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吸引集聚更多優秀人才,助力根河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等規定,決定啟動“歸雁計劃”,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和計劃
(一)引進范圍
此次“歸雁計劃”原則上適用于根河市域外有意愿到根河市工作的,正式在編在崗科級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市屬企業人員,包含中央和國家機關、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有關單位設在根河市的機關、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工作人員。(以上均不含工勤人員)
(二)引進計劃
此次“歸雁計劃”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均有效,根據申請人“一人一議”的形式,隨時啟動工作程序。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歸雁計劃”在市委領導下統籌推進,由“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堅持事業為上。著眼全市各領域各行業,把握用人需求,突出政治標準,為基層一線注入新活力,集聚干事創業力量, 優先考慮政治素質好、專業能力強、崗位急需的專業人才。申請歸雁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分配,調入后須在根河市工作至少滿2年。
(三)堅持編內調配。歸雁人員必須在核定編制范圍內調配,不得超編制進入,編制類型須保持一致。不保留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轉任為職級公務員或職員。保留歸雁人員原職級、職員等級,三年內不使用調入單位職級數,從全市統籌數中予以解決。已有專技職稱,到崗后原有職稱能否聘任及兌現待遇需結合分配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如無空崗,可超崗位向下低聘一個等級。
(四)堅持執行回避。嚴格執行《公務員回避規定》和《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定》。
(五)堅持公平公正。“歸雁計劃”堅持依法依規,嚴格按程序公開透明操作。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擁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以及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申請時,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0周歲,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超過45周歲,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超過50周歲。
4.申請時,原工作單位和所在地區的組織人事、編制部門同意調出,并在《2025年根河市“歸雁計劃”報名表》(附件1)簽字蓋章。
5.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編制類型自由擇崗
1.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或“雙一流”高校、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2.取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
申請人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可按編制類型自由選擇根河市域內的工作單位,若意向單位無空余編制,事業編制人員可按《根河市人才專項編制“周轉池”管理辦法》,從全市人才專項編制“周轉池”中調劑使用人才專項編制,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則由組織部門協助選擇其他意向單位。
教育、衛健系統,原則上調至相應系統,可在系統內單位中選擇。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
1.未征得現工作單位及當地組織人事、編制部門同意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處于黨紀政務處分所規定的處分尚在影響期或處分期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尚在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年限或對調轉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列編渠道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或原錄用(聘用)手續不全的;
6.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7.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或不定等次的(新聘用人員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或有關規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
四、實施步驟
(一)發布公告
通過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enhe.gov.cn/)向社會發布《2025年根河市“歸雁計劃”公告》。
(二)申請與資格審查
1.個人申請
申請時間:2025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申請方式:采取網絡申請和電話申請方式進行,申請郵箱:ghsrchy@163.com,申請電話:0470-5231858。
報名材料: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掃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打包:
(1)申請人身份證(掃描件)。
(2)畢業證、學位證書、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利、科研成果以及獲獎情況證明等符合歸雁條件的基本材料(掃描件)。
(3)申請人提供所在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首頁及個人所在頁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公務員(參公)登記表(掃描件)。
(4)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掃描件)。
(5)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編制部門同意調出并簽字蓋章的《2025年根河市“歸雁計劃”報名表》(附件1)(掃描件)。
(6)申請人《無不得申請情形承諾書》(附件2)(掃描件)。
報名流程:申請人將以上材料的掃描件按序整理成PDF文件,文件并命名為“姓名+聯系電話”,上傳到指定郵箱(ghsrchy@163.com),申請人要保證資料真實、齊全、完整和清晰度,報名后,請電話告知工作人員。報送材料原件請妥善保管,組織考察時需提交書面版本。
2.資格審查
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凡是因未按要求報送材料、報送材料不全、信息內容有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審查未通過的后果自負。申請人要認真閱讀報名條件和要求,所填報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歸雁資格。
“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取消歸雁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人崗相適評估環節。
(三)人崗相適評估及考察考核
“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申請人的專業、特長、工作經歷等進行人崗相適評估。通過人崗相適評估的申請人,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考核;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及現實工作表現進行實地考察或函詢;借閱審核干部人事檔案,人事檔案審核標準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執行。
與通過考察考核的申請人確定引進崗位,達成一致后進行公示。
進入考察考核程序,無特殊原因,不得私自放棄報名。
(四)公示
對符合條件的擬調入人員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enhe.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歸雁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查實并作出結論研究決定是否調入。
(五)調動入職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經“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報市委編委會審議通過后,由擬調入單位為歸雁人員辦理調入手續。
六、紀律監督
(一)“歸雁計劃”實行回避制度。歸雁人員凡與用人單位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分配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用人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并簽訂《回避承諾書》(附件3)。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歸雁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歸雁計劃”公正性的,應當回避。
(二)“歸雁計劃”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歸雁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歸雁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違反工作有關規定的領導干部及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和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歸雁計劃”全程接受社會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歸雁計劃”全過程,任何環節、任何階段發現有歸雁人員不符合歸雁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歸雁資格。
本公告由根河市“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聯系電話:0470-5231858
監督舉報電話:0470-5225042
附件:1.2025年根河市“歸雁計劃”報名表
2.無不得申請情形承諾書
3.回避承諾書
根河市“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2025年根河市“歸雁計劃”報名表 .docx【16.98 KB】
附件2:無不得申請情形承諾書.docx【14.8 KB】
附件3:回避承諾書(1).docx【14.0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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