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社報道,美國地區法官塔尼婭·丘特坎5月27日作出裁定,特斯拉CEO埃隆·馬斯克必須面對民主黨州的檢察長提起的訴訟。該訴訟指控其涉嫌在特朗普執政期間,通過非正式顧問身份非法行使聯邦權力推動政府機構裁員和削減開支。
丘特坎法官同時駁回了司法部要求撤銷訴訟的動議,但批準了駁回針對總統特朗普個人指控的請求。裁決書指出,根據憲法三權分立原則,法院無權通過司法程序限制總統履行行政職能的行為。
裁決書強調,特朗普政府對于憲法制衡機制存在荒謬解讀,相當于認可無限行政權的合法性。丘特坎寫道:“按這一邏輯,總統可以授權某人行‘總理’之實,去否決、修改或采納國會通過的立法;行‘終極法官’之實,單方面推翻最高法院的任何裁決;行‘國王’之實,對整個國家行使至高無上的權力;或者允許一位外國領導人指揮美國武裝部隊。”
盡管馬斯克始終否認在政府效率部(DOGE)擔任正式職務,但法官認為各州提供了足夠初步證據:馬斯克實際行使了等同于內閣部長的權力,深度參與制定并推動實施聯邦機構裁員30%、預算削減44%的計劃。DOGE作為特朗普設立的行政機構,曾被馬斯克稱為“政府現代化核心部門”。
此前,這位身兼特斯拉、SpaceX等多家企業CEO的億萬富翁宣布將大幅減少在DOGE的工作投入,稱要專注經營旗下科技公司。
白宮及新墨西哥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尚未對裁決作出回應。本案后續審理將重點核查馬斯克與聯邦機構間的具體往來文件。(國際財聞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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