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開車是一件嚴肅又危險的事情,但有的司機很難控制住自己情緒,在發生問題后想的就是以暴制暴。
就在最近廣東發生了一件路怒癥司機怒砸車子事情,現在后續的處理結果已經出來了,那位砸車的奔馳車主喜提刑拘和罰款。
當時的路況究竟發生了什么?能讓奔馳車主做出這么大的反應?
奔馳司機別停前車
5月14日那個看似平常的下午,東莞市金鳳路與鳳深大道交叉口附近,姚先生坐在駕駛座上,正瞅準時機準備掉頭。
就在這時一輛黑色的奔馳越野車如猛獸般從后方迅猛超車,風馳電掣般地竄到了他的車前。
姚先生心里 “咯噔” 一下,還沒等他反應過來,就聽到奔馳車司機搖下車窗,一陣不堪入耳的叫罵聲撲面而來。
想來是這奔馳車司機楊某覺得姚先生剛才的舉動別到了他,阻礙他先行,心中怒火瞬間被點燃,一路狂追幾百米,就為了這當街別停的 “報復” 。
姚先生被這突如其來的狀況惹惱,也忍不住回罵了一句。這一下就像往熊熊烈火里澆了一桶油,徹底激怒了楊某。
只見他猛地一打方向盤,將奔馳車橫在姚先生車頭前,把路死死堵住。
緊接,楊某氣勢洶洶地打開車門,大步走向后備箱,“砰” 的一聲掀開蓋子,抄起一根高爾夫球桿,大步流星地折返回來。
此時的他雙眼通紅,臉上寫滿了憤怒,那模樣仿佛一頭被激怒的公牛,“砰砰砰!” 楊某揮舞著球桿,瘋狂地砸向姚先生的車。
前擋風玻璃瞬間出現一道道裂痕,如蜘蛛網般迅速蔓延,緊接著駕駛室玻璃也在球桿的重擊下 “嘩啦” 一聲碎成一地玻璃渣。
最后連堅固的引擎蓋也未能幸免,被砸得坑坑洼洼慘不忍睹,周圍的車輛紛紛減速避讓,行人也被這突如其來的暴力場景嚇得目瞪口呆。
有人拿出手機拍攝,有人則匆匆離開現場,生怕被這瘋狂的一幕波及。
隨著事件在網絡上持續發酵,輿論的壓力如排山倒海般襲來,媒體和公眾對案件的處理結果充滿了期待,急切地想要知道警方將如何處置這起惡劣的 “路怒” 暴力事件?
警方介入調查
5月22日下午,新聞記者率先展開行動,撥通了東莞市公安局鳳崗分局的電話,試圖從這里獲取事件處理的最新進展。
電話那頭工作人員語氣平和卻又透著謹慎,表示該案件有專人負責處理,但對于具體的處理細節,卻以 “暫時給你答復不了這些” 為由,并未向記者透露過多信息。
記者不甘心就這樣無功而返,又與另一位工作人員溝通,對方詳細記錄下記者的電話,承諾領導會給記者回復。
時間來到23日上午,記者依舊沒有放棄探尋真相的腳步,再次以網民身份致電東莞市鳳崗交警大隊。
這一次記者得到了一個關鍵信息,工作人員明確告知:“這個案件不歸我們交警管,據我所知,(肇事者)是被鳳崗公安分局刑拘了?!?/p>
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道,肇事者楊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還有故意損壞他人財產,其惡劣行徑已經觸犯了法律紅線,必須接受法律的嚴懲。
為了進一步核實這一消息,記者馬不停蹄,又以網民身份致電東莞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在電話中給出了這樣的答復:“我們明確告訴你,當時有跟進處理,雙方都認可了處理結果?!?/p>
這一說法與鳳崗交警大隊稱肇事者已被刑拘的消息似乎存在出入,令人心生疑惑,記者趕忙進一步追問,工作人員卻只是表示 “具體以公告為準”,便不再多說。
就在公眾滿心疑惑、翹首以盼之時,5月2 日,東莞市公安局鳳崗分局終于發布了備受矚目的警情通報。
處理結果大快人心
通報內容清晰明確:2025年5月14日14時50分許,在東莞市鳳崗鎮金鳳路段,楊某(男,39 歲)與姚某(男,48 歲)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糾紛。
糾紛發生后楊某做出了令人發指的舉動,他悍然攔停姚某車輛,隨后從后備箱拿出球桿,瘋狂擊打姚某車輛的擋風玻璃。
接報后鳳崗分局的民警反應迅速,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展現出極高的辦事效率和專業素養。民警到達現場后,迅速將雙方帶至公安機關展開深入調查處理。
經過警方一系列嚴謹細致的調查取證工作,案件的性質得以明確。楊某的行為并非簡單的交通糾紛沖突,他的所作所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在此次事件中楊某因行車糾紛,出于個人情緒當街別停他人車輛,并用高爾夫球桿肆意打砸,造成姚某車輛嚴重受損,這種行為不僅對姚某的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侵害,還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基于此,楊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目前該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相信隨著案件偵辦工作的持續深入,更多細節和真相將被一一揭開,法律會以公正、嚴肅的姿態,給予這起惡劣事件一個最恰當、最公正的處理結果。
結語
這一事件也給廣大民眾敲響了警鐘,在日常生活,一定要學會控制情緒,遵守法律法規,切不可因一時沖動,讓 “路怒” 沖昏頭腦,做出追悔莫及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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