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日,黃玲姐妹倆在山西省芮城縣注冊成立芮城縣欣隆公交客運有限公司(下稱欣隆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出資額為50萬元,股東為黃玲姐妹倆,黃玲為法定代表人。公司擁有10輛燃油公交車,運營兩條公交線路:學張村至石門村,老莊至東山底村,開通村村通公交時,村里百姓高興的敲鑼打鼓,公司準時準點運營,得到百姓的一致好評,真正做到了“人民公交為人民,人民公交人民愛”。
2016年,響應國家對新能源純電動公交車的推廣營運,擴大公司規模,實現“電化芮城”村村通公交的實施方案,5月3日,山西省公交協會會長王耀昌(原平定縣經濟開發區主任)找到黃玲(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雙方議定的投資合作前提是不改變公司的經營性質,不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新投入注冊資本400萬元占股80% )委派馮秀梅與黃玲簽訂《投資合作協議》,6月份,60輛純電動公交車上牌投入運營,王耀昌派駐兩個經理和辦公室主任、會計實際控制公司。。
2018年6月5日晚上,受王耀昌指示,李經理給全體職工開會,講公司轉讓給了汽運集團芮城公司,黃玲不干了。搞得司機們心神恍惚不穩定,6月18日,司機劉亞妮在大禹渡河渠邊洗拖把時不幸落入水渠中,被水沖走,19日下午,黃玲從河北趕到芮城縣,公司帳戶有7萬多元錢,黃玲讓李經理和會計把錢取出來安排死者后事,公司有職工工傷保險,再協商賠償問題,王耀昌不讓會計辦理,王耀昌還發短信給縣領導說,換掉黃玲法人才給拿錢,王耀昌作為國家領導干部實在不把人民生命當回事,劉亞妮之死王耀昌要負主要責任。6月20日上午,黃玲到人社局辦理工傷保險理賠事項,讓李經理把資料送來我給蓋章辦理,結果送來的資料已蓋章,才知私刻了公章。
6月21日,黃玲去公安局報案,有人盜用我預留在公司的身份證復印件私刻公章,并寫了一份要求銷毀假公章的申請。局領導說等中考完了,民警都執勤去了,還說你20%股份還是法人。6月29日,早上8點黃玲去工商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提交一份情況說明給股長,有人盜用黃玲身份證復印件私刻公章,來貴局辦理更換法人或股權轉讓事宜,不予辦理。9點又去公安局治安大隊,要求銷毀假公章,楊隊長嚷我把公章給他看看,拿了就不還給我。
7月2日下午,治安大隊通知我和李經理去,把原公章和假公賬都給銷毀了,出具證明材料日期是2日和3日,銷毀的公章編碼與拿去編碼不一致,這一系列操作存在嚴重程序瑕疵,讓人對公章銷毀的真實性、合法性產生極大質疑,也讓公眾對公安局機關的執法公信力產生了極大的懷疑。
2018年7月3日,在公司沒有公章,營業執照尚在黃玲手中,黃玲妹股東未簽字同意的情況下,違規變更秦進學為法人的欣隆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也是用同樣的手段違規變更得到,秦進學通過這個方式獲取了欣隆公司控制權。秦進學在股權受讓被司法凍結且無法完成股權變更登記的情況下,最終在2019年9月10日以法院民事調解方式確認了股權轉讓的條款合法有效,得到欣隆80%的股權。
秦進學違反公司法競業經營:秦進學擔任欣隆公司(民企)的法定代表人,同時擔任國企芮城縣芮通公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西汽運集團芮城運汽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經理,并違規與欣隆公司訂立合同進行了車輛互換和租賃業務。從2019年1月1日開始,欣隆公司48輛車票款收入都流入芮通公交有限公司帳戶和詹先生之手。2021年8月5日,黃玲從風陵渡坐欣隆公交晉M0202X回芮城縣,微信付款7元流入芮通公交有限公司帳目,秦進學這種“損私肥公”的行為嚴重損害了股東利益。
2021年8月,黃玲妹以盈余分配糾紛為由將欣隆公司和秦進學起訴至法院,請求欣隆公司進行盈余分配,秦進學對盈余分配承擔賠償責任。12月鑒定機構出具報告,秦進學利用股東身份,虛構工資、維修費、電費等名目套取資金4369944.52元;欣隆帳戶還被用于支付秦進學個人購買的股權利息4082213.85元;秦進學涉及的資金往來與國有芮通公司及芮城汽車站混合金額達到3441937.56元;并將欣隆公司442萬元轉讓給國有公司劉女士等21人,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王耀昌違規經商、合同違約、吃空餉:從鑒定報告中得知,王耀昌委派馮秀梅和馬斌福股東并未履行出資義務,反而通過陽泉益民公用事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向欣隆公司借款,并借此收取高額利息,王耀昌利用職務之便,以發放工資名義向其親屬發放255萬余元,同時還挪用欣隆公司資金123萬元轉入陽泉益民公司,違規經商辦企業,謀取個人私利,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和公信力。
2022年12月16日,黃玲妹提交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將欣隆60輛公交車予以保全、查封。在法院已對60輛車裁定查封保全的情況下,秦進學擅自將涉案車輛拆解變賣,并把60輛車拆解變賣款3800400元挪用,未給拖欠幾個月職工發工資,又把欣隆公司變壓器和充電樁拆走,不知去向。此行為嚴重妨礙了司法執行,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2023年3月2日,芮城法院將相關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駁回原告黃玲妹的起訴。
2023年5月,黃玲和律師向芮城縣公安局提交刑事控告書,請求貴局對秦進學涉嫌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及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行為立案偵查,到目前止,刑事案件偵辦沒有官方消息,嚴重妨礙了司法執行,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違規注銷欣隆線路,招標芮城縣至風陵渡線路涉嫌違規內定招標名額:
2018年12月29日,芮城縣交通運輸局“芮交審函〔2018〕2號”批復關于欣隆公交公司縣城至風陵渡(中線,沿河)的線路。
2023年3月,芮城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在履行公共交通線路管理職責過程中亂作為,對欣隆公司風陵渡線路擅自注銷,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在此期間黃玲得知注銷時,和妹律師依法向芮城縣交通運輸局和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提交書面異議申請,表達合理訴求,兩主管部門卻對異議申請置若罔聞,未給予答復。2023年8月11日,山西汽運集團芮城運汽運輸有限公司車輛牌照已上好,線路牌是芮城至風陵渡的七輛蘇州金龍客車放在汽車站里。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招標芮城縣至風陵渡線路,在此期間黃玲去提交招投標資料,工作人員表示不是本地資質不行,黃玲離開以后,又打電話表示可以,其是在招標之前已內定了,“誰敢沒有線路買車放那里”?“早產”啊!
請求事項:
鑒于上述情況,王耀昌和秦進學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屬于紀委監委受理范圍,本人特向紀委監委相關部門提出如下請求:
1. 對王耀昌和秦進學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全面調查,并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理;
2. 追回被王耀昌吃空餉及挪用的公司資金,追回秦進學挪用和流失的公司資金,并賠償公司及股東因此遭受的損失;
3. 督促相關部門加強監管,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破壞營商環境。
本人黃玲再次鄭重申明,以上內容真實、可靠,愿意積極配合紀委監委和相關部門的調查工作,提供相關證據和線索,期待貴組盡快展開調查,依法嚴肅處理王耀昌和秦進學的違紀行為,還社會一個公平正義,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和市場經濟秩序,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本文由黃玲陳述并進行核對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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