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盛傳一個消息,說有個博主炒美股,用5萬多美金,在三年半時間里累積交易了1.6億美金,結果被稅務局追繳上百萬的稅,
全網轉發愈演愈烈,儼然一副上面為了搞錢喪心病狂的樣子,
但有一說一這個可以說是一眼假,如果事情為真,他起碼要全倉換手3000多次,一天換手5次以上,
真有那么高頻,稅務局只收盈利不算虧損,也不太可能,否則做海外量化高頻交易的全得跑了,雞都沒了誰來產蛋?
當然,我并不否認海外可能征稅這事,而且這事在邏輯上也是必然,這幾年咱們炒美股熱度越來越高,國內稅收又不斷減少,為了平衡收入,未來遠洋征稅是不可避免的,
但目前實際情況來說,只針對大戶,對于資金量較少的,如果賬戶里面低于100萬刀的話,以目前稅務人力的情況,我相信上面是沒時間來找你的,這時如果出現了,你確實要當心稅務詐騙的問題,
已經有在傳,騙子正利用這點在實施詐騙,手法也特別簡單,就是偽裝成海外券商的官方,發個鏈接讓你補稅。
如果有人真點進去,還輸入了賬戶和密碼,那騙子就會把你股票賣完,再買一堆仙股做利益輸送。
目前已經有頭部券商站出來提示投資者券商并沒有向投資者單方面發送任何關于要求納稅的信息,只能說這類騙局防不勝防,警惕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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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回海外征稅本身,網上其實有很多魚龍混雜的信息,半真半假讓人難以分辨,我們再來好好扒一扒。
首先中國是沒有資本利得稅的,我們投資者需要繳納的是個人所得稅,
而根據《中國個人所得稅法》,只要你是「中國稅收居民」,就需要對全球范圍內的所得繳納中國個人所得稅,無論收入來源于中國境內還是境外。
而中國內地投資者的境外所得,是被歸為“財產轉讓所得”這一類的,需要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實際很多人討論的稅務問題也就是指這個。
那問題來了,怎么才能被定義為財產所得?
目前咱們財產轉讓所得政策里面,是不可以抵扣虧損部分的,比如你賣A房賺的轉讓所得稅基,不能用B房虧損的來抵扣,
這也是開頭“廈門稅務局事件”說到的情況,吧主表示只收了他盈利部分的稅,卻不看虧損的部分。
但實際根據我了解到的信息,內地稅務局都會酌情調整,比如允許虧損股票、基金抵扣,采取“賣出盈虧資產后,總盈利部分才征稅”的政策,
當然在這種情況下還是想節稅,解決方法就是少進行交易,只要你不賣出浮盈資產,自然就不會被征稅,
就和美股投資者類似,配置ETF長期持有還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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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內地稅務部門怎么能知道我在境外有多少資產?
這就不得不說CRS交換協議。
CRS是目前主流的一種信息交換機制,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推出;在CRS制度下,亞洲、歐洲、澳洲等主要國家和地區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券商等金融機構,都需參與信息申報。
因此,只要是合法合規的持牌券商,都需要遵照所在國的規定,將客戶的賬戶信息每年向當地的稅務機構進行申報。
而不同參與CRS的國家稅務機構,就會互換雙方的賬戶信息以方便全球征稅,
目前加入CRS的國家或地區已經有100多個,包括中國大陸、中國香港及澳門、新加坡、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德國、法國等。
所以只要你是在這一百多個國家里面參與投資,是都會被記錄在CRS系統里的。
然而,這當中不包括美國~
因為美國有自己的一套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簡稱FATCA)。
FATCA單獨要求其他國家的金融機構,要向美國匯報美國稅務居民的信息,這也是美國不加入CRS的原因,
而中美在2014年曾達成初步協議,約定中國向美國提供美國公民在華賬戶信息,美國則向中國提供中國公民在美國的賬戶信息,但該協議一直遲遲未正式生效,
考慮到雙方目前這糟糕的關系,搞不好這種信息真空期還會持續很多年,
所以理論上,目前我們在美國銀行的資產、美國券商的信息,內地稅務機關是無法知道的(除非你主動申報)。
這也是為什么現在很多人去開通美國券商,比如盈透IBKR,甚至去用美國銀行卡入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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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潛在可能收稅的部分就講完了,投資美股,除了資本利得稅,還有哪些稅收?
股息、利息及其他ETF分配收入
包括持有美股獲得的分紅、債券獲得的利息,以及ETF分配的各類收益,都可能涉及到稅,
一、股票派息:
這里需要區分是美國本土的公司還是僅僅在美股上市卻不在美國本土運營的公司。
美國注冊或者運營的公司股票:比如美股最經典的“七姐妹”等,如果這些公司派息,會預扣10%股息稅,直接在派息時代扣,不用另行申報或繳納。
注冊或者運營地非美國的公司:比如中概股們,像阿里巴巴,騰訊,這些公司派息不會預扣,而是由公司直接向股息來源國代繳,比如阿里巴巴就會直接向中國稅務部門申報代繳,內地投資者也不用再進行申報。
二、債券
關鍵在于區分債券的發行主體是政府還是企業,以及你是直接持有債券還是通過ETF持有。
美國國債(直接持有/ETF):一般是免稅的,不會進行預扣。
美國企業債(直接持有/ETF ):券商會預扣10%
三、美國REITs
一般不享受股息10%的稅收優惠!按默認30%稅率預扣。
REITs分配構成復雜,主要包含三部分:
普通股息: 主要來源于租金等運營利潤,一般按照30%預扣;
資本利得分配: 來自REITs出售地產的收益,持有一年以上大部分免稅,短期持有就視情況而定;
資本返還: 可視為返還部分投資本金,在沒超過本金之前,一般不預扣稅。
四、ETF基金
指數ETF:比如SPY、QQQ、VOO、VTI,券商會預扣10%股息稅,不用另行申報;
國債ETF:理論上是免稅,但實際操作中大部分券商會采用先預扣后返還的的形式,也有的直接不扣;
混合型ETF:稍微復雜一些,需要視成分而定。股票部分預扣10%,債券部分企業債預扣10%,國債則減免,REITs股息預扣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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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總結一下,過去投資這件事吧,不管境內還是境外,本身就都有“個人所得稅”,只是常年下來沒有實際征收,導致大家都習以為常,
但有錢的時候看不上這幾個小錢,現在情況不一樣了,后面隨時做好準備應對,
A股因為本身掙錢效應不佳,目前是常年免征,加之政策鼓勵回內場,未來免征也可能維持,
說到底還是看哪里效率高收哪里,總不可能對著禿子擼頭發,空薅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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