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回顧:面館老板的“超長租約”糾紛
2023年,經營面館的老李與房東王姐簽訂了一份《商鋪租賃合同》,約定租期25年,租金一次性付清。老李看中商鋪位置優越,計劃長期經營,甚至暢想了20周年店慶活動。然而,2024年租約履行至第19年時,王姐突然通知老李:“明年合同到期后我要收回店鋪,給我兒子開店用。”
老李當場懵了:“合同明明寫了25年,還有6年才到期!”王姐卻拿出《民法典》條文解釋:“法律規定租期最長20年,超出的5年無效。”雙方爭執不下,老李將王姐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合同全部有效并繼續履行。
二、法院裁判:超20年部分無效,前20年仍受保護
裁判結果:法院認定《商鋪租賃合同》中前20年租期有效,超出的5年無效,王姐有權在20年屆滿后收回商鋪。
裁判理由:
法律明確規定最長租期:根據《民法典》第705條,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
合同部分有效:25年租期中的前20年符合法律規定,雙方需繼續履行;剩余5年因違法而無效,房東無需繼續出租。
續租需重新簽約:若老李希望繼續承租,可在20年屆滿前與王姐協商續簽,但新合同期限仍不得超過20年。
三、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分析提示
法律焦點解析:
為何限制20年?
市場穩定性:長期租賃可能因物價、政策變化導致顯失公平,20年期限平衡了雙方權益。
物權保護:避免租賃關系過度限制房屋所有權,保障房東未來處置財產的自由。
超長租約的風險:
承租人損失:若投入大量裝修成本,超期部分無效可能導致無法收回投資。
房東違約隱患:部分房東利用“超期無效”條款,故意在20年后漲價或收回房屋。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
簽約前審查租期:務必核實合同期限是否符合20年上限,超長約定應及時修改。
續租提前規劃:建議在租期屆滿前1年與房東協商續約,并重新簽訂書面合同。
爭議解決策略:若因超期條款引發糾紛,可主張前20年合同有效,并要求房東承擔擅自解約的違約責任。
俞強律師簡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執業13年,專注于民商事合同糾紛與物權法律實務,擅長為企業與個人提供租賃合同風險防控方案。
四、互動討論
#你認為租賃合同期限設為20年合理嗎?
——如果你是老李,會如何避免超長租約的風險?歡迎評論區分享你的觀點!
風險提示:本文案例僅供參考,具體案件需結合實際情況咨詢專業律師。若您遇到類似問題,可通過百度搜索“俞強律師”聯系律臨平臺獲取針對性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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