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真童年不該承受流量之毒
哭鬧打架、暴飲暴食、測評成年人化妝品、模仿奇怪行為……近日據半月談報道,多個社交平臺上的親子賬號雖流量火爆、吸粉眾多,但其發布的短視頻引發爭議。一些“親子流量”賬號已從記錄孩子成長異化為制造營銷“商機”。如一些博主為了售賣服裝,讓兒童衣著暴露,穿著露背裝走“貓步”;有的一頭卷發,戴著墨鏡,涂著烈焰紅唇在鏡子前跳舞。還有一些博主和MCN機構刻意擺拍“博流量”短視頻,故意制造矛盾沖突,用兒童哭鬧打架“吸睛”。
所謂“親子流量”,主要指父母等監護人通過利用子女生活內容獲取網絡關注和流量的行為。如果只是記錄兒童的正常學習生活場景,甚至有稍微的加工或刻意的劇情表演成分,在互聯網和短視頻時代,都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行為。然而,一些家長在利益驅使下,從兒童監護人變成了“兒童經紀人”。他們把兒童當做流量工具人,從人設打造到腳本設計,從流量運營到商業變現,披著記錄兒童成長的外衣,游走在法律邊緣,這種行為必須引起警惕。
父母作為監護人,雖然有權代理子女行使權利,從事相應的社會活動或市場交易行為。但需要以“有利于未成年人權益”為前提和原則,不能損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全社會應當樹立關心、愛護未成年人的良好風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縱觀報道所指的現象,一些監護人的行為顯然違背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原則。試問,讓兒童拍攝大量的商業劇本,是否侵占了兒童的正常學習、休息時間?讓兒童衣著暴露走“貓步”,是否考慮過兒童的感受,泄露了兒童的隱私?制造兒童暴飲暴食,“爆哭打鬧”“姐妹爭寵”“兄弟互毆”劇情時,是否考慮過兒童的身心健康和長遠發展?顯然,一些把兒童當做流量工具人的行為,會讓兒童的心理產生陰影,學業受到耽擱,還可能讓兒童的三觀扭曲,面對網絡上的負面評價或網絡暴力,難免會產生心理焦慮、自卑等嚴重問題。
父母等監護人本該成為保護兒童的首要責任人,而非將涉世未深的兒童推向互聯網和短視頻的浪潮中任其遭遇風吹雨打,甚至刻意讓兒童承受不該承受的壓力以迎合網絡。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和網絡平臺更應有所作為,通過技術手段管控對“親子流量”的過度開發,限制相關視頻的傳播和擴散,進而做到釜底抽薪,讓監護人多些清醒,少些對利益的沉迷,將兒童從“網絡沉迷”中解脫出來。(史洪舉)
來源: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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