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南京市江北新區2025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出爐,一起來看——
入學條件
(一)應屆小學畢業生入學年齡原則上在15周歲以內(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年滿十六周歲且接受義務教育未滿連續九年的大齡小學畢業生,在對口初中校尚有多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安排入學。
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招生
1.施教區招生 施教區內應屆小學畢業生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僅為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一致。戶籍遷入和產權證辦理時間應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
(1)施教區內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一致,屬下列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按正常入學處理:
①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
②父母離異,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戶籍隨法定監護人,并在施教區常住的;
③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戶籍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雙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④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自出生起即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雙方在本市范圍內均未購買或未分配產權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籍從未遷移過的。
(2)有關入學審定中其他特殊情況,按照以下原則辦理:
①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家庭因拆遷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區購置房產,根據拆遷安置協議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區確定就讀學校;已在本區購置房產,則根據房產所在地的施教區確定就讀學校(是否拆遷以簽訂拆遷安置協議為準,拆遷安置協議簽訂時間截至2025年7月31日);
②應屆小學畢業生家庭通過購置本區房產并遷入戶籍入學,戶籍遷入和產權證辦理時間原則上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在此時間之后的,根據產權房所在地施教區學校空余學位情況,以所在家庭的戶籍遷入時間先后依次安排。該施教區學校學位不足,無法安排的,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到其他學校就讀; ③應屆小學畢業生家庭通過購置本區二手房取得施教區學位,入學當年該二手房原戶籍家庭須無適齡兒童少年在該施教區學校就讀;
④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入學條件審核中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根據各校學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到本區公辦學校就讀。
2.隨遷子女入學
戶籍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省外市(縣),隨法定監護人到江北新區(同住)合法務工的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到新區公辦初中就讀,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進行登記查驗:
(1)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監護人(下同)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居住證(居住證辦理時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
(3)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在寧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如: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寧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有效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辦理時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
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在本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完成后,對完整提交上述材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對隨遷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報名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的,一經查實即拒收該生入學。
3.殘疾兒童少年學生入學
本區戶籍殘疾兒童少年,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到施教區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視障、聽障兒童少年到市盲校、聾校就讀,智障兒童少年安排至新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新區特殊教育指導中心依法對特需兒童少年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
4.優撫對象、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入學
在義務教育招生入學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的子女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以及從事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等其他符合現行優待政策的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全國勞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對江北新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等。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等子女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政策照顧對象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教育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后,根據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二)民辦學校招生
1.南京(大廠)民辦育英第二外國語學校、南京曉莊實驗學校、南京明道學校、南京金地未來學校和南京安生學校等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工作按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2025〕10號)文件要求執行。學校招生簡章(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經教育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按照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和市教育局審批的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2.民辦學校均實行免試按計劃招生。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初中部招生計劃小于其小學部直升需求人數時,僅面向校內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在保證小學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3.有參加電腦隨機派位需求的本區戶籍學生,根據學生本人戶籍和學校招生范圍填報派位志愿。小升初學生可在民辦初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中最多選2所報名。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直升的學生,可在其他民辦初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中最多選1所報名。報名后,被電腦隨機派中的學生(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時,報名的學生視同派中)及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確定直升的學生,需在統一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到學校現場確認,完成后續相關手續。如果被2所學校同時派中,則需明確選擇其中1所學校。逾期未到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
4.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時,家長可自愿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派位。 5.錄取后的學生不得被其他學校再次錄取,也不得回施教區公辦學校就讀;參加報名未被電腦隨機派中的,回原施教區公辦學校就讀;被派中后選擇放棄的,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日程安排
5月15日~19日,民辦一貫制學校征詢本校小學畢業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學生監護人辦理相關手續并簽字確認。
5月21日前,各初中依據本方案制定學校招生入學公告(或招生簡章),明確招生入學登記相關事宜,報教育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5月23日,各初中發布招生入學公告(或招生簡章)。
5月25日~30日,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登錄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5月28日~30日,外來隨遷應屆小學畢業生(含港、澳、臺)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登錄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登錄網址https://zs.jsnje.cn,或登錄“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務”專欄選擇“教育入學一件事”進入平臺,填報相關信息即可。平臺將根據填報的信息對戶籍、房產或居住證、在寧合法穩定就業證明等進行自動核驗。 區招考中心(地址:旭東路629號)和各公辦初中將同步為數據校驗未通過或有其他線下服務需要的應屆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提供線下服務。 6月4日,公布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計劃。
6月6日~7日,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通過網址https://zs.jsnje.cn,或登錄“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務”專欄選擇“教育入學一件事”進入平臺,填報電腦派位志愿。
6月28日,同步進行民辦學校和南京外國語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并公布結果。
6月29日,市教育局在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開通電腦派位結果網絡查詢。
7月1日~11日期間,被電腦隨機派中或通過南京外國語學校語言能力測評的學生及其監護人到相關學校,現場辦理錄取確認手續,截止時間為7月11日17:00。
7月12日~13日,確認直升民辦一貫制學校初中部的學生及其監護人到相應學校,現場辦理錄取確認手續,截止時間為7月13日17:00。
8月10日,應屆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登錄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查詢錄取學校信息。
8月11日,應屆小學畢業生到錄取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王穎
校對 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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