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民法典頒布五周年,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的相關系列典型案例中,有不少聚焦民生關鍵“小事”,保護你我合法權益,推動民法典更好“典”亮千家萬戶。
畸形“飯圈”,害人害己。
魏某是A明星的粉絲,何某等三人是B明星的粉絲。何某等三人曾在微博發布關于A明星的負面內容,魏某看到后將三人舉報。
何某等三人被舉報后極為不滿,開始在微博賬號上持續發布諸如“嫌疑犯魏某”等內容,還在微博主頁、評論區公布魏某私人照片和微博主頁鏈接。上述內容發布后,閱讀量從幾百到上萬不等,轉發數、點贊數、評論數若干。
魏某認為何某等三人侵犯其名譽權,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三人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院認為,粉絲群體在網上互撕謾罵、應援打榜、造謠攻擊等行為,損害了他人合法權益,破壞了清朗網絡環境。該案中,法院依照民法典人格權編的相關規定,判決何某等三人在各自微博賬號向魏某賠禮道歉及澄清事實并置頂一周,同時向魏某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在互聯網上發生的名譽權侵害,往往面臨網絡用戶身份不明和侵權行為認定困難等問題,但這并不意味著互聯網是法外之地。”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沈健州表示,本案的判決為網絡用戶身份確定、侵權行為界定等問題提供了清晰明確的審理思路,有利于進一步引導網絡用戶理性發言,促進依法治理“飯圈”亂象,營造健康向上的網絡環境。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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