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出臺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管理實施規范后,肇慶于全省率先發布《肇慶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為公共數據從“資源”向“要素”轉化提供合法路徑。
5月15日,肇慶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辦法》進行解讀。
據悉,公共數據是指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履職盡責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數據,作為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其公共性、權威性、基礎性等特征,對于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優化公共服務供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辦法》共6章33條,明確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活動的范圍及各參與方的職責,規定公共數據資源的授權、供給、運營及安全管理等流程,以提升公共數據資源依法合規開發利用水平,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提高政府治理效率。
《辦法》明確適用范圍和各方參與主體職責,建立健全授權運營體系。《辦法》構建了政府主導、部門監管、企業參與的工作機制,清晰界定了數據管理機構、實施機構、運營機構、開發機構、數源機構、數源主體等各方參與主體的工作職責,形成了系統全面的授權運營工作體系。
《辦法》堅持發展與安全并重,規范授權運營活動。《辦法》遵循依法合規、公平公正、公益優先、合理收益、安全可控的原則,構建“一場景一授權,一場景一審定”的授權運營模式,并建立動態監管與透明化披露機制,保障公共數據安全性和合規性。
《辦法》有助于用好先進技術,保障數據安全可控。《辦法》要求做好全生命周期數據安全管控與技術創新,使用隱私計算、區塊鏈等技術確保“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防范數據關聯匯聚風險。建立分類分級保護、風險評估、應急處置等制度,嚴格管控原始數據直接進入市場。
《辦法》壓實各方主體安全責任,明確實施機構要聯合網信、公安、保密等有關部門,建立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安全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安全評估和審查,筑牢數據安全防線。
“通過建立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機制,明確數據目錄管理、分類分級、安全責任等規范,既保障數據安全與隱私,又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開發。”肇慶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海龍介紹,該局將圍繞《辦法》,持續完善配套機制建設,細化規范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流程,依法合規選取運營機構,以市場需求為牽引,推動一批高質量公共數據資源合規高效向市場流通,促進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應用,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同時,建立健全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安全管理機制,壓實各方數據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基本原則,切實保障數據流通安全合規。
采寫:南都記者蔡雯 通訊員 寧健彬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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