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汾陽馮郝溝新石器時代遺址
為配合汾陽市酒文旅集團的建設項目,2022年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在呂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汾陽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大力配合下,對項目地塊的文化遺存進行了田野發掘。發掘地點位于汾陽市杏花村鎮馮郝溝村東北約300米,處于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杏花村遺址建設控制地帶的北部邊緣。
發掘區地理位置示意圖
發掘區背靠子夏山,面臨文峪河,為山前坡地,海拔748米。此次發掘仰韶中期的房址2座,編號F1、F2。該地點地層相對清晰,第①層為耕土層,厚0.3米;第②層為晚期文化層,厚0.5-0.75米,包含有明清時期瓷片;第③層為新石器時代文化層,包含草木灰燼、陶片、紅燒土塊等。房址位于③層下。
房址相對位置
F1
F1為半地穴房址,方向190°。房址主平面(不含門道)略呈梯形,北窄南寬,東西長5.44-5.82、南北寬5.4-5.5、現存墻壁殘高0.66-0.7米,面積30.68平方米。F1僅發掘東部,西部未完全發掘,以便于后期展示利用。F1西壁被晚期墓葬M37打破。
F1航拍
房址地面抹有草拌泥,平整堅硬,以黑色為主,部分區域呈紅色。從M37墓道壁可知,房址地面上有厚約0.02米的黑色堆積,分布不均勻,為房子廢棄后的堆積層,結合房址內柱洞、地面等情況分析,房子曾遭火燒,此層黑色堆積為房子內及頂部草木結構部分燒毀以后的灰燼堆積層。房址內地面有部分經火燒以后的青灰色燒結層,塊狀分布,局部裂縫凸起。 部分墻皮脫落,外壁壁面平整,內壁抹有約0.01米厚的草拌泥,部分壁面殘留當時手抹泥痕跡。內壁在涂抹草拌泥后未再做平整。
F1壁面手抹泥痕跡
門道位于房址南部正中,平面為北寬南窄的梯形,現存長2.28、寬0.4-0.56、深1.04米。門道南部設兩級臺階,由上及下第一級臺階長0.4、寬0.3、高0.22米,第二級臺階長0.44、寬0.32、高0.2米。門道踩踏面低于房址地面0.32米。
F1門道及火塘
火塘位于房址南部門道處,平面近圓形,直壁,北深南淺斜平底。壁面和底部抹一層厚約0.01米的草拌泥,平整光滑,呈紅色。火塘直徑0.86、壁高0.41-0.43米。火塘口周圍及房內門道外圍抹寬0.14-0.2、高0.05米的草拌泥條帶圍堵灶口。火塘內殘留一件夾砂灰陶釜。
F1灶
清理柱洞2個。柱洞1,位于房址南部偏東,圓口,直壁,平底,直徑0.15、深0.24米。柱洞2,位于房址北部偏東,柱洞內殘存已燒毀成木炭狀的柱子,直徑0.15米。
F1柱洞(殘存木炭柱)
F2
F2,為半地穴房址,方向184°。房址主平面(不含門道)略呈梯形,北窄南寬,東西長6-6.55、南北寬6.1-6.3、現存墻壁殘高0.42-0.64米,面積38.91平方米。
F2航拍
地面、墻壁抹有一層草拌泥,厚約0.01米,部分壁面殘留當時手抹泥痕跡。
門道位于房址南部正中,平面為北寬南窄的梯形,現存長0.64、寬0.56-0.6、深0.9米。門道踩踏面低于房址地面0.35米。
F2火塘及門道
火塘位于房址南部門道處,平面近圓形,口大底小,斜弧壁,弧底,南壁底部正中開長方形火口,門道北壁底部用砂巖石板封擋火口。火塘口徑0.95、底徑0.85、深0.32米;火口寬0.22、高0.13、深0.3米。
F2灶門封堵石片
清理柱洞27個,其中房內地面5個,編號柱洞1-柱洞5;房外四壁22個,編號柱洞6-柱洞27。柱洞1-柱洞5位于房內地面中部,圓口,直壁,直徑0.14-0.2、深0.25-0.3米,其中柱洞1-柱洞4間距1.74-2.01米,略呈長方形分布。柱洞5臨近柱洞4,相距0.12米,推測為修補時增設。柱洞8-柱洞25,圓口,直壁,直徑0.14-0.2、深0.26-0.32米,東、北、西壁各分布6個,每壁柱洞間距0.58-0.65米。柱洞6、7、26、27,共4個分布于南壁,圓口,直壁,直徑0.16-0.18、深0.25-0.32米。
F2內出土有石磨盤、小口尖底瓶、彩陶缽、夾砂罐等器物殘片。
F2石磨盤
F2小口尖底瓶
此次發掘的房址處于杏花村遺址的建控地帶北部邊緣,出土的重唇小口尖底瓶、侈沿鼓腹釜(罐)、彩陶片等與1982年發掘的杏花村遺址第1段基本相同,都屬仰韶中期,房址年代上等同于杏花村遺址第1段或稍早,距今約5500年。從發掘結果分析,該地點與杏花村遺址應為一脈相承不可分割的同一考古學文化,該地點當為杏花村遺址的組成部分。此次發掘對于重新核定杏花村遺址的范圍及文化屬性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這2座房址為我省歷年基本建設考古中清理的保存最為完整的仰韶中期遺存,這對研究當時的房屋結構、布局、建造工藝、功能等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研究當時的人口規模、社會結構、生產力水平、自然環境變遷等提供了重要資料。
來源: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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