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傷賠償款,賬上卻藏著300萬
成都龍泉驛:依托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破解執行難
正義網訊(記者查洪南 通訊員鐘銳 劉崢崢)“我們運用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進行篩查,發現終本案件的被執行人馬某某名下有公司,且公司一直在給馬某某繳納社保,我院遂及時向法院制發檢察建議,建議法院恢復執行。”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檢察院檢察官陶冬梅向記者介紹了該院研發的企業利用“體外循環”規避執行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體外循環”指企業將資金運作脫離正常的財務核算體系,在法定賬簿及財務報告之外進行循環,以達到逃避監管等目的)。
該模型的研發源于一起民事執行監督案件。2018年4月,龍泉驛區某物流公司員工劉某在工作中受傷死亡,后法院判決公司支付劉某家屬賠償款87.5萬元。然而該公司一直未支付賠償款,劉某的家屬遂申請強制執行,但因公司賬戶余額不足,法院作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裁定。
2023年初,龍泉驛區社保部門發現該公司尚有可供執行財產,遂依托該部門此前與龍泉驛區檢察院簽訂的《關于建立社會保障與檢察監督工作協作的實施意見》,向該區檢察院移送了線索。龍泉驛區檢察院依職權啟動立案調查工作,圍繞公司是否有財產可供執行問題,從案件執行卷宗材料、公司社會保險繳費明細等方面入手,查實物流公司一直在為公司員工繳納社保并申報營業收入,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銀行賬戶系員工牛某的個人賬戶。該公司長期通過牛某的個人銀行賬戶進行公司業務賬務往來,該賬戶余額達300余萬元。2023年1月13日,龍泉驛區檢察院向法院制發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檢察建議,建議法院恢復執行程序。
檢察建議發出后,法院立即會同檢察院、社保部門對物流公司負責人開展釋法說理,向其釋明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2023年1月25日,物流公司全額支付了賠償款。
2024年3月,龍泉驛區檢察院依托法檢聯動機制,協同法院梳理研判被執行人逃避債務、規避執行線索,建立企業利用“體外循環”規避執行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該模型以民事終本執行案件數據為基礎,全面提取涉案企業工商登記、社保繳納、公積金繳納、納稅信息數據,并將其與企業賬戶銀行流水進行對比碰撞,有效推送企業利用‘體外循環’規避執行線索。”辦案檢察官表示。
模型建成后,龍泉驛區檢察院通過該模型辦理民事執行監督案件7件。截至今年3月,四川省有8個市、縣檢察院以該模型為基礎,調取法院民事終本執行案件數據13910條,調取人社、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被執行人數據2400余條,已篩查出監督線索245條,共辦理民事執行監督案件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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