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轉載自:e泊客-天津
近期,一些市民朋友的反饋
對跨時段停車收費表示不理解
認為收費不合理或偏高。
例如,有市民提到:
17:50停到18:14
明明才不到30分鐘
為什么要收取7元停車費?
這合理嗎?
對此,“e泊客-天津”發文解釋回應↓↓
跨時段停車收費的具體規則
天津市停車收費采用分時段計費方式,具體規則如下:
日間計時收費:
一類區域:日間8時至21時,收費標準為4元/半小時;
二類、三類區域:日間8時至18時,收費標準為3元/半小時。
夜間計次收費:
一類區域:夜間21時至次日8時,收費標準為4元/次;
二類、三類區域:夜間18時至次日8時,收費標準為4元/次。
計費規則:
日間計時收費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
夜間計次收費在規定的停車時間段內,只要車輛停入,均統一按照計次標準收費;
跨時段停車將分別按照日間和夜間的收費標準計費。
為什么停車不到半小時需要收取7元?
以市民提到的“17:50停到18:14”為例,雖然停車時長僅為24分鐘,但由于跨越了夜間和日間兩個收費時段,因此需要分別計費,按照車輛停放在二類區域計算:
日間時段(17:50-18:00):屬于日間計時收費時段,停車10分鐘,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收取3元停車費。
夜間時段(18:00-18:14):屬于夜間計次收費時段,收取4元停車費。
因此,停車總費用為日間3元+ 夜間4元 ,合計7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