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教育局了解到烏魯木齊市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條件正式公布
小學入學條件
具有烏魯木齊市常住戶籍(2025年6月1日前遷入)的適齡兒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房戶一致。適齡兒童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且戶主是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實際居住地所持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的地址必須與戶籍相一致。同一戶籍和住址6年之內只有1名學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學區就近入學政策。
2.世居搭戶。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無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分戶,且戶籍中注明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及適齡兒童為世居,沒有遷入遷出的記錄,戶主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該住址為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關證明。同一戶籍和住址6年之內只有1名學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學區就近入學政策。
3.無房租住。需提供市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認可或符合有關規定的租賃合同,所租住房屋應為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關證明。由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4.房戶不符。烏魯木齊市戶籍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和房產登記地不一致的,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5.住房性質。非住宅性質公寓樓、商鋪、寫字樓等處的戶口均不作為國辦小學招生學區范圍、學位分配的依據,其戶口中的適齡兒童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調劑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入學。
初中入學條件
(一)具有烏魯木齊市常住戶籍(2025年6月1日前遷入)的小學畢業生,以戶籍和實際居住地為依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房戶一致。小學畢業生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戶主是小學畢業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小學畢業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實際居住地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明)的地址與戶籍一致。同一戶籍和住址3年之內只有1名學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學區就近入學政策。
2.世居搭戶。小學畢業生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無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分戶,且戶籍中注明小學畢業生為世居,沒有遷入遷出的記錄,戶主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該住址為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關的證明。同一戶籍和住址3年之內只有1名學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學區就近入學政策。
3.無房租住。需提供市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認可或符合有關規定的租賃合同和居住證,所租住房屋應為小學畢業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關證明。由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4.住房性質。非住宅性質公寓樓、商鋪、寫字樓等處的戶口均不作為國辦初中招生學區范圍、學位分配的依據,其戶口中的小學畢業生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調劑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入學。
(二)房戶不一致小學畢業生。對于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的烏魯木齊市戶籍小學畢業生,由相關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生戶籍、實際居住等信息安排入學;非烏魯木齊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三)非烏魯木齊市小學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15日前持戶口本(居住證)和房產證(符合有關規定的租賃合同)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安排就學。
符合條件的烏魯木齊市常住戶籍(2025年6月1日前遷入)按照教育部門劃定的學區,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四)保送生政策。凡具有烏魯木齊市常住戶口、在本學區就近入學、有連續三年完整初中學籍;非烏魯木齊市戶口學生服從區(縣)教育局分配入學,在烏魯木齊市有連續三年完整初中學籍并實質性就讀的;其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為A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享受普通高中一批次保送生政策。
來源:石榴云/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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