圣四年閏二月十九日,蘇軾責授瓊州別駕;四月十八日,呂公著特追貶昌化軍司戶參軍,司馬光特追貶朱崖軍司戶參軍;二十四日,追貶王珪為萬安軍司戶參軍。
元豐末,《資治通鑒》成書,司馬光薦同編修范祖禹,除秘書省正字,范祖禹赴闕任職,司馬光為他餞行,言語間將太皇太后比作北齊婁太后,而“婁太后廢其孫少主殷,立其子常山王演”。(黃永年:《六至九世紀中國政治史》,山西人民出版社,2024年5月第1版,第16-23頁)邢恕因此認為,司馬光懷疑太皇太后欲廢哲宗,改立趙顥,而“雍王顥有覬覦心”,宰相章惇則進一步誣陷司馬光攛掇太皇太后效法婁太后。
學者王化雨認為,章惇、邢恕炮制“司馬光案”實屬“構陷”,目的是“向哲宗輸誠納忠,以鞏固自己的政治地位”。(王化雨:《北宋紹圣“逆案”新考》,《歷史研究》,2024年第6期)但比“宣仁之誣”或“司馬光案”真實性更重要的,是趙顥有無篡位企圖或行動,哲宗如何認定趙顥的動機和行為。
金中樞也認為,皇太后在擁立哲宗的議題上并無二心,“皇太后立孫之心愿,則益見剴切”。但宰相王珪在趙顥與哲宗之間首鼠兩端,“有疑似之跡”。所以,哲宗親政以后,就認定王珪“妄懷窺度”,“陰持兩端”,且“懷奸”、“二志”的“心跡較然”,既有動機,也有行動。
不過,趙顥未能得逞,哲宗繼承大統,改元元祐,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太皇太后垂簾聽政,趙顥進封徐王,趙覠進封荊王。趙覠是趙顥同母弟,“太子立,覠內助居多”,哲宗由延安郡王被立為皇太子的過程中,趙覠出力較多。
元祐三年七月四日,趙覠“暴得疾”,“至薨,口鼻皆流血”。薨前二日,殿前都指揮使燕達卒。金中樞認為,“彼兩同為輔立人,而遭遇如是巧合,頗值懷疑”。趙覠、燕達是輔立哲宗的關鍵人物,相繼死于非命,是十分可疑的,趙顥所為的可能性極大,這些都反證“顥有覬覦心明矣”,而且囂張而狠戾,對母弟痛下殺手。(國立編譯館主編:《宋史研究集》,第二十輯,2000年9月初版,第189-194頁)
元祐間,哲宗“淵默不言,九年側身端拱”,太皇太后臨朝,趙顥愈發蠢蠢欲動。趙顥王府的屬官稱“徐邸官”,于志霖、鐵愛花認為,“‘徐邸官’在元祐年間紛紛出任要職,這在北宋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高氏、趙顥及當時的宰執都在其王府屬官升遷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于志霖、鐵愛花:《趙顥的王府屬官與元祐政局》,《宋史研究論叢》,2017年第2期)
二
除“高氏、趙顥及當時的宰執”外,蘇軾兄弟扮演了重要角色。
于、鐵文章梳理的“徐邸官”,包括鄭雍、孫覺、鄭穆、陳軒、喬執中、盛僑、王汾、龔原、崔公度,但龔、崔主動遠離朝廷和宮廷政治。“徐邸官”多以舊黨分子為主,龔原是王安石的甥婿和門人,(劉成國:《荊公新學研究》,增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10月第1版,第186頁)道不同,或不相為謀,而崔公度,因史料匱乏,亦不贅述。
“烏臺詩案”中,因為“與軾意相同”,卻“與朝廷新法、時事不合”,而遭懲處的官員,有孫覺、陳襄、盛僑、王紛。(朋九萬:《東坡烏臺詩案》,商務印書館,1939年12月初版,第5頁)孫、盛都屬于“徐邸官”,另一“徐邸官”鄭穆是陳襄的妹婿,陳襄薦孫覺與蘇軾,孫覺為陳襄撰寫《墓志銘》,自稱“門生”,想必蘇軾亦然。
陳襄,字述古,福州侯官人。熙寧四年六月,蘇軾通判杭州;五年秋,陳襄知杭州,是蘇軾上司。十年,陳襄兼侍講,向神宗薦蘇軾、孫覺與胡宗愈,認為蘇軾“有文學可為詞臣”,孫覺“有學行、器識可備侍從”。
是時,蘇軾“權知河中府”。九年十月,蘇軾“(自密州)移河中府”,未赴;十年二月十二日,改知徐州。另外,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陳繹落翰林學士兼侍讀”,陳襄填補陳繹的空闕;十年正月二十五日,知河中府陸經再任,蘇軾改知徐州,因此,陳襄薦蘇軾必在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十年正月二十五日之間,可見,陳襄甫兼侍講,就迫不及待地薦蘇軾與孫覺。
元豐二年七月四日,“烏臺詩案”初起;十二月二十六日,塵埃落定,蘇軾貶謫黃州;未及半年,陳襄卒于京師。蘇軾謫黃州,“交游皆斷絕”,陳襄的弟弟陳章卻牽掛著蘇軾,“遠發藥石以振吾過者”。(《蘇軾文集》,卷五十七,《答濠州陳章朝請二首》,第1709頁)二蘇詩文中并未留下他們與鄭穆往來的跡象,但從蘇軾與陳氏兄弟的關系看,蘇軾與鄭穆絕不陌生。
列名“烏臺詩案”的,多為一時聞人,傳世文獻卻未見“王紛”其人,同書又稱“曾祖禹偁”,(《東坡烏臺詩案》,第16頁,明清諸版本亦寫作王紛)所以,“王紛”應為王汾之訛寫。王汾,字彥祖,皇祐五年,第進士甲科,司馬光即稱其為王禹偁“曾孫”,(司馬光:《涑水紀聞》,卷三,中華書局1989年9月第1版,第50頁)宋人筆記中均寫作王汾,可見“王紛”確為王汾。(《宋人軼事匯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6月第一版,第1344-1345頁)
早在熙寧二年八月,蘇軾與王汾、胡宗愈“同試舉人景德寺”,蘇軾與王汾相交已久。元祐五年,蘇軾又在給王汾的詩中憶起二十余年前的情形,不禁感慨萬千。(《蘇軾詩集》,卷三十二,《次韻林子中、王彥祖唱酬》,第1683頁)
鄭雍、孫覺是官職最高的“徐邸官”。孫覺,字莘老,官至御史中丞,與“徐邸官”崔公度、喬執中、秦觀同為江蘇高郵人。孫覺也是黃庭堅妻父,與黃庭堅母舅李常同為皇祐元年進士,蘇轍做過李常的僚屬。蘇軾與孫、李的往來,更早于他與黃庭堅、秦觀相識,蘇軾與孫覺、李常的詩文酬唱都多達數十篇,堪稱摯友。
綜上可知,熙寧間,孫覺、盛僑、王汾成為“徐邸官”之前,蘇軾就與他們過從甚密,他們占據了“徐邸官”的三分之一。不過,沒有明確史料證明,孫、盛、王與蘇軾兄弟在政治上彼此奧援或策應,但蘇氏與“徐邸官”鄭雍、喬執中翁婿以及陳軒關系曖昧,他們占據了另外的三分之一。
三
鄭雍字公肅,襄邑人,今河南睢縣人,元祐七年六月辛酉,自御史中丞除尚書右丞,《宋史》、《東都事略》之《鄭雍傳》,應源于官修國史,均稱“(再)改(尚書)左丞”,但《宋史·宰輔表》、《宋宰輔編年錄》以及《鄭公行狀》均未見此說。
鄭雍是唯一執政的“徐邸官”,假以時日,登庸拜相,也不無可能。但好景不長,元祐八年九月三日,太皇太后崩,哲宗親政,御史周秩揭發鄭雍“因徐王私于權臣以進”,紹圣二年十月甲子,鄭雍罷尚書右丞,唯一為鄭雍辯護的是錢勰,他與蘇軾并稱“元祐四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十,1979年11月第1版,第138頁)
周、鄭因為蘇軾結怨。元祐三年底,鄆州州學教授周穜上書,“乞以故相王安石配享神宗皇帝廟廷”。學者劉成國等考證,周穜、周秩兄弟是王安石的表侄與門人,政治立場傾向新黨,在舊黨完全執政的政治氣候下,周穜的提議顯得十分違和。
周穜差充鄆州州學教授,為蘇軾所薦。輿論壓力下,蘇軾“自劾以待罪”,要求嚴懲周穜,并將謀主指向呂惠卿,暗示“惠卿之流”借周穜測試太皇太后及朝廷底線。結果,“周穜罷歸吏部”,同時,“軾特放罪”,意即蘇軾有“妄舉之罪”,但朝廷寬大處理,不予追究。
按照文書運作程序,周穜的處理結果,先由“三省同進呈取旨”,形成“詞頭”,交中書舍人起草,再付給事中審核,通過后,才能作為正式文件,交尚書省執行。鄭雍“權給事中”,代行給事中職能,駁回處理結果。(綦崇禮:《北海集》,卷三十四,《鄭公行狀》)
鄭雍認為,朝廷肯定蘇軾對周穜行為性質(“擅議宗廟”)的認定(“以軾言為然”),就該嚴加懲處(“棄市”),僅“罷歸吏部”,過于姑息。鄭雍還與蘇軾保持默契,希望借機清算周穜及其背后勢力,以呂惠卿為首的“熙豐臣僚”,呂惠卿兄弟則是蘇軾兄弟的死敵。(他維宏:《元祐“調停”與熙豐臣僚:周穜獻議王安石配享神宗事發微》,《史林》,2023年第6期)
以上大概是鄭、蘇最早的交集。元祐六年二月癸巳,蘇轍自御史中丞除尚書右丞;三月辛酉,中書舍人鄭雍為左諫議大夫;同日,“徐王府翊善陳軒、侍講喬執中并為秘閣校理,王以例請故也”;(《長編》,卷四百五十六)八月辛丑,左諫議大夫鄭雍升為御史中丞,這是他得以執政的關鍵步驟。
歐陽修最初以“蹊田奪牛”譏諷包拯不光彩的上位模式,多指涉以構陷的方式,將在位高官拉下馬,自己取而代之的一種卑劣行徑。后來,蔡確運用得爐火純青,鄭雍為御史中丞,也有“蹊田奪牛”之嫌。
御史中丞趙君錫、御史賈易彈劾蘇轍,鄭雍為蘇轍解圍,并轉攻賈、趙,導致賈易外放,趙君錫被調離,鄭雍則取代趙君錫,成為繼任御史中丞,蘇轍的提攜不可或缺。所以,《王巖叟系年錄》認為,“趙君錫、賈易攻蘇轍忤意,雍從而擊之,議者曰:‘將篡。’已而果然”。(《長編》,卷四百六十四)
元祐初,賈易就與蘇軾結怨。迫于賈易等人制造的輿論壓力,元祐四年,蘇軾被迫出知杭州。此番風云再起,又源于賈易,他彈劾秦觀除秘書省正字不當,指責蘇軾故意夸大兩浙災傷。蘇轍是宰輔成員,他將賈易彈劾的內容私自透露給蘇軾,蘇軾安排“親情”王遹(弟王適為蘇轍婿)游說趙君錫;又告知門人秦觀,秦觀“往見君錫”。(蘇軾撰,孔凡禮點校:《蘇軾文集》,卷三十三,《辨賈易彈奏待罪札子》,1986年3月第1版,第935頁)
趙君錫與蘇軾“以道義交游”,秦觀除正字就是趙君錫所薦。但王遹、秦觀“往見君錫”,違反臺諫官“謁禁”,即職事回避制度。(虞云國:《宋代臺諫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7月第1版,第82頁)況且,蘇轍涉嫌“泄密”,即使蘇軾辯稱“皆非國家機密”,賈易仍抓住把柄,“劫持”趙君錫共同彈劾蘇軾兄弟。
賈易不斷翻舊賬,他先揪住蘇軾在杭期間“法外刺配顏章、顏益一事”;繼而又對蘇軾“題詩事”窮追不舍,“論蘇軾題詩怨謗”。給事中范祖禹、右正言姚勔、諫議大夫鄭雍先后為蘇軾緩頰,并集中攻擊趙君錫“雷同低昂”,蘇軾對鄭雍、范祖禹、姚勔心存感激。(《蘇軾文集》,卷三十三,《乞外補回避賈易札子》,第934頁)
鄭雍與蘇軾兄弟是同年,他們同時考中嘉祐二年進士。“宣徽使王公拱辰見公奇之,妻以其兄之子”,王拱辰,字君貺,原名拱壽,天圣八年狀元,仁宗賜名拱辰,是三蘇的伯樂、姻戚歐陽修的連襟。元豐五年初,文彥博、富弼組建“洛陽耆英會”,王拱辰“愿寓名其間”,趙顥娶馮拯曾孫,馮拯子行己同為“耆英會”成員。(司馬光:《司馬光集》,卷六五,《洛陽耆英會序》,四川大學出版社,2010年2月第1版,第1354頁)
鄭雍是王拱辰侄婿,蘇轍是王拱辰故吏。(《欒城集》,卷十四,《王君貺宣徽挽詞三首》,中華書局,1990年8月第1版,第286頁)鄭雍第三女嫁胡奕修,胡奕修從父胡宗愈與蘇軾是好友。元祐初,胡宗愈“與蘇軾、孔文仲各以親舊相為比周,力排不附己者”,所以,鄭雍先為蘇軾兄弟攻去政敵,蘇轍汲引鄭雍為御史中丞以至執政,都順理成章。
四
元祐七年六月辛酉,蘇轍自守尚書右丞除門下侍郎;同日,鄭雍接替蘇轍,除尚書右丞。元豐八年,左仆射王珪薨,右仆射蔡確遞遷左仆射,太皇太后詢問誰適合補右仆射闕,蔡確回復,“若以祖宗故事論之,則東廳參政合做”。“東廳參政”即門下侍郎,一旦宰相有闕,蘇轍將次補右仆射,鄭雍必將亦步亦趨,步步高升。
元祐后期,左仆射呂大防屹立不倒,蘇軾兄弟也寵眷不衰,右仆射卻走馬燈一樣,不停地換人。除眼巴巴地坐等以外,蘇轍還可以授意臺諫勢力攻罷右仆射,主動創造空闕,楊畏和鄭雍就充當了蘇轍的“打手”。
“畏與蘇軾、轍俱蜀人,前擊劉摯,后擊蘇頌,皆陰為轍地”。元祐六年二月辛卯,劉摯先蘇轍一步,自門下侍郎加右仆射兼中書侍郎,未及一年,十一月乙酉,劉摯罷知鄆州,就是鄭、楊彈劾與構陷的結果。
先是,王鞏行為不檢,卻“堂除”知密州,劉摯很可能予以包庇。“摯之子即王鞏婿”,鄭雍便順勢攻擊劉摯,最終以王鞏罷知密州僥幸過關。但鄭、楊很快截獲劉摯回復章惇諸子的私信,有“自愛以俟休復之語”,添油加醋以后,呈報太皇太后。蔡確、章惇、邢恕宣稱有“定策之功”,指控太皇太后“有廢立意”,而“以俟休復”暗示他們欲待太皇太后還政以后,卷土重來,翻轉乾坤,清算舊賬,勢必觸犯太皇太后的大忌。
鄭雍、楊畏還指控“摯預交章惇子弟為囊槖,以冀後福”,“疏奏,上始有逐摯意矣”,這是劉摯罷相的始末。(徐自明:《宋宰輔編年錄校補》,卷之十,中華書局,第597頁)《宋史·劉摯傳》認為,“休復”語出劉摯給邢恕的回信,該記載可能源于《邵氏聞見錄》,先為李燾所引。(《長編》,卷四百六十七;《宋史》,卷三百四十,《劉摯傳》,第10849頁)
劉摯罷相,蘇轍卻并未能如愿次補,而是被蘇頌截和。元祐七年六月辛酉,蘇頌自尚書左丞守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同日,蘇轍自守尚書右丞除門下侍郎,攀上權力高峰;鄭雍也自御史中丞除尚書右丞,位列宰輔。
“楊畏攻劉相出,意謂必相門下侍郎蘇轍。朝廷復拜蘇頌為右仆射,畏又與來之邵言,蘇相留賈易謫命不下,為稽留詔命”。(《長編》,卷四百八十二)楊畏、來之邵繼續借題發揮,批評蘇頌在貶謫賈易的問題上故意拖延。同時,還以御史中丞李之純“與之(即蘇頌)連姻”,進一步裹挾李之純共擊蘇頌。
紹圣元年六月甲戌,右正言上官均彈章將呂、蘇視為一體。(《蘇穎濱年表》)因此,左仆射呂大防缺席了討論賈易謫命的御前會議,形跡可疑,剩余的三省長官中,門下侍郎蘇轍、中書侍郎范百祿、尚書右丞鄭雍基本屬同一陣營,必然與蘇轍保持一致。總之,若蘇轍、范百祿、鄭雍故意在賈易謫命問題上依違不決,蘇頌將陷于孤立無援的境地,而黯然出局,就勢在必然。
鄭雍、楊畏、來之邵接連將劉摯、蘇頌兩任宰相拉下馬,蘇轍仍然與右仆射失之交臂。邵伯溫認為,“太皇太后察見楊畏等私意,復自外召范純仁拜右仆射”。王铚也認為,“太皇太后覺言者觀望呂大防、蘇轍意,屢攻罷宰相、執政,以純仁舊德,故召用,待至國門始下制”。
總之,太皇太后識破蘇轍及其黨羽的伎倆,果斷舍棄蘇轍,同時打破常規,空降前宰相范純仁拜右仆射。只是楊畏、來之邵甚至蘇轍仍不甘心,“畏等陰受風旨”,“俱論純仁不當為相”,蘇轍的爪牙楊畏和來之邵繼續彈劾范純仁不宜為相。(《長編》,卷四百八十二、第四百八十四)
五
元祐八年三月,御史董敦逸上書稱“川人太盛”,公開批判“蘇軾、蘇轍、范百祿輩”援引朋黨,培植勢力,“惟蘇軾為多”。(《長編》,卷四百八十二)蘇軾援引的“親知及其鄉人”中就有一名“徐邸官”——陳軒,蘇軾舉陳軒自代,陳軒官至中書舍人。(范祖禹:《范太史集》,卷五十四)
范祖禹,字純甫,成都華陽人,范百祿從子、呂公著婿。范祖禹為子范溫娶秦觀之女為妻,蘇軾為第三子蘇過娶范百嘉之女,(晁說之:《景迂生集》,卷二十,《眉山蘇叔黨墓志銘》)華陽范氏與眉山蘇氏關系始終密切。范祖禹也向朝廷舉薦“徐邸官”鄭穆、鄭雍,認為二鄭可“備講讀之職”。(《長編》,卷四百三十七)
另一“徐邸官”喬執中官至給事中,與鄭雍為“婚姻之家”。(《鄭公行狀》)蘇軾《答喬舍人啟》,就是寫給喬執中的。(《蘇軾文集》,卷四十七,第1363頁)元祐七年十月辛酉,“中書舍人孔武仲兼直學士院,起居郎喬執中為中書舍人,起居舍人姚勔為起居郎,右司郎中呂陶為起居舍人,考功員外郎高士英為右司員外郎,直集賢院兼侍講吳安詩為天章閣侍講”。
除楊畏、來之邵把持的臺諫勢力,兩制(翰林學士、中書舍人)、左右史(起居郎、起居舍人)、侍講都在歷次權力斗爭中占據重要位置。這批集中提拔的官員,除高士英外,都和蘇軾、蘇轍關系密切,呂陶與孔氏兄弟都被明確認定為“蜀黨”。是時,中書侍郎范百祿、門下侍郎蘇轍分別職掌官員差除的提名與審核,他們的晉升必然和蘇轍、范百祿的薦引與提攜分不開。
所以,董敦逸關于蘇軾兄弟與范百祿的指控絕不是空穴來風,上官均更毫不掩飾地痛批,“范祖禹、喬執中、吳安詩、呂希純四人者,皆附會呂大防、蘇轍好惡”。呂希純是范祖禹妻兄,吳安詩是范祖禹從姑父。
“御史黃慶基、董敦逸憤發彈奏蘇轍等專權之罪”,而“李之純、楊畏、來之邵希附軾、轍等,反指慶基、敦逸以為誣陷忠良”,最終,黃、董“謫守軍壘”,足見“二蘇”勢力不可小覷,而且與“徐邸官”糾纏不清。
高士英、高士敦,俱太皇太后“從弟也”,意即趙顥母舅,高士英還是高氏族人中少有躋身文官序列的。元豐八年九月己酉、元祐元年八月己亥,高士敦先后副范百祿、蘇軾使遼,雖未成行,卻因此結緣。三年四月初二日,高士敦為成都鈐轄,(《蘇軾年譜》,卷二十七,第826頁)軾、轍、黃庭堅均賦詩送行。(《蘇軾詩集》,卷三十,《次許沖元韻送成都高士敦鈐轄》,第1582頁;《欒城集》,卷十五,《送高士敦赴成都兵鈐》,第303頁;黃庭堅:《山谷詩集注》,《山谷外集詩注》,卷第十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第1019頁)
五年十二月,高士敦任滿,改知邢州。向太后也為弟向宗良爭取同一差遣,蘇轍時為御史中丞,認為“二人皆外戚之家,而奪一與一,于體不順”,朝廷不能厚此薄彼,積極為高士敦爭取,可見,蘇軾兄弟與高士敦往來不斷。(《長編》,卷四百五十三)“元豐末命”時,高士英、士充兄弟與王珪、趙顥曖昧不明,卷入“廢立”陰謀中,而高士英升任都司郎官,蘇轍、范百祿施以援手,不排除蘇軾兄弟因而與趙顥暗通款曲。
另外,蘇軾還與趙顥同產姊/妹婿王詵是摯友,又與王克臣為僚友。(蘇軾:《蘇軾詩集》,卷三十一,《王鄭州挽詞》,第1637頁)王克臣,字子南,其子師約是趙顥另一姊/妹婿。
紹圣三年九月,趙顥薨,哲宗親政,以章惇、蔡卞為代表的新黨成員入朝,極力整肅舊黨人士,哲宗對太皇太后以及“徐邸”的猜忌和嫌惡,也為章、蔡清洗異己分子創造了由頭和契機,而蘇軾、陳衍被貶海南以及司馬光、呂公著、王珪追貶海南,都是在這一背景下進行的。
紹圣四年底,“同文館獄”爆發。曾布時知樞密院事,他將梁燾與蘇軾兄弟相提并論,完全可以作為理解蘇軾境遇的一種鏡像或參照。梁燾、字況之,今山東東平人,是“朔黨”領袖,蘇軾是“蜀黨”領袖,彼此是政敵,蘇轍黨羽攻罷蘇頌,梁燾是宰輔中唯一為蘇頌辯護的。
“同文館獄”起,劉摯、梁燾涉嫌與“徐邸”交通,對于如何處置梁燾,曾布稱,“燾更有罪惡,亦不過徙海外”。曾布與哲宗心照不宣,“徙海外”就是懲治與“徐邸”交通者的最后選項。后來,朝廷欲遣呂升卿、董必“誅(涉同文館獄)諸人于嶺南”,首當其沖的,是責貶雷州別駕的梁燾。所幸的是,“是日晚,聞梁燾卒”,而未能成行。
蘇軾兄弟與“同文館獄”毫無關聯,但曾布諫止“誅諸人于嶺南”,卻屢以二蘇為言,“軾、轍聞其來,豈得不震恐?”這也表明呂升卿、董必所誅雖以涉嫌“同文館獄”的“朔黨”為主,蘇軾、蘇轍也概莫能外,或許就因為他們也與“徐邸”有關。
元符元年三月,蔡京、安惇為“同文館獄”結案,將“司馬光、劉摯、呂大防等”并案處理,“以王府為要途,以朝廷歸私室”是其中關鍵。“王府”即“徐邸”,可見哲宗對皇叔趙顥的芥蒂至深。
司馬光、呂大防都與“同文館獄”毫無關聯,“等”字所指涉的“諸人”,也包括蘇軾、蘇轍,只不過僅以曾任宰相司馬光、劉摯、呂大防一筆帶過。況且,上官均就將呂大防與蘇轍相提并論,朝廷“初議令(呂大防)過海”,但哲宗認為“大防誠樸,為人所賣”而作罷,而“賣”呂大防的,極為可能就是蘇轍。同樣道理,蘇軾更具號召力,所以,最終“過海”的只是蘇軾而非蘇轍,深層背景應該也是與“徐邸”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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