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后浪”這個詞,一度是激情與希望的代名詞。但有些浪,生來就帶著一股子執拗勁兒,它們不甘于被前浪規定好的河道推著走,非要自己開辟出一條布滿礁石的航線。
結果往往是,還沒等掀起多大的波瀾,就被一股無形卻強大的力量,狠狠拍死在堅硬的沙灘上:
連同那些試圖為它們鳴不平的聲音,一并掩埋。
張文鵬,就是這么一朵試圖在海南這片特殊沙灘上證明浪之存在的后浪。
現在,他不僅自己快被埋嚴實了,連帶那些想把他從沙子里刨出來的工兵鏟——他的律師們,也一并被沙灘的紅牌罰下,甚至自己也快成了沙灘的一部分。這不叫悲劇,這叫:
定點清除。
1
咱先仔細瞅瞅,這朵叫張文鵬的后浪,骨子里有多浪,或者說,在某些人眼里,有多尋釁。
他不是那種隨波逐流的浮萍,是塊硬石頭,還是帶刺兒的那種。律師證還沒捂熱乎,就敢跟那些盤根錯節的老規矩叫板。
在深圳實習那會兒,深圳市律協看他不順眼,想卡他。
嘿,這哥們兒不按套路出牌,直接反手一個舉報:
把深圳律協涉嫌偷稅漏稅的底褲給扒了。
深圳市稅務局查實,責令該協會補稅加罰款,合計78.25萬元。
他還嫌不夠,又舉報原深圳市律師協會會長林昌熾,說他:
為了能在法庭上充分發表辯護意見,不要打斷我,給法官塞了20萬。
這操作,直接把潛規則三個字甩在了某些人臉上,人家只是想好好說話,結果先學會了另一種說話方式:
遞錢。
深圳待不下去了,轉戰青島。
本以為換個碼頭能消停點,結果青島市律協又盯上他,說他:
損害律師職業形象。
發了個調閱案卷通知書,要他所在的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把張文鵬實習以來辦的所有案卷都交出來。
附帶的,是幾十張張文鵬的微博截圖,多半是他對現行律協制度和公共議題的評論。曉臨律所也是條漢子,硬頂了回去:
卷宗涉及當事人隱私及商業秘密,非依法定要求,不應隨意向包括協會在內的第三方提供。
律所主任于凱甚至悲壯地預感,要做好事務所命運的相應安排。
這姿態,仿佛預演了一場玉石俱焚:
寧愿站著死,絕不跪著生。
張文鵬自己也沒閑著,轉頭又實名舉報青島市司法局和青島市律師協會勾結:
強迫每個實習律師必須花280塊購買點睛網課程,否則不給辦律師證,每年都得交錢。
他直接點名,這是利用職權強迫交易。
他似乎總能精準地找到那些藏在袍子底下的虱子,并樂于把它們拎出來示眾。這種人,在江湖上通常被稱為:
刺兒頭。
圈內人給他起了個外號:
張大膽。
很多人心里都明白那些貓膩,但都選擇按指示做就算了,混口飯吃。
張文鵬偏不,他覺得不公,就要當那個捅馬蜂窩的人。
他曾問過:
他們為何這么害怕我拿到那張律師證?
或許,答案就藏在他辦的那些案子里,那些他試圖撬動的石頭下面:
壓著太多人的飯碗。
張文鵬這股浪,不是只在象牙塔里翻騰的理論派,他是真刀真槍下過泥潭的主兒。比如廣東陸豐山蕉坑村的事兒。
村里的聯泉石場,無證開采,炸山毀田,把好端端的山村搞得烏煙瘴氣:
老百姓的日子過得跟吸塵器濾網似的。
村民們實在熬不住了,想去討個說法,結果呢?說法沒討到,反手就被扣上頂敲詐勒索的大帽子,一個接一個被塞進了看守所。這操作,堪稱教科書級別的: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這時候的張文鵬,還是個實習律師,兜里沒幾個鋼镚,但胸膛里那股子不信邪的勁兒,比誰都足。他一看這案子,就知道里頭的水渾得能養王八。
這種案子,在很多聰明律師眼里,是燙手山芋,唯恐避之不及。但在張文鵬這種人眼里,卻是:
撬動不公的執念。
家屬們窮得連律師費都湊不齊,他就拉著一幫同樣年輕、同樣熱血、同樣可能吃了上頓愁下頓的愣頭青律師,奔著無罪辯護去,低收費,甚至干脆為愛發電,一頭扎了進去。這群人,圖的不是錢,圖的是一口氣,圖的是:
法律條文上寫的那幾個字,還有點用。
這一扎,就是五年。五年里,張文鵬成了深圳和陸豐之間的:
人肉擺渡車。
根據中青報報道,來回跑了100多趟。路費、住宿費,估計都夠買輛小汽車了。一審判下來,七個村民,刑期從兩年到六年不等,判決書砸下來,比礦山的炸藥還響,直接把幾家人的天給炸塌了。張文鵬不服,梗著脖子繼續上訴。這種韌勁,在那些深諳生存法則的同行看來,更像是一種:
燃燒自己照亮黑暗的燭火。
據說在最難的時候,這幫理想主義律師團干脆卷鋪蓋住進了村民家里,幾個人擠一張破床,或者在地上打地鋪,一條被子合著蓋。那場景,估計比《貧嘴張大民的幸福生活》還接地氣。他們用這種最原始的方式,踐行著對當事人的承諾,也對抗著一種無形的壓力。這不叫艱苦,這叫:
與當事人同甘共苦。
中青報的報道寫到,他跟家屬說:“這個案子是被蒙在麻袋里打,我們要讓它暴露在陽光下,讓更多人知道。”
硬是靠著這股子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勁兒,熬到了2024年3月,檢察院總算松了口,證據不足,撤回對剩下四個村民的起訴。為了慶祝這來之不易的慘勝,他們在深圳湊了幾桌,搞了個慶功宴。
那個在看守所里沒事兒就寫詩的村民鄒付敬,念著自己在鐵窗下寫的歪歪扭扭的詩句,眼淚吧嗒吧嗒往下掉。他說了一句石破天驚的話:
寧可不要國家賠償,要一只眼睛。
這話,比任何判決書都重。它砸在每一個聽者的心上,也砸出了張文鵬這朵浪的底色:
他就是要為這些被碾碎的螻蟻,去撼動那些看似堅不可摧的巨石。
可惜,他忘了,當一朵浪試圖掀翻太多東西的時候:
沙灘,是會記仇的。
而記仇的沙灘,往往有的是辦法讓浪花:
有去無回。
這朵浪,他想拍碎的,是那些欺壓良善的黑手;他想沖刷的,是那些被權力掩蓋的骯臟。他以為,法律是他的武器,正義是他的底氣。可惜,他忘了,武器也有:
使用說明書和最終解釋權。
2
可惜,他低估了某些沙灘的硬度和吸附力。當這朵浪拍向海南三亞時,它收到的歡迎禮,遠比他想象的更隆重。
早在2024年3月,張文鵬就在朋友圈吐槽過一次預演。他說自己因私闖司法局被青島警方跨省傳喚,手機被收走:
傳喚持續8小時,被扒了個清光,內褲都不讓穿。
而他所謂的私闖,不過是和幾位律師同事前往司法局,希望就實習考核問題討個說法,當時出示了律師證:
獲準進入,且一直在公共區域,并無不妥舉動。
這操作,提前演練了什么叫:
程序正義的裸奔。
這只是開胃小菜。當他真的因為幫公司維權,被海南警方以尋釁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后,三亞市第二看守所,成了他真正的滑鐵盧,或者說,刑房。
一進去,張文鵬就享受了VIP待遇。別人穿藍色號服:
他獨得一套醒目的黃色號服。
看守所張標副所長后來對律師解釋說,這是因為某些嫌疑人有特殊情況,在一定時間內穿不同顏色號服:
以便提示管教注意。
可張文鵬這一穿,就穿了快三個月,管教們早把他認熟了。這黃色,更像是給監控探頭另一端的人,提供一個精準識別的靶心,方便他們進行一場特殊的圍觀:
看猴戲。
更貼心服務還在后頭。據后來終于見到他的律師透露,張文鵬自述遭遇刑訊逼供:
連續兩天不讓睡覺,雙手被反拷。
偵查人員在訊問中,更是極盡羞辱之能事。
2024年12月4日那次提訊,兩名警察張浩巖與方淇淦,直接把張文鵬比作:
一只關在籠子里的狗。
說通過看守所監控能監視他的一舉一動:
能看到你洗澡。
還得意洋洋地表示,管教告訴他們,張文鵬在里面服服帖帖,像狗一樣,不聽話就不給購物。這番言語,充滿了權力喂飽后的傲慢與:
毫不掩飾的快感。
張文鵬當即與偵查人員發生爭吵。回到監室,他越想越不對勁。因為此前已經出現過多次偵查人員在律師會見后過來提訊,訊問內容就是:
與律師溝通過的瑣碎事情。
他懷疑,警號為021439的管教唐冬,一直在偷聽律師會見內容并向偵查人員報告。這叫什么:
物理隔絕下的信息裸奔。
午休起床時,張文鵬躺著沒動,要求見駐所檢察官,請求調查涉嫌偷聽的管教。無人理會。隨后,管教直接到監室,強行給他戴上了:
十幾斤重的腳鐐。
這腳鐐一戴,便不知何時再摘下。張文鵬睡覺頭對著墻,管教要求對著風扇。張文鵬說風扇吹得頭疼,想對著墻睡,被認為是不服從管理。管教進門,要求所有人員起立并稱管教好。張文鵬戴著腳鐐,又正為告密一事生氣:
未起立說管教好,被認為是不服從管理。
教導員陳第郁來溝通,說要看他表現再解除腳鐐。張文鵬問憑什么戴腳鐐,陳第郁直接開罵:你是個屌!這溝通技巧,堪稱:
權力教科書級別的PUA。
這期間,張文鵬雙腳腳踝多處被腳鐐磨破、出血、潰爛。他想用自制的布條包扎一下,結果被管教收走,理由是防止你上吊自殺:
他只能用兩只紅色的塑料袋當包扎物,捆扎在腳鐐內側。
只為防止繼續摩擦感染。連續7天7夜,他不能洗澡,不能換洗衣褲。這等待遇,讓人懷疑他是不是:
提前預定了重刑犯套餐。
他連續7天持續要求見駐所檢察人員。但是,檢察官在哪里?檢察院看守所檢察辦法規定駐所檢察人員應當及時與要求約見的在押人員談話,每月派駐檢察時間不得少于十六個工作日。可對張文鵬而言,這些規定就像印在月球上的法律,遙不可及,只剩沉默。
這片沙灘:
它不跟你講程序,它直接上手段。
它要把后浪的銳氣磨光,意志摧垮,最好讓他變成一灘爛泥,任人揉捏。
3
一朵浪快被沙灘活埋了,總得有人來挖吧?律師,就是那把想刨開沙子的工兵鏟。可海南這片沙灘:
不僅能埋浪,還能把工兵鏟給撅折了,甚至把拿鏟子的人也一并埋了。
第一任律師,大老遠從外地奔赴三亞,揣著當事人的委托書,想的無非是依法會見,了解案情。結果呢?在派出所里:
警察上樓匯報了一圈后,劇情急轉直下。
律師證件被反復盤查,被質疑簽字是假的,甚至威脅要追究其刑事責任。然后,一句輕飄飄的你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暫且別當辯護律師了,直接給這位律師的辯護之路判了死刑,立即執行:
什么利害關系?沒有解釋。法律依據?無可奉告。
律師嚇得不輕,連夜把自己的律師委托手續寄給朋友,生怕自己也成了犯罪嫌疑人預備役。這操作,堪稱:
辯護權的一鍵清除。
第一位律師剛被“有利害關系”的大棒砸懵,第二位律師黃海又頂了上來。他大概以為,依法辦事總能行得通。結果,海南警方用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讓他深刻體會了什么叫鐵壁銅墻。
黃律師只想搞清楚最基本的問題:當事人張文鵬在哪?涉何罪?誰辦案?
這些本該一問便知的答案,在海南卻成了:
通關游戲。
法制大隊讓去荔枝溝派出所,派出所又是熟悉的上樓請示,下來便是找茬兒套餐:
律師證換發證明不認,委托書簽名可疑,甚至暗示要追究偽造文書的刑責。
每一句都透著:
我們說了算。
黃律師頂著壓力,好不容易在第二看守所見到張文鵬。會見剛過半,就被執法人員強行打斷。理由:
領導指示,停止會見。
更絕的在后頭。第一任律師接到電話,被告知自己不僅有利害關系,還可能成了:
同案犯。
海南警方這手腕,清晰地告訴所有律師,張文鵬這案子,你們最好:
莫挨老子。
這是買一送一,打包處理。辦一個張文鵬,順手再辦兩個律師。海南警方玩的是:
除你武器的法律版吃雞。
或者,更像是一場:
誰敢冒頭就打誰的地鼠游戲。
張文鵬第三位辯護律師提前在海易辦小程序預約了9月27日的會見,并提前電話告知吉陽分局。結果到了27日上午,看守所負責會見的干警告知:
見不了,警察正在提審呢。
律師說自己是第一次會見,確認手續時間不長,能否協調。干警懟回來,溝通不了,你明天再來。
律師又解釋自己專程從北京飛來,對方更不客氣:
你也可以天天來呀!
這位律師想找值班領導陳文,電話無人接聽。駐所檢察室,大門緊鎖。副所長、所長辦公室都鎖著門。三樓一間寫著監管支隊副支隊長高級警長的辦公室,三個辦公桌后的椅子上搭著警服,卻空無一人。這場景,完美詮釋了什么叫: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領導,和永遠不在服務區的監督。
后來,一位叫馬龍的警官告訴她:
我們接辦案單位電話,不讓會見,你得聯系辦案單位。
律師質問看守所應依法辦事,馬龍尷尬陪笑,我就是一個工作人員,沒有權限,我得聽領導的。之前我們讓那個律師會見了,剛走督察就來了:
現在要追責呢。
他建議張文鵬的律師去荔枝溝派出所找劉廣鼎警官。
這番話,道出了基層執法的真諦:
法大還是領導大?一個千古難題。
到了荔枝溝派出所,值班民警說劉廣鼎明天值班。電話打過去,是機器人接聽。這說明,機器程序有時比人:
更懂拒絕。
等到9月29日,三亞市第二看守所干脆貼出一份通知,因本所律師會見室及部分提訊室:
設施設備發生故障無法使用,故暫停律師會見工作……
這設備壞得真是恰到好處,公安提訊卻照常進行,絲毫不受影響。這技術故障,非常:
懂政治,顧大局。
那位荔枝溝派出所的劉廣鼎警官,曾被海南警方作為正面典型報道過的23歲好民警、奶爸民警,在面對張文鵬的辯護律師時,卻仔仔細細地檢查每一頁律師證:
拆開皮套,端詳封皮。
質疑所函公章真偽,聲稱不知道真假。然后又質疑張文鵬委托書的筆跡,說要拿出去鑒定。
當律師不同意提交只有一份的委托書時,劉廣鼎突然搶奪委托書,摔掉律師證,并將該律師手機拉黑。這位好警察的另一面,展示了權力的:
川劇變臉技能。
海南警方這一系列操作,猶如在沙灘上畫下了一條清晰的紅線,律師?想為尋釁滋事的人辯護:
先掂量掂量自己會不會被劃入有利害關系的圈子,甚至直接升級為同案犯。
最高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解釋第40條雖提了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那指的是實實在在的利益牽扯,而不是警方口中的:
可能、我懷疑、我說了算。
這與史書上的莫須有,有何區別?區別大概在于:
莫須有好歹還猶豫了一下。
4
這片堅硬的沙灘,究竟是用什么材料夯筑而成的?它為何如此恐懼浪花的喧囂,又如此熱衷于將一切試圖涌動的力量無情活埋?
當尋釁滋事這頂大帽子,可以如此輕易地從街頭混混頭上,轉移到任何一個敢于質疑、敢于維權、甚至僅僅是不聽話的個體頭上;當律師的辯護權,這道保障公民權利的最后屏障,可以被一句含糊不清的有利害關系輕易洞穿;當偵查機關不僅扮演著原告和警察的角色:
還能搖身一變成為法官,決定誰有資格上場比賽,甚至直接把對手的教練罰出場外……
這片沙灘,就不再是法律的灘涂,而是權力的獵場。它的規則只有一條:
誰拳頭大,誰說了算。
它害怕浪花的喧囂,因為喧囂會打破它精心維持的穩定假象,暴露出沙灘下的暗流和陷阱。這種穩定,有時也叫:
一潭死水。
它恐懼浪花的沖擊,因為每一次沖擊,都可能撼動它早已固化的權力結構和利益鏈條。
它要扼殺一切不確定性,將所有變量都控制在股掌之間,哪怕這種扼殺,是以犧牲法律的尊嚴和個體的權利為代價。這叫:
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不穩定因素。
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毀人之案,先去其辯護。這句話,在海南這片沙灘上,被演繹得淋漓盡致。當辯護的盾牌被強行奪走,剩下的,就只有赤裸裸的、不對等的碾壓。而有利害關系這把萬能鑰匙,可以打開任何一扇阻礙權力暢通無阻的門,它的學名叫:
解釋權歸我所有。
張文鵬這朵曾經想掀起些許波瀾的后浪,如今正被海南的沙灘越埋越深。他的聲音越來越微弱,他的身影越來越模糊。兩任辯護律師已被紅牌罰下,黯然離場。下一個敢于伸出工兵鏟的勇士,在踏上這片沙灘之前,恐怕都要在心里反復掂量:
我這把鏟子夠不夠硬?我的腳踝能不能扛得住那十幾斤的鐵鐐?我會不會也成為下一個有利害關系的人?
這已經不僅僅是張文鵬一個人的悲劇,也不僅僅是兩三位律師的職業困境。它像一個巨大的黑色漩渦,散發著令人不寒而栗的吸力,警告著所有還想在這片海域里自由泳動的個體:此地危險,擅入者后果自負。這種恐懼,是會傳染的:
殺雞儆猴,效果顯著。
沙灘依舊是那片沙灘,看似平靜,甚至在陽光下泛著金光。然而,沙灘的本性,便在于消磨與吞噬。一朵浪花,無論它初起時多么洶涌,帶著怎樣澄清不公的執念,懷揣著怎樣為弱者發聲的理想,就像張文鵬為山蕉坑村民奔走疾呼,為實習律師的權益鳴不平那樣,一旦它脫離了身后那片汪洋大海的持續補給,孤零零地拍上了岸,便注定了要被沙灘的干燥所吸干,被沙灘的廣闊所稀釋。
那黃色的號服,那十幾斤的腳鐐,那一句輕飄飄的有利害關系,那一次次設備故障的會見室,那冰冷的“你是個屌”的斥罵,便是這沙灘碾壓浪花時,發出的沉悶而無情的聲響。它們不是孤立的事件:
而是沙灘本能的一部分,是它用來規訓、消解一切異質浪花的工具。
當律師的辯護權可以被如此輕易地以莫須有的姿態剝奪,當程序正義可以被如此堂而皇之地戲弄于股掌之間,當尋釁滋事的帽子可以如此精準地扣在那些試圖挑戰潛規則的刺兒頭身上,這片沙灘,便不再僅僅是惰性的存在:
它已然演化成一種主動的、具有篩選和清除功能的機制。
它要的不是百花齊放的浪潮,而是整齊劃一、悄無聲息的沙礫。
除非,有更多的浪,積聚成真正的潮水,前仆后繼,持續不斷地沖擊。不僅僅是單槍匹馬的孤勇,不僅僅是燃燒自己的燭火,而是要形成足以改變沙灘形態的力量,將這片干燥的、吞噬一切的沙灘,也浸潤成能夠滋養生命的濕地,甚至倒逼出新的、能夠容納多樣性的河道:
否則,后浪拍死在沙灘上,便不是偶然的悲劇,而是一種沉默的常態,一種被精心維護的秩序。
那被埋葬的,也不僅僅是幾朵試圖沖上岸的浪花,更是大海本應有的洶涌與生機,是法治肌體中本應流淌的活力與正氣。
而沙灘,在每一次成功地吞噬了一朵不合時宜的浪花之后,依舊會恢復它的平靜,依舊會在陽光下顯得一派祥和。
它,依舊沉默。
寫于2025年5月23日
本文參考中青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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