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榆林日報以《夫妻因離婚引發矛盾 吳堡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為題,對吳堡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進行了報道。
全文如下:
“有了這份‘人身安全保護令’,我心里踏實多了?!苯眨瑓潜しㄔ合蛏暾埲藦埬嘲l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書。
申請人張某與被申請人楊某本是夫妻,后因雙方感情出現裂痕,張某于去年4月起訴離婚,因不符合法定離婚條件,法院未予判離。此后楊某頻繁對已分居的張某進行糾纏、威脅和毆打。張某再次向吳堡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同時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經審查,吳堡法院認定申請人張某的申請符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隨即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書,并向雙方當事人,以及張某所在轄區派出所、社區等相關部門送達。同時,法院對實施家暴的被申請人楊某進行訓誡,明確告知其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需承擔的法律后果。
法官提醒,任何違法行為都會受到法律制裁。“人身安全保護令”作為重要法律手段,可以為受害者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保護。
來源:榆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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