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記者 羅娜
建立微信群拉“麻友”打麻將,自己當起群主收取房費,本想以此賺錢,實則已經違法。近日,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相關案例。
【案件回顧】
女子劉某拉人建立微信群,供鐘某、古某等參賭人員通過小程序進行麻將賭博,并以每天3元、5元的收費標準通過微信向每個參賭人員收取房費,在一年多時間里共計收取人民幣29641元。
公安機關將劉某抓獲后,扣押了其作案工具手機一部。劉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退繳違法所得人民幣29641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利用手機軟件在網絡上開設虛擬房間,組織他人賭博并從中抽頭漁利,其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系初犯且已全部退贓,可酌情從輕處罰。但不符合宣告緩刑的條件,依法不宜對其宣告緩刑。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以被告人劉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其退繳的犯罪所得贓款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機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人民說法】
法官提醒,通過微信群拉人參賭,從中抽頭漁利,屬于開設賭場的違法犯罪行為。大家要充分認識賭博和開設賭場對個人、家庭、社會的嚴重危害,堅決予以抵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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