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仁集團總裁、臺塑創辦人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日前遭爆包養20多歲的宋姓女子。宋女產下一子后,雙方因親子關系爭議對簿公堂,宋女開出超過10億元的天價和解金。宋女也接受媒體采訪,說出從認識到懷孕生子的經過。
根據島內某周刊報導,宋女表示,約在5、6年前,一名電視臺前高層在某網站上注意到她,主動約她見面,并將她引薦給王文洋。之后兩人保持交往一段時間,宋女說,生日時王文洋也會送禮物,有次還送她一只名表,隔年生日王文洋更送了愛馬仕柏金包。宋女指出,與得知她懷孕后王文洋只淡淡地告訴她只有流掉或生下來2個選擇,并承諾若生下小孩一年會給200萬,直到孩子20歲成年為止。
宋女透露,自己曾多次把孩子的可愛照片一疊疊交給王文洋看,還附上出生證明,但王文洋直接放進抽屜。宋女告訴王文洋,只想讓孩子過好一點,也能像哥哥姊姊(指王文洋的婚生子女)一樣讀好學校,但王文洋氣得大罵:“不一樣!”。
宋女表示,已將2人對話過程錄下,并呈報給法院。
5月19日,王文洋透過永然律師事務所發布3點聲明,全文如下:
一、本所當事人王文洋于去年接獲宋女之母提告,該案目前業經地方法院分案審理,然鏡周刊所刊載之宋女早于2020年間、,即由宋母向法院聲請停止宋女的親權,地方法院裁定停止宋女親權,改由宋母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故宋女已經不是該案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并無權利于法院程序主張權利。
二、本案是“家事事件”,依《家事事件法》第9條規定,審理程序采不公開原則,因案件已經在法院審理,且宋母已委請律師為其進行相關程序,自應尊重法院不公開的審理程序,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關于本案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重申尊重司法程序,也會由三位訴訟代理律師向法院陳述意見,并交由法院審理判斷。
三、本件新聞報導事件,均屬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的個人隱私,與社會公益無關,對于宋姓母女一再刻意向媒體爆料、意圖誤導媒體報道影響法院的審判判斷,這會對“程序公平”、“不公開審理”的制度設計造成不利影響。王文洋先生嚴厲譴責上述行為損害其隱私權及名譽權等不法情事,王文洋將會依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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