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網友爆料稱,瑞安事件!!!
瑞安事件發生后,老師在家長群里發信息,說不敢管了,讓家長管好孩子。老師都不敢管了,回家后熊孩子還敢管嗎?許多老師發現,在自己孩子的老師也發了類似的信息。由此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如果家長在家里對熊孩子采取和老師一樣的措施,會不會也被拘留呢?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一個老師轉發校領導的提醒。
48六(3) 班(154)
(六年級)張老師
今天周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課間安全、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約束一下自己隨隨便便的行為。
讓所有班主任留下記錄,寫好1530表上交。
另外,告知所有的老師不要體罰學生,瑞安事件警告大家,孩子犯錯誤老師再氣千萬別動手打,要忍住,保護好自己。不扶爛泥,不雕朽木,尊重他人命運。
從這份通知看得出來,是某位學校領導發出的肺腑之言,提醒各位老師一定要控制情緒,對學生們要友善,不要體罰學生,更不要動手。總之,要放寬心,尊重他人命運。
對此,有網友認為,朽木不可雕的玩意,不用管理。每一個問題孩子的背后,至少有一個問題家長。問題孩子代代傳,這個家族就是完蛋的。
有網友表示,肯定是家長不依不饒,要不然頂多就是全市教育系統內部通報批評,不至于到了行拘的地步。視頻也看了,有人說是老師想把孩子扔到窗外,但我還是傾向于老師想嚇唬下孩子,真要想扔下去,那不分分鐘鐘就扔下去了嗎?估計孩子也是在班里比較調皮搗蛋,多次管教也管不聽,老師才情緒失控。
- 我們再來簡單回顧這是瑞安事件。
2025年4月17日下午,浙江瑞安市馬嶼鎮中心小學教師林某某在上數學拓展課時,被四年級學生陳某某用水槍噴面部。
林老師隨后拽著學生衣領沖出教室,對其進行掐脖子、扇耳光,還拎著學生衣領懸在二樓半的窗臺外。
教育局次日凌晨兩點緊急發布通報,確認視頻真實,對林某某作出記過處分,校長被約談。而涉事學生家長認處罰太輕,不停投訴。
5月17日,當地公安部門以“威脅人身安全”為由,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43條對林老師行政拘留。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該事件引發全網熱議,原本批評老師的評論區風向轉變,質疑警方做法;教師群里瘋傳《辭職申請書》模板,教育大V發文質問。
法律專家觀點不一,刑法教授認為教育懲戒中的輕微肢體接觸不應等同治安案件,行政法專家則認為該行為夠得上行政處罰。
- 如今,瑞安事件引發的蝴蝶效應!有家長爆,孩子老師突然在群里說了這樣一段話,請各位學生家長管好自己的孩子。
更可悲的是,這顯然不是個例。造成如今這種局面的,是日積月累的結果,瑞安事件只是導火索。
可以說,懲戒是教育的一種方式,教師沒有懲戒權,有些膽大學生就會無法無天,為所欲為。不讓教師管,那教師只能不管。教師不管的后果,就是社會來管!
這就倒逼,如今有些教師產生比較消極的教學觀念。自保重要,堅持佛系教學才能保證到退休,才是教師的人生終點。
而有些家長以為自己法治意識很強,認為維權就是在保護孩子。其實,他們可能忽略了,如果孩子到了無人可以教訓的時候,那只能交付給社會和法律懲戒。
當然,這類家長畢竟是少數。希望更多的家長理性看待老師的教育方式,多予以理解和支持。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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