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藥監局修訂完善《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使用管理辦法》,有力有效推動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落實。
一是持續優化法律顧問隊伍。根據藥品監管工作需要,建立外聘法律顧問和內聘法律顧問相結合的法律顧問隊伍,每3年按屆進行選聘。充分考慮法律顧問的業務特長及藥品監管領域涉法事務的特點,選聘18名社會律師、法學專家等擔任局外聘法律顧問。同時,吸收局機關各處室、分局、直屬單位公職律師10名擔任局內聘法律顧問。
二是深度發揮法律顧問作用。按照涉法事務的不同類別,分別規定了不同的法律顧問使用程序,創新法律顧問參與機制。明確案件類及其他涉法事務在邀請法律顧問論證前,應進行合議和會商程序。同時,在邀請外聘法律顧問參與各類法律顧問論證活動時,必須同時邀請公職律師參與、先行參加會商的相關監管業務處室人員列席,不斷提升機關工作人員解決疑難復雜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強化法律顧問執業保障。進一步加強對法律顧問履職情況的考核,細化法律顧問的解聘程序,促進法律顧問履職盡責、切實發揮作用。此外,規范公職律師會費繳納事項,積極探索公職律師跨部門、跨區域統籌調配使用,拓展公職律師履職范圍,不斷完善法律顧問執業保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