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茶陵縣民政局財務人員何艷利用職務便利,侵吞、挪用困難群眾電費補貼170余萬元(人民幣,下同)。
▲圖為茶陵縣民政局(圖片來源:網絡)
據媒體5月15日報道,湖南省茶陵縣思聰街道輝山社區廠礦居民區內的一座老平房,72歲的唐秋珍已住了大半輩子。唐秋珍最近突發心梗加上多種基礎病,光重癥監護室就住了4天。如今每個月吃藥還得花不少錢。
因為家里經濟條件緊,唐秋珍用電很省,老人說,“電費一次交50塊,交一次可以用上一個多月。”
根據官方政策,全省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可享受10度電的減免。根據湖南電價,唐秋珍和老伴每年可拿到約70元的電費補貼。
唐秋珍沒想到,這些用電補貼,被人偷偷動了手腳。
“電費補貼好像有兩年沒發,不知為啥?”2024年,茶陵縣收到一些困難群眾的反映。
全縣清查發現,“趴帳資金”“僵尸賬戶”以及背后存在的違紀違法行為。
▲洪琥繪(《諷刺與幽默》供圖)
2024年8月,茶陵縣民政局會計何艷迫于壓力,到縣紀委監委主動投案。
2016年,時任縣民政局財務股股長的何艷,發現社會救助局對公賬戶并未注銷,且里面還有2014、2015兩年未發放的困難群眾電費補助款420余萬元。何艷知情未報,其他人也未能發現這420余萬元資金的公家賬戶,由此成了她一人隨意掌控的“僵尸賬戶”。
2017年3月,何艷為了給自己在某銀行工作的外甥攬儲,開具轉賬支票,將106萬元從社會救助局對公賬戶轉賬至個人賬戶,隨后又用此款購買了理財產品。
此后,何艷觀望了約2年時間。2019年,她發現“僵尸賬戶”依舊處于失管狀態,便再次從賬戶中轉賬20萬元,直接開具支票用于充值美容卡、房屋裝修等個人消費。從2016年至2021年,何艷分9次轉走賬戶內資金共計170余萬元。
今年4月2日,何艷因貪污罪被茶陵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有網友跟貼質疑,這是一個人的錯?
報道說,財務管理混亂。何艷是單位會計,出納雖另有其人卻形同虛設;社會救助局對公賬戶的銀行預留財務印鑒和電子印章,均由何艷一人管理。資金長時間“趴帳”。涉及3萬多戶困難群眾的420余萬元民生資金,2年時間未能及時發放,居然無人問津。賬戶托管有漏洞。社會救助局機構撤銷后,沒有對賬戶和資金及時盤底清理,大額資金處于監管“真空”,給何艷“螞蟻搬家式”貪腐留下空間。(作者: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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