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工被指“將垃圾扔在馬路上后又撿起”。圖/社交平臺截圖
近日,有網友爆料,成都街頭有身穿環衛工服裝的人“將垃圾扔在馬路上后又撿起”,全程有人拍攝。這引發廣泛關注。
5月27日,成都市城管委發布通報稱,5月24日,成某在天府新區機場路A線斑保路口進行環衛作業,因現場管理人員張某在工作檢查過程中拍攝的照片效果不佳,張某要求成某配合對工作過程進行補拍,用于工作資料記錄。
環衛工“自扔自撿”,局外人看不懂:這豈不是沒事找事?而將其置于內部規定——“拍照留痕”的情境下解釋,又似乎“順理成章”:拍完的照片“效果不佳”,要補拍一下,那就得來一場“情景重現”。
然而,不管怎么說,“自扔自撿”都是一種無效工作行為。都知道,馬路上環衛作業的考核標準應該是——路面是否清潔、達沒達到標準。如果達到了清潔標準,有無“正在作業”的留痕,似乎都沒有必要。
如果說,相關管理人員認為,拍照留痕更真實,那這種折騰就會有些諷刺意味了。畢竟,擺在管理人員面前的一個重要問題是——該如何辨別哪些照片呈現的內容是“真撿”,哪些照片是擺拍呢?因此,不搞這種無意義的行為,早就成為公眾的普遍共識。
不過,從網友的反應看,日常生活中,“拍照留痕”的考核方式似乎并不少見。尤其是在有的公共機構,“拍照留痕”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工作方式”:干沒干活,主要是拿“痕”說事;上面的文件、政策在基層是否得到落實、效果如何等,主要是看有無“留痕”。
現實是復雜的,因此,不能說所有的“留痕”方式都沒有實際意義,但如果“留痕”成了一種路徑依賴,凡事都拿“痕”說話,就得警惕了。
打個比方,筆者每次去學校接孩子,常看到在校門口做安保、維持秩序的相關部門人員,一邊辛苦執勤,一邊還要拍照留痕。這是因為,單位考核要看到相關人員是否“在線”。
但其實,學校和家長們的評價要比“留痕”更具真實性。如果學校和家長反饋良好,那無疑更有說服力。如果“留痕”一天不差、一次不少,學校和家長滿意度卻不高,那一次次上傳過去的“留痕照”又能夠說明多少問題呢?
回到此事去看,按理說,一家環衛公司內部管理中有“留痕”要求,屬于企業自主管理權范疇的問題,公眾可以不必太過敏感。但環衛工在大馬路上“自扔自撿”的畫面,在公共語境上卻給人帶來一定的違和感。
究其背后的深層原因,無非是公眾對那些普遍存在的形式主義作風深惡痛絕罷了。因此,涉事環衛企業不妨借此反思下,這樣的“補拍”真有必要嗎?更需進一步追問:這種考核壓力,究竟來自哪里?
撰稿 / 馬滌明(職員)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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