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村地區交通安全管理,確保交通安全形勢平穩,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區分局交巡警支隊在常態化開展農村地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同時,廣泛利用有獎舉報渠道,嚴查農村地區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5月6日20時許,交巡警支隊接群眾舉報,稱一男子疑似酒后駕駛車輛。接警后,支隊指揮室迅速鎖定車輛位置,并通知鐵山坪大隊民警設卡攔截,最終在海爾路上成功攔截該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小轎車駕駛人明某作出扣留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處罰。經進一步調查,駕駛人明某持有 A2 準駕車型駕駛證,日常從事貨運運輸工作。根據相關規定,其駕駛證在暫扣期間不得駕駛機動車,且需參加滿分學習考試。這意味著在未來 6 個月內,明某將無法從事其賴以生存的貨運駕駛工作,經濟收入和職業發展均受到直接影響。明某在得知處罰結果后,后悔不已。
警方提示:酒精會麻醉人的神經、降低反應能力,據統計,酒后駕駛發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駕駛的 15 倍。一次僥幸的酒后駕車,可能讓你面臨扣分、罰款、拘留,甚至失去自由;更可能讓多個家庭陷入悲痛,讓生命永遠定格在悔恨的瞬間。“一人酒駕,全家心憂”,切勿因一時貪杯,讓法律嚴懲與家庭悲劇同時降臨。
以下行為發生在我區農村道路上的違法行為被舉報查處的,均設有相應的獎勵:
舉報客運車輛、校車、七座(含)以上面包車、摩托車超員的,以及載貨汽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的,機動車違反禁止通行規定的違法行為,可獲得50元獎勵。
舉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駕駛無牌證機動車的,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可獲得200元獎勵。
舉報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的,可獲得500獎勵。
舉報農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的,警方將根據線索價值,按照事故等級給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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