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16時08分,銀川市蘇某某騎共享電動自行車載同伴上路被交警查獲,因同伴年齡超過了12周歲,因此,對于蘇某某違規載人的行為,執勤進行了口頭教育和罰款處罰。
電動車不能載人,想必很多車主都是頭一次聽到,這樣的奇葩規定,正常人可能很難想得通,我們查閱資料后發現,事實上也確實如此。電動自行車是有限制的,載人時乘客需滿足一定的年齡要求,電輕摩則不能載人,電動摩托車可載一名乘客,既然如此,為啥還要設置一個后座呢?主要有三個原因!
第一、新國標強制要求
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后座設計是為了平衡腳踏時的重心穩定性。實驗數據顯示,無后座的電動自行車在腳踏騎行時,側翻風險增加 37%。
第二、市場需求響應
在歐洲市場,電動自行車普遍設計為 "家庭共享" 模式,后座可搭載兒童座椅,這一設計傳統被國內廠商沿用。但引入國內時,未同步調整法規適配性,導致 "設計遺留" 問題。
第三、成本控制考量
第四、統一模具生產可降低成本,廠商為適配不同市場需求(如歐洲允許載成年人),選擇保留后座結構,通過貼紙或說明書提示載人限制。
為什么電動自行車、電摩、電輕摩載人要求不同?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被定義為 "非機動車",其載人限制本質是對 "非機動車" 屬性的法律確認。這類車輛整車質量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400W,設計時速≤25km/h,其結構強度僅能承受一名12以下周歲兒童的重量(約30-40公斤)。若強行搭載成年人(平均體重65公斤),車體負荷將超過設計極限,導致車架變形、剎車距離延長等安全隱患。
反觀電摩和電動摩托車則屬于機動車屬性,電摩允許搭載成年人,但必須滿足更高的安全標準:車輛需配備ABS、前后碟剎等制動系統,車架鋼材厚度≥2mm,車身的長度、穩定性都有明確要求。電輕摩則不具備這樣的尺寸和安全強度,因此不能載人!
總結:
電動車不能載人并不是一概而論的,要看車型。為啥電動車要設計后座,更多的還是考慮到車輛的實用性,以及用戶需求和安全要求的折中。各位,你對此怎么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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