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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是放學同行、周末同游的好友,怎么就走到了法庭對峙這一步?”
15 歲的小張和小李怎么也想不通,曾經親密無間的兩人,會因為一筆零花錢鬧上法庭。
這場青春里不該有的糾紛,究竟是如何發生的?
又藏著哪些值得所有人深思的法律問題?
案件介紹
一、零花錢引發的 “信任危機”
小張和小李是南寧市某中學初三的同班同學,平日里形影不離,友誼十分要好。然而,小張的父母對他的零花錢管控十分嚴格,這讓小張感到生活諸多不便。為了能有更多錢支配,2023 年 2 月到 7 月期間,小張利用知曉父母微信支付密碼的便利,背著父母,先后 20 多次偷偷將父母銀行賬戶里的錢,轉到了好友小李的微信賬戶,累計金額高達 44600 余元。
小張還以支付 “保管費” 為條件,請求小李幫忙保管這些錢。本以為找到了 “小金庫”,沒想到 2023 年 7 月 16 日,事情敗露。小張的父母發現轉賬記錄后,立即聯系小李父母,要求退回全部款項。小李父母得知情況后,先是將小李微信里僅剩的 5000 多元轉回,之后又額外返還了 1 萬元。但小張父母認為,小李應該全額退還,雙方僵持不下,最終小張父母一紙訴狀,將小李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償還 29500 余元。
案件結果
二、法庭上的 “真相大白”
法院深入調查后發現,這筆 4 萬多元的轉賬到了小李賬戶后,消費情況十分復雜:一部分是小張支付給小李的 “保管費” 和 “道歉報酬”;一部分被小李未經小張同意,私自用于自己的娛樂消費;還有一部分被小張自己掃碼套現,用于吃喝玩樂;當然,也有不少錢是兩人一起外出游玩時共同花掉的。
好在事發后,小張和小李私下核算款項時,錄下了一段錄音和視頻。視頻和錄音里,小李承認收了 2000 元保管費、900 元道歉報酬;小張也認可自己花了約 1.2 萬元;兩人還都承認一起出去玩花了 8000 元左右。此外,小李也坦言自己用了 1 萬多元。
律師解讀
三、法官的 “公正判決”
法官審理后指出,想要解決這場糾紛,得弄清楚兩個關鍵問題:
(一)合同無效!未成年人的 “約定” 不作數
小張委托小李保管錢,并支付報酬,這看似是一個 “保管合同”,但由于小張和小李都是 15 歲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樣的合同與他們的年齡、智力并不相符。而且,小張的父母也沒有追認這份 “合同”,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兩人之間的保管合同關系無效。同樣,小張給小李的保管費、報酬等,也因為未經父母同意,通通無效!
(二)錢該怎么還?誰用誰承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合同無效后,小李得把沒花掉的 5000 多元退回去。而已經花掉的 3.95 萬余元,因為兩人對合同無效都有過錯,所以按使用情況來分擔:小張自己花的 1.2 萬余元、小李花掉的 1.1 萬余元,各自承擔;兩人一起花的 8000 余元,一人承擔 4000 元。
那還有 8000 多元不知道是誰花的怎么辦?法官綜合考慮:小張主動要求小李保管錢,過錯更大;兩人年齡相仿,都有一定認知能力,且都有舉證責任;雙方父母介入后各執一詞,導致事實難以查清…… 最終判定,這 8000 多元由小張和小李各承擔一半。
因為小李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沒有個人財產承擔責任,所以他的賠償責任由父母承擔。最終,法院判決小李父母在扣除已返還的 1.5 萬元后,只需再賠償小張 9000 余元。
案外說法
手機支付越來越方便,可也讓不少未成年人有機可乘。像小張和小李這樣,因缺乏正確的金錢觀和消費觀,做出與年齡不相符的大額消費,最終引發家庭經濟損失和糾紛的案例,正在不斷增加。
家長們要引以為戒!不僅要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念,還要加強對手機、支付賬戶的管理,別讓孩子接觸到支付密碼,更別輕易把手機交給孩子隨意使用。同時,也要關注孩子的社交和消費情況,及時發現并糾正不當行為。
如果你在生活中也遇到了類似的法律問題,或者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有疑問,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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