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某保險公司給幾乎所有合作中的汽車維修企業送去一份《保險事故車輛維修服務協議(補充協議)》,核心內容要求承修企業對保險事故維修涉及的油漆及配件項目承擔五年質保責任,引發行業極大爭議。
很多人覺得該保險公司推出如此條款目的如下:
1.保險公司作為事故車維修的最大支付方,面對配件價格頻繁調整的情況,希望通過延長質保期來降低自身的賠付風險。
2.通過要求修理廠承諾更長的質保期,保險公司可以在發生質量問題時減少賠償支出,從而控制成本。
3.通過超長質保能夠吸引更多消費者的關注和選擇,使消費者覺得該保險公司更加可靠、值得信賴,而良好的品牌形象可以為商家帶來更多的客戶資源和市場份額。
這些總結似是而非,容易帶偏節奏。筆者看來,超長質保其實是車險行業的弊端越來越接近于總爆發的一個信號。
01、超長質保能否堵住配件質量漏洞?
對于事故車維修中的配件價格,各保險公司都有一個內部的核損價格,這個價格分為4S店價和市場價。
4S店價的主要來源是各品牌主機廠網站上公布的最終用戶價和各4S店實際維修價格清單的匯總統計;對于簽訂了總對總協議的,這個價格則直接由主機廠提供最終用戶價明細表。
所以這些價格實際上已經被多渠道相互驗證過,并且能確保價格信息的實時更新,不存在保險公司面對配件價格頻繁調整的情況。
所以寄希望通過延長質保期來降低自身的賠付風險就是無稽之談,超長質保與配件價格變動頻繁,這兩者之間是不沾邊的事情。
保險公司在對4S店的實際操作中,先是在最終用戶價上9折,然后再結合與4S店之間的保費完成率、送修比等業務指標的達成情況,在9折后的價格基礎上再核定一個折扣,最終形成賠付時的核賠價格。?
市場價按照保險公司的說法是在市場上能買到的配件價格,但是這個市場在哪里?這個市場里能買到的配件到底是拆車件,還是再造件,還是副廠件?無人回答!
如果說4S店價無論最終核賠價格是否合理,總還有規律可行,那么市場價基本就是一團漿糊了,沒個準。
保險公司在對非4S店的實際操作中,多數是在4S店最終用戶價上7折作為市場價;如果在實際維修價格清單的匯總統計中出現了更低的價格,那么這個更低的價格就會成為新的市場價。
如果這個修理廠也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保費任務協議并完成,則會在工時費的價格上向4S店的標準看齊,否則在工時費的賠付標準上再砍一刀。
在這樣的配件核賠價格機制下,就算是4S店,其事故維修的配件核賠價格也很可能會擊穿其成本價。4S店的配件加價率普遍不超過30%,也就是最終用戶價為130元的配件,4S店的購入成本不大可能低于100元。
假設這家4S店沒有完成與保險公司之間簽訂的保費任務(這種情況現在是常態,完不成保費任務可以買保費,但那是另一個話題了),配件價格又被打了9折,那么這個130元的配件的核賠價格就是130*0.9*0.9=105.3元,扣除各項稅費和倉儲陳本、資金成本、人工成本后,4S店幾乎不可避免的會發生虧損。
為了避免虧損的發生,以次充好、以修代換等坑害消費者權益的事情就越來越普遍了,我在《“瑪莎拉蒂4S店27萬修車”事件解讀:事故車行業到底藏有多少黑幕?》這篇文章里有具體案例的介紹,感謝興趣的鐵粉可以移步閱覽,就像那輛瑪莎拉蒂的事故維修那樣,27萬的維修最后捅出了55萬的大簍子,導火索就是承修的4S店以次充好、以修代換的惡行被車主發現了。
4S店尚且如此,在社會修理廠想得到原廠配件的維修就更不可能了。
保險公司為了“規避”配件價格打折導致承修企業“以次充好、以修代換”等道德風險的發生,采取了維修前拍照、新舊件對比、維修后復勘等防偽手段,但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畢竟只是看得多,修理廠則是修得多,誰的經驗更豐富一目了然。
于是就有了這么一個對修理廠請君入甕、對保險公司自己金蟬脫殼的招數,讓承修的修理廠自己承諾一個超長質保,就算承修的修理廠用了假冒偽劣汽車配件,只要5年內沒發生質量問題,也算是給了車主一個交代。
因為原廠配件的維修質保期基本都是一年兩萬公里,而且保險公司就這么核賠也不吃虧;如果5年內出了質量問題,那就是承修的修理廠道德淪喪,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保險公司反正只核賠這么多錢,修理廠既然同意了用這個配件價格承修并作出了5年的質量承諾,那么后續的一切就與保險公司無關了!
02、修理廠為何愿意簽約淪為“賭徒”?
保險公司5年質保的小九九說完了,維修企業是啥反應呢?
據我這幾天的實際調查,維修企業幾乎無一例外的都在第一時間就簽字同意了!
前面說了,原廠配件的維修質保期基本都是一年兩萬公里,這個5年不限里程質保大大超過了所有的維修質保標準,他們是瘋了嗎?
當然不是,只是因為他們不敢!因為在車險市場里面,人太平的市場份額在2024年達到54.5%,在2025年一季度達到了57%。在“社會年度總維修能力富余的程度大于60%”的今天(詳細數據分析見《未來50%修理廠會被淘汰?做到這幾點,就是“剩者為王”》),不簽這個補充協議就意味著放棄一大塊事故車維修業務,等著“餓”死。
等著“餓”死自然是不可能的,汽修行業早就是一個“累死自己卷死別人”的爛泥地了,在跟這些維修企業的負責人進行訪談時,他們都提到了一個字:賭!
賭自己不是最先這么倒霉被抓包的;賭自己就算倒霉碰上了也能躲得掉或賠得起;賭這個補充協議會因為很多“別人”反對而執行不下去:
最后最重要的,賭自己可以堤內損失堤外補,在其它方面可以把損失提前找補回來,把這看作增加了經營成本,用更高的利潤對沖就好。
當然,維修企業用“賭”的辦法來應對超長質保,不但改變不了被動應付的地位,還涉嫌違法。主動應對的方法有3個,并且缺一不可:
1、維修企業需要成立一個代表整個行業的協會組織,由協會出面與保險公司或者政府相關部門(如交通管理、運輸管理等)等等,進行關系到整個行業利益的事件進行溝通,避免被各個擊破。
2、不要與任何保險公司簽署任何類似于“代賠”或“直賠”這樣的協議,正如我在另一篇文章里說過的:維修企業面對的唯一也是最終客戶是車主!不是也不該是保險公司!維修企業維修事故車,能且僅能從車主手上收取費用,能且僅能與車主就維修范圍、維修方式、維修質量、維修金額和維修時間達成共識而不是保險公司!
越過車主獲取保險公司的“直賠”不是便利了自己,是便利了保險公司給維修企業插上吸血的抽水馬達!
3、堅決對保險公司“資源換資源”的潛規則說不。從本質上來說,投保車輛出險,不是保險公司的“資源”,保質保量、及時高效地為出險車輛提供維修服務,是它們應盡的義務和法定的責任!
保險公司沒有權利強制指定事故車輛的承修單位,《機動車商業車險示范條款2020版》第一章機動車損失保險 保險責任 第十五條: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被保險機動車,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維修機構、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
無法協商確定的,雙方委托共同認可的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評估。這一條明確指出“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進行后續的事項,維修企業可以協助被保險人、站在被保險人的立場、以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為出發點,與被保險人一起跟保險人協商事故維修事宜。
03、事故車維修市場矛盾的真正源頭
不過話說回來,超長質保這件事一味地埋怨保險公司有失公允。
其實從新能源車險普遍虧損就可以看出,新能源車險虧損最大的窟窿之一就是配件價格昂貴,但是配件價格昂貴的根兒不在維修企業這兒,在主機廠那里。
主機廠對原廠配件有著絕對壟斷的市場地位,主機廠制定的配件價格成為了其它一切形式的配件(拆車件、再造件、副廠件等)的定價基礎。
保險公司極限壓榨維修企業的配件利潤,必然導致假冒偽劣配件盛行,現在想用一紙超長質保的文書來達到事故維修市場的配件規范化,無異于緣木求魚,不如另外想轍。
比如把心思放在跟主機廠談判,甚至在車型開發之初就聯合起來,通過對應的結構設計,把事故碰撞可能造成的損失降下來。
總的來看,超長質保解決不了假冒偽劣汽車配件橫行無忌的問題,極限壓榨維修企業配件利潤以后,難道準備再出臺一項超超長質保的補充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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