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有(mò xū yǒu),意思是大概有、也許有、恐怕有;形容憑空捏造罪名。成語出自《宋史·岳飛傳》,“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岳飛,字鵬舉,宋朝相州湯陰人。岳飛出身普通農家,少年時起便喜讀兵書,又先后師從周同、陳廣,學習騎射、刀槍功夫,武藝“一縣無敵”。
宣和四年(1122年),童貫、蔡攸兵敗契丹,河北官員劉韐于真定府招募“敢戰士”抵御遼國,二十歲的岳飛應募入伍,由此開啟軍戎生涯。此后,岳飛隨軍抗外敵、平內亂,除了因父親去世短暫回家守孝外,長期活躍于戰場。
靖康元年(1126年),金軍大舉南下圍攻開封,岳飛有意從軍,又擔憂老母年邁、妻兒力弱,母親姚氏則勉勵岳飛從戎報國,并在其后背刺下“盡忠報國”四字為訓,岳飛遂辭別親人,投入元帥府前軍統制劉浩麾下,時康王趙構為河北兵馬大元帥。
在劉浩麾下,岳飛才能逐漸得到顯現,后宗澤率部馳援開封,劉浩部劃歸宗澤指揮,岳飛多次與金軍交戰,由于作戰勇猛,因功升任修武郎。宗澤雖然率軍取得了一些勝利,但因孤軍奮戰難以傷及金軍元氣,無力挽回開封城破、北宋滅亡的局面。
靖康二年(1127年)五月初一,康王趙構在應天府即位,是為宋高宗。即位之初,趙構雖然起用了李綱等主戰派,但同時又采納黃潛善、汪伯彥等投降派避戰南遷的政策,岳飛得知消息,上書勸諫,卻因此被革除軍職,逐出軍營。
建炎元年(1127年)八月,岳飛北渡黃河投軍,投入招撫使張所麾下,多次與金軍交戰,后又南下投入開封留守宗澤麾下。
趙構稱帝后,金軍多次大舉南下,試圖一舉滅亡宋朝,岳飛率軍轉戰各地,先后多次大敗金軍,然而由于趙構的頻頻避戰,以及杜充等人的胡亂指揮和臨陣脫逃,南宋防線卻是頻頻告破,以致局勢十分兇險,只是憑借岳飛等將領的拼死抵抗和金國內部生變,這才勉強維持住局勢。
在金國與南宋的反復拉鋸中,宋高宗卻是從未放棄與金國議和,后于紹興九年(1139年)與金國達成和議,南宋向金稱臣納貢,金國則承諾將陜西、河南部分地區還給南宋。
就在南宋與金國議和后不久,金國發生政變,主和派完顏撻懶等人被殺,主戰派完顏宗弼等掌權。紹興十年(1140年)五月,金國撕毀和約,下令復取河南、陜西等地,迫于金軍壓力,宋高宗這才被迫改變態度,允許岳飛北伐收復失地。
同年秋,岳飛率軍在河南大敗金軍,繼而乘勝北上,一路勢如破竹,一直打到了距離開封四十多里的朱仙鎮。然而,就在岳飛即將收復開封之際,宋高宗卻是連發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飛班師回朝,面對如此荒唐的命令,岳飛雖然感慨“十年之力,廢于一旦”,卻也不得不奉命回師。
紹興十一年(1141年),金國在無力攻滅南宋的情況下,準備重新與南宋議和。宋廷亦趁機開始打壓手握重兵的武將,韓世忠、張俊被調任樞密使,岳飛也被調任樞密副使,借機解除了他們的兵權。
岳飛回朝后不久,便開始遭到秦檜及其黨羽的彈劾陷害,秦檜一面唆使監察御史萬俟卨等爪牙羅織罪名,上書彈劾岳飛;一面利用岳家軍內部矛盾,威逼都統制王貴誣陷岳飛,又收買張憲部副統制王俊,誣告張憲“謀反”,從而牽連岳飛。
在秦檜等人的有意陷害下,張憲、岳飛被逮捕入獄,主審官何鑄查明岳飛乃是被誣告,秦檜便又改命萬俟卨擔任主審,萬俟卨遂用盡各種手段,試圖迫使岳飛承認謀反,但岳飛卻是寧死不自誣。逼供不成,萬俟卨等人便又羅織罪名,強行將岳飛等人定為死罪。
已經辭職賦閑的韓世忠得知消息,前去質問秦檜,秦檜回答說,“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意思是說,岳飛的兒子岳云和張憲設計為岳飛收回兵權,雖然岳云與張憲的書信對此事記載的不是很明朗,但也許還是有吧!
韓世忠聽罷,憤怒的表示,“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除了韓世忠外,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宗正卿趙士?,文士智浹、布衣劉允升、范澄之等也都認為岳飛無罪,然而這些人或遭罷官,或遭驅逐,或遭流放,無一幸免。
紹興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在秦檜、萬俟卨等人的構陷下,岳飛最終被判處死刑,在大理寺獄中遭到殺害,終年三十九歲,而岳云和張憲亦被斬首,家屬也都被分送廣南、福建路州、軍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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