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江湖上有句話叫,人生如戲,全靠演技。但泰安法院這回,估計是把壓箱底的劇本都給翻出來了,主角自己都傻眼了:
你不按套路出牌啊!
話說這出大戲的主角,叫律勇。
擱以前,那也是響當當的人物,什么“泰安市人大代表”、“優秀村支書”的光環戴著,走路都帶風。
可風水輪流轉,轉眼間,他就成了(2023)魯0911刑初233號《刑事判決書》里欽定的“惡勢力老大”,刑期十三年,不多不少,安排得明明白白。
這判決書,本身就是個傳奇。根據自媒體“法治緩沖區”作者“雨聲2008”的披露,明明是泰安市岱岳區法院審的案子,判決書上那鮮紅的公章,赫然蓋的是“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一審的判決,蓋上了二審法院的公章。
這操作,堪稱司法界的行為藝術,直接把:
兩審終審簡化成一錘定音。
不知道的,還以為岱岳區法院跟泰安中院是哥倆好,共用一個章呢。
這事兒,要不是“雨聲2008”這類自媒體給曝光出來,普通老百姓哪能瞅見這種創新?
這還只是開胃小菜。這位新鮮出爐的“惡勢力老大”律勇,因為腦瘤壓迫神經,一只眼已經看不見這花花世界,說話也顛三倒四,相當于焊在輪椅上:
基本就告別自行車了。
按說,這身體狀況,二審能不能出庭,得看閻王爺給不給假條。
但泰安中院辦事,突出一個:
殺伐果斷。
5月12日一紙裁定,理由聽著還挺關懷備至:
因律勇患嚴重疾病,無法出庭,對上訴人律勇中止審理。
翻譯翻譯,就是說,您老人家病得不輕,就別折騰了,我們替您把這事兒研究了,先暫停。
這就好比,你被人打了一頓,好不容易爬起來要去理論,對方說:看你傷這么重,就別來了:
我們幫你把治療給中止了。
律勇一聽,當時就垂死病中驚坐起了。
雖然口齒不清,但那股子不服輸的勁兒,隔著屏幕都能燎著人:
第一被告不出庭,怎么能查清事實?!
他那意思,我這“惡勢力老大”的帽子是你們親手給戴上的,現在我要當著大家的面把它摘下來,你們倒不讓我上臺了?
他說,當年泰安警方能把他從北京301醫院的病床上請君入甕,檢察院能靠著捕風捉影、移花接木的神通,把他從一個為村民辦實事的村支書、人大代表,硬生生塑造成黑社會頭子,岱岳區法院能蓋著市中院的章,不顧事實硬判他十三年,他現在就一個念想:
期待在二審的法庭上講清楚事實,還自己清白。
這口氣,不像是裝病不想出庭,倒像是憋著一口惡氣,非要把這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的內幕,當著全國人民的面給抖摟干凈。
故事的開端,還得從三年前律勇還沒當上“惡勢力老大”的時候說起。
還是根據“雨聲2008”的文章,律勇回憶,當年他確診腦瘤,正躺在解放軍總醫院第一醫學中心(也就是大名鼎鼎的301醫院)琢磨怎么把腦袋里的定時炸彈給拆了。
醫院那張《診斷證明書》白紙黑字寫著,腦腫瘤、多組顱神經受損、2型糖尿病、高血壓2級等七種大病,結論就倆字:
高危。
病歷上還有一句:
患者要求出院,勸說無效后請示主診后準許患者簽字出院。
聽著像是病人自己鐵了心要走。但律勇的說法是,不是他想走,是因為訾力豪的不實舉報,泰安市岱岳區公安分局的劉鵬程、張磊警官火速出警,硬是把他從病床上抓走,直接送回了泰安。
接下來的劇情,就有點特色幽默了。
律勇說,回家監視居住了幾天,就被挪進一個小院子,腳鐐“咣當”一聲,待遇直接升級。他擼起褲腿,腳踝上那兩道疤,三年了:
指居第三天就磨得見了骨頭,他們不管,晚上用鐵鏈把腳鐐拴在床上。
“磨得見了骨頭”,這五個字,看著都肉疼。
第六天,一份打印好的筆錄遞到他面前,上面寫著他半夜打人什么的。律勇說:
都是沒有的事情,太荒唐!
他脖子一梗,不簽。
結果呢?劉鵬程和張磊警官使出了軟肋大法:
抓了他兒子和已經離了婚的前妻來做思想工作。
恐懼,勝過千言萬語,有時候是最好的說服。
律勇簽了字。
第二天,他就被送進了看守所。
律勇還記得,當時體檢,除了腦瘤那些老毛病,血糖飆到28,血壓沖上203,這身體條件,按規矩看守所大門朝哪開都得打個問號。但辦案警官自有綠色通道:
打通了關系,違規把他送了進去。
你看,在某些地方:
關系才是硬道理,法律不過一張皮。
于是,一個頂著“高危”標簽的病人,就這么華麗轉身,成了“惡勢力老大”。判決書給他量身定做的罪名套餐也挺豐盛,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個個聽著都像那么回事。
就說那聚眾斗毆,判的是2008年的陳芝麻爛谷子。
當年的警方記錄寫得明明白白,是粥店辦事處二十里鋪村的孫建偉一伙人,跑到梨園村工地想強攬石子生意,跟工地的人起了沖突,結果孫建偉吃了虧。律勇在法庭上喊得那叫一個委屈:
我們是被惡勢力尋釁滋事實施的正當防衛。
這話,倒也符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樸素正義觀。
尋釁滋事的四件事,非法拘禁的四件事,根據媒體人“雨聲2008”引述律師的說法,要么跟律勇八竿子打不著,要么就是村民抓個小偷、公司之間有點債務糾紛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硬是被拔高成了“惡勢力”的光輝履歷。
至于強迫交易罪,那八個工程項目,律勇的二審代理人之一,北京必奕律師事務所的徐曉明律師分析得入木三分,梨園公司承接工程,靠的是建筑質量過硬、合同講信用,沒出過一起質量糾紛,也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分包隊伍工程款。人家這是憑本事吃飯,在市場上能打,怎么到了判決書里,就成了巧取豪奪了呢:
建筑市場競爭力強,不是強迫交易。
徐曉明律師的用詞,那也是毫不留情,直指本案:
罕見的拼湊、升格而形成的冤錯案件,存在全部的訊問被告人、證人、被害人筆錄不能排除非法取證、全部書證和物證取得不符合法定程序、全部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收集、提取不合法,無法確定真實性等等一系列能把人看暈的程序問題。
她還特別強調了那個蓋錯的公章,認為這直接導致一審終審的荒誕局面:
足以證明岱岳區法院、泰安法院對該案審判的混亂。
據律勇本人控訴,不光他自己和相關企業的家當被查封得一干二凈,連他老娘為了給他治病,東挪西湊借來的五萬塊救命錢,都被辦案人員給:
悉數充公。
他兒子律春宇他們湊錢買的幾臺挖掘機,一審判決書都白紙黑字寫著“與律勇無關、與涉案人員和企業無關”,但就是:
扣著不給。
兒子想賣房還債,發現名下福源嘉苑、尚座國際、印象泰山三個小區的房產,也都被查封了。他前妻名下的一輛別克商務車,也沒能逃過此劫:
我連社保卡都被凍結了,現在四處借錢治病。兒子想賣房還錢都不行。錢全搜完,病不讓看,現在又不讓出庭辯清白,這是用法律滅門嗎?
這話,聽著真是字字帶血,句句誅心。
一個曾經的人大代表、優秀村支書,如今落到這步田地,連看病的錢都成了奢望。
律師們還指出一個能噎死人的程序瑕疵,本案是惡勢力犯罪集團犯罪案件,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為十年以上,但并未依法進行同步錄音錄像:
訊問筆錄應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也就是說,這么重量級的案子,連最基本的錄像存證都沒做到,這辦案質量,也是杠杠的。
現在,二審的庭前會議就定在5月26號。可第一被告人不讓出場,這戲還怎么往下唱?
泰安法院大概是覺得,人都病成這樣了,還折騰個什么勁兒呢?
我們幫你中止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省得我們費事。
至于那個一審蓋了二審章的判決書,律師們說了,這玩意兒它不是打印錯了字,拿涂改液改改就行,這屬于重大程序違法,根本無法修正和補證,二審就應該直接撤銷原判,發回重審,而且:
最好換個山高水遠、沒有熟人好辦事的地方審。
一個連自家判決書都能蓋錯章的法院,一個能把病床上的人從千里之外的北京301醫院跨省追捕回來、卻又不讓他在法庭上為自己說幾句話的司法系統。這操作,真是讓人開了眼了。
這大概就是泰安法院的攤牌:
法律?審級?證據?都是什么玩意兒?能上桌嗎?
在我們這一畝三分地,規矩就是我們定的,解釋權也歸我們。想講道理?先看看你有沒有那個關系。
這劇本,確實不裝了,直接攤牌了,連遮羞布都嫌礙事,索性扔了。只是,臺下看戲的我們,后背一陣陣發涼,心里頭那小鼓敲得咚咚響。因為,當“不裝了”成為一種態度,當“攤牌了”成為一種常態,誰又能保證,下一個被這“任我行”式操作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不會是你我他?
這鑼鼓,敲得人心惶惶。這牌,攤得讓人心驚。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今天你看別人的熱鬧,明天別人可能就看你的笑話。
又或者,連笑話都看不著了。
寫于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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