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驚嚇式”營銷在網絡上“意外走紅”——商家將小廣告偽裝成交警違停罰單,張貼于車輛前擋風玻璃上,遠觀幾可亂真。此類廣告多以KTV、健身房、家具促銷等內容為主,引發網友關注。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此類現象并非首次出現,多地已有多起類似案例,相關部門亦多次介入處理。
狐假虎威——
商家稱“希望車主能多看幾眼”,
多地交警曾稱此行為不可取
記者注意到,此次“意外走紅”的小廣告為廣東清遠市龍潭鎮某集KTV、K歌、沐足為一體的休閑娛樂會所,記者嘗試聯系該會所,發現其已暫停營業。記者注意到,該企業近日曾在短視頻平臺內發布廣告,記者多次聯系該企業的預留電話,均無人接聽。下午3時許,記者聯系清遠市龍潭鎮交警,一工作人員表示,已獲悉此情況,將轉至相關科室介入調查。
據媒體報道,自2015年起,湖北武漢、河北邢臺、北京等地便出現商家仿制“罰單”廣告的事件。例如,某家具公司以“開年盛惠告知單”形式宣傳,連公章樣式、排版均與真實罰單高度相似;北京一健身房甚至將宣傳單塞入未關嚴的車窗,導致車主誤以為被貼條。四川樂山市某火鍋店曾制作并發布小廣告,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制作此類小廣告就是“希望車主能多看幾眼”。
對此,多地交警部門明確表示,此類廣告不僅引發車主心理不適,更干擾了執法嚴肅性。公開資料顯示,2023年9月,貴州畢節交警曾對涉事商家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收回廣告,強調其擾亂正常執法秩序。多地交警部門提醒,正規罰單僅針對違法停車,不會在合規停車場或小區內張貼,公眾若發現疑似仿制罰單的小廣告,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律師說法——
“創意假罰單”于法有悖,
使用此類廣告嚴重可被吊銷營業執照
北京德恒(西咸新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寶坤表示,“創意假罰單”與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抵觸。他介紹,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本次事件中的“創意假罰單”系商家模仿“交警罰單”文書形式及擺放方式的廣告宣傳行為,應適用《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廣告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九條的相關規定,商家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廣告中不得有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情形。而本次事件中,雖然商家在內容上注明了這不是一張罰單,但是其文書形式及擺放方式均復刻了“交警罰單”的樣式,容易造成廣大車主誤解及困擾,亦影響了交警執法嚴肅性。
李寶坤呼吁,商家使用“創意假罰單”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于法有悖,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建議商家予以整改。否則,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商家根據具體情節可能因此受到責令停止發布廣告、罰款、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王煜鑫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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