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被稱為“中國內貿糧中轉第一港”的錦州港。
作為我國“北糧南運”的一個重要樞紐,每年都有上千萬噸糧食從錦州港裝船運到南方,并輻射全國。
港口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否則,李嘉誠賣港口的事情也就不會引起全國公憤了。
當然,錦州港從沒有賣給過外人,不過,經營錦州港的中國公司里面卻長了蛀蟲,如今上市主體*ST錦港因重大違法即將被強制退市。
根據最新的公告,*ST錦港已經被證監會調查確認,在2018年至2024年間連續7年財務造假,情節特別惡劣。
按照退市新規,只要2020年及以后連續財務造假4年及以上的,就構成重大違法,將被強制退市,而*ST錦港已經大大超過了這個指標。
值得一提的是,*ST錦港造假的背后還有其它的貓膩,不僅利用虛假的經營數據騙取銀行授信,還把上市公司的錢挪到了別的地方。
公開信息顯示,*ST錦港至今還有22億因造假挪出上市公司的錢無法收回,據媒體報道,這些錢都流向了操盤者相關方,而對方已經沒有償債能力了。
顯然,這根本就不是造假,而是詐騙,于是,*ST錦港5個相關高管齊刷刷被警方帶走,一場大騙局也隨即被揭開。
錦州港開建于1986年,1990年建成并對外開放,原本是國有獨資,后來1995年隨著東方集團的入主,成為中國第一家混合所有制的港口。
1999年上市以后,錦州港的吞吐量逐年遞增,迅速成為了北方的重要港口之一,同時也引來了各方資本的追捧。
2009年,國資大連港首先搶投,2013年,兩家民營企業西藏海涵、西藏天圣又加入,東方集團的股權被不斷稀釋,錦州港進入了無實控人狀態。
所謂無實控人,就是沒有誰能單獨說了算,任何大事都需要大家一起開會投票決定,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一個不該上任的人上任了。
2014年,西藏海涵、西藏天圣兩家民營企業背后的實際控制人劉輝出任錦州港副董事長,2016年又兼任總裁,就此掌握了錦州港的實際運營權。
也許有人會問,上面不是還有一個董事長管著么。
確實,董事長的職位和權力都比總裁大,可惜,董事長手里沒有牌可打,兩家注冊于西藏的公司進來后,劉輝控制了錦州港超過20%的股權,已經多于國資大連港了。
于是,劉輝通過提名董事、監事,經過一番安排后,就在董監高層面形成了數量優勢,提的議案都能得到表決通過,大有“無冕之王”的意思。
這種情況下,來自大連港的董事長也就成了擺設,干脆就在大連的集團總部辦公,都不去錦州了,錦州港實際就是劉輝說了算。
劉輝是做貿易出身的,貿易的特點是掙快錢,而港口是毫無彈性的,一年能吞吐多少貨物量都擺在那呢,只能靠時間慢慢積累。
比如錦州港的貨物吞吐量從1000萬噸增長到1億噸就花了17年的時間,這顯然不是劉輝所喜好的持久戰。
再一看錦州港的授信額度只有區區10幾億,根本就不夠貿易折騰,于是,財務造假的動機就有了,做大規模,提高授信,才能從銀行獲得更多的資金。
如前所說,港口業務沒有彈性,肯定不可能用來造假,劉輝就在貿易業務上大做文章。
當然,手段也沒什么高明之處,不過就是通過自己不同的相關方分別扮演上游、下游的角色,錦州港把錢打給上游,上游把錢傳給下游,下游又把錢回流到錦州港。
沒有任何商品交易,資金就這么在不同公司的銀行賬戶上跑一圈,想要的都有了,根據證監會調查結果,劉輝2018年至2024年間累計虛增營收近87億,虛增利潤近3億。
錢跑了一圈,虛增營收可以理解,但虛增的利潤從何而來呢,相關方公司不可能自己拿錢來做慈善吧。
實際上,羊毛出在羊身上。
打個粗略的比方,錦州港以預付款的形式打10億到上游公司賬戶,并約定這10億要形成9億的營收、2000萬的利潤。
那么上游公司收到錢后,可能就會自己留下5000萬,然后往下游公司的賬上打9.5億,而下游公司收到錢后,自己留下3000萬,向錦州港回流9.2億。
錦州港這邊就會做賬,預付10億,實際采購9億,銷售9.2億,盈利2000萬,至于那沒有處理的1億預付款,留到下一筆貿易滾動。
到這里,大家就發現了,錦州港一定要先打預付款,然后每一筆預付款都會產生一筆滯留在外的資金,作為參與方的報酬和虛增的利潤。
時間一長,虛假貿易的次數一多,滯留在外的資金也就越積越多,前面提到的收不回的22億,就是這樣形成的。
很顯然,這根本就不是造假,而是以造假的形式中飽私囊。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3年11月錦州港就被立案調查了,但操盤者劉輝還絲毫不慌,2024年仍舊慣性造假,膽子太大了。
造假這種事情,獨木難成林,雖然劉輝運籌帷幄得足夠好,但如果沒有錦州港高管層的協助或者縱容,他一個人是沒法完成的。
被帶走的5個高管,除了身為副董事長兼總裁的劉輝,還有那個來自大連港的遠程董事長、財務總監,以及另外兩個副總裁。
從警方的初步處理來看,主次責任差不多分清了。
沒有直接參與的董事長和兩個副總裁已經獲得了取保候審,其中一個副總裁還已經復職了,這三人很大可能只是沒盡到審慎監管責任。
而作為總裁的劉輝和財務總監則至今被羈押著,劉輝是策劃的主謀,肯定是主要責任,而財務總監,大概率是知情人或參與者。
如今,證監會對于所有這一切的調查和處罰已經基本結束,該罰的都罰了,就等最后一張處罰決定書了,然后,就該啟動司法程序了。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錦州港的蛀蟲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只可惜,正義還是遲到了,錦州港已經注定退市,8萬股民成了無辜的買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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