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的蔣先生舉報稱,自己在長沙縣騎摩托車時遭到風箏線勒喉,但因事發區域較廣,監控難以鎖定肇事者,已事發多日,但仍維權無果。
△蔣先生在騎行過程中被一根風箏線割傷。圖/受訪者提供
正常騎行遭勒喉,騎手險傷動脈:差點因此送命
19日,記者與蔣先生取得聯系。蔣先生表示,事件發生在5月10日,但截至目前仍無人站出來承擔責任。“當時我正在長沙撈刀河路騎摩托車,騎行過程中突然感覺脖子被一根線勒住。因為之前聽說有外地騎手被風箏線勒喉的事,我下意識地用左手護住脖子,右手捏剎車,然后連人帶車就摔倒了。從我碰到這根線到摔倒,全程僅幾秒鐘。”據蔣先生介紹,事故發生后,他第一時間前往醫院治療。負責診治的醫生曾表示,如果車速再快一點,后果不堪設想。
△事故發生后,蔣先生摔倒,并受傷。圖/受訪者提供
“我的車速比較慢,只有30碼左右,但即便如此,當時脖子火辣辣地疼,人已經嚇傻了。并且不止脖子,腿、手、肩膀也都受了傷。”蔣先生稱,事故發生后,他循著這根線,在一百多米外的河岸邊找到了纏住自己的風箏,但他自己也不知道這個風箏是別人無意間遺失的,還是故意扔在這里的,或者是因為看到他摔倒后逃跑了。
△蔣先生表示,現場還有市民的自行車被這根風箏線纏繞,險些受傷。圖/受訪者提供
“現場不止我一個人(受到傷害)。在我摔倒后,后面還有騎自行車的市民因為這根風箏線纏到自行車上,差點摔倒。”蔣先生說,他的傷情不算特別嚴重,受傷部位目前已經在愈合,但至今仍然心有余悸。如果當時沒有反應過來,后果將不堪設想。
“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很后怕,我當時擔心繩子割到頸動脈,聽說萬一頸動脈被割斷,人幾分鐘內就會有生命危險。”記者看到,蔣先生的脖子上至今還有一道長長的傷口,雖然傷口已經結痂,但仍然較為明顯。此外,他的手、腿等部位也有不同程度的疤痕。
“我已經報警了,但這片區域比較大,監控很難找到肇事者。目前我很生氣,但也無可奈何。”蔣先生表示,自己對此事感到無奈。這么多天過去了,這件事仍然沒有任何進展。
△蔣先生在河邊發現的遺棄風箏。圖/受訪者提供
“我想找到放風箏的人,讓他們賠償我的損失,并依法處理此事。同時,我也希望通過這件事提醒大家:放風箏的人不要隨意丟棄風箏線,不放的時候要收好;騎電動車、摩托車的人在騎行過程中也要注意風箏線可能引發的安全問題。”蔣先生多次向記者表示,自己不想再碰到這種事,也不想讓其他人再遇到類似的情況。
被“小小繩索”割傷并非偶然,律師建議:如遇此事確認侵權行為人身份至關重要
記者了解到,春季氣溫回升,外出采風、放風箏的市民人數增長,但也頻頻爆出因風箏線引發的安全問題。僅在近期,央視等媒體便有多起報道,2025年3月22日,河南安陽一名17歲男孩騎車時被風箏線割傷脖子。2025年3月22日,江蘇泰州一男子騎摩托車時被風箏線割喉。2025年4月20日,浙江杭州外賣員小李送餐時被風箏線割傷脖子,頸部有一道長達25厘米的勒痕。
△蔣先生的傷口依然清晰可見。圖/受訪者提供
另據科普中國介紹,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風箏線多為腈綸、丙綸、尼龍等材料,細線直徑只有0.2-0.5毫米,粗線直徑為1-3毫米,看似纖細柔軟,但拉力極大。且因多數風箏線為白色、灰色、半透明,在光照下幾乎看不見,也造成了部分安全隱患。
△蔣先生指出事發地與風箏遺棄的位置。圖/史繼超攝
上海錦天城(濟南)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吳震認為,確認侵權行為人的身份對于維權至關重要,市民如果遇到意外被掉落風箏線割傷的情況,建議立即報警并要求公安機關調查現場監控、風箏線殘留物等,確定可能的責任人或管理單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1165、1166條要求侵權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亦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1198條及相關法律規定主張由相關公共場所管理人(如風箏放飛場所的物業、管理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蔣先生發現的風箏轉盤。圖/受訪者提供
“受害市民需收集醫療單據、現場證據等材料,通過協商或訴訟的形式進行維權。可主張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需鑒定傷殘等級)、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吳震說。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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