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進”向馬上辦欄目報料,稱儀征龍河金家橋北側,有人利用絲網、地籠等捕魚工具捕魚。
這名網友表示,絲網、地籠等,屬于禁用工具,用其捕魚,會影響河中生態系統。
他希望有關部門能重視,減少這類事情發生。
情況如這名網友所說嗎?馬上辦記者隨即來到該水域,進行相關調查。
網友報料
有人駕駛小船撒絲網捕魚
網友“進”是一名男性,家住市區。
前一段時間,微信朋友圈一組照片,引起了他的關注。
照片顯示,有人一邊駕駛小船,一邊將絲網布在河中。
他認為絲網捕魚屬于生產性捕撈,會破壞水中生態。這樣的捕撈方式應該被制止。
“我后來了解到,這張照片拍攝于儀征龍河金家橋北側。”
網友“進”說,他向馬上辦欄目報料,是因為對方捕魚行為太過夸張。
同時,他覺得這樣的捕魚行為,在這條河中應該不屬于偶發。
這名網友表示,他希望有關部門能重視該水域亂捕行為,加大巡查力度,保護好水中魚資源。
網友反映河段
船主回應
已認識到錯誤,不會再捕魚
接到網友報料后,記者隨即來到金家橋附近,進行實地探訪。
站在金家橋上,查看附近水域,未見水面上有絲網存在。
在金家橋北側一百米處河邊,記者找到了網友照片中的小船。
順著這條線索,記者很快找到了小船的主人。
“河邊這條船確實是我的。”
一名家住附近的男子介紹,河邊小船已購買兩年,是從正規廠家購得。
船買回來后,他對小船進行了一些改造。
他購買小船的目的是為了休閑,并不是為了捕魚。
前幾天下午,他確實駕駛船只,在河中布網捕魚。
“我只是偶爾捕魚,不經常捕。”
這名男子表示,考慮到絲網對水域生態的破壞,他決定以后不在河里捕魚。
記者調查
居民稱不少船只在此捕魚
這條河里捕魚情況多見嗎?
馬上辦記者就此進行了相關調查。
“你看,遠處河邊上停了一艘船,這條船也是捕魚用的。”
在現場,一名路過的居民告訴記者,遠處的小船帶有動力系統,捕魚量比無動力小船捕撈量大。
據他觀察,這條河里從事捕撈的小船超過十艘,其中包括無動力船只和有動力船只。
“這些人有的白天捕魚,還有的夜里出來捕魚,時間并不是很固定。”
網友供圖
“以前這條河邊上釣魚人挺多的,如今釣魚人數大不如前。”
一名年齡較大的居民介紹,這條河連接其他河流,魚資源相對豐富,曾經不少釣魚人到該水域釣魚。
但隨著違規捕撈行為越來越多,導致釣魚人的魚獲變少。
因此,前來釣魚的人也變少了。
此外,他還發現,除布絲網捕魚外,還有些人喜歡在河里下地籠捕魚。
部門回應
將現場核查,加大巡查力度
“下地籠等捕魚方式是不允許的。”
儀征市漁政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水域不屬于禁漁區,但不允許用地籠捕魚。
如有人在河里安放地籠,涉嫌非法捕撈,他們將派人到現場調查核實。
市民如遇到這類情況,可第一時間向12345反映或者撥打110報警。
下一步,他們將加大巡查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北京市高朋(揚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沁茗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第三十條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制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捕撈的漁獲物中幼魚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禁止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王沁茗介紹,在禁漁期或使用禁用的漁具捕魚均構成違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對其處以罰款,如涉及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來源|揚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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