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陽和平與時邁兩位老師到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遞交刑事自訴狀,狀告劉司墨(未明子)對其進行誹謗和誣陷,要求法院懲處誣陷者。
4月1日,吳中法院通知兩位老師到法院面談。面談當日,法院屏蔽了手機信號,在安檢時沒收了陽和平隨身攜帶的藥品。三位法官(吳中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徐國聰,時任吳中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現任吳中區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庭長張寅,吳中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王凡)以案件內容“涉及意識形態和國家安全”,此類案件不屬法院的管轄范圍為由,不予立案,并不出具“不予受理”的書面答復。當日,吳中法院用一輛車把“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幾個字擋住,不敢示人。
4月18日,陽和平給蘇州市政法委書記寫了一封公開信,4月19日,時邁給時任蘇州市委書記寫了一封公開信。陽和平和時邁在信中向蘇州市兩位領導反映了吳中法院違法之事,兩封公開信引起了國內外人士的廣泛關注和熱議。
5月20日,吳中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何亞平,吳中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王凡到北京找到陽和平,令人意外的是,兩位專業法律人士并未談論法律問題,也沒有認識到吳中法院的違法問題,而是給陽和平上了一堂“輿論課”,核心意思是此案可能會造成輿論失控,并勸說陽和平作為一個名人不要跟未明子這樣的人計較,并表示吳中法院經過充分討論,還是不予立案,并不出具任何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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