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開屏新聞記者從騰沖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近日,因涉嫌詐騙罪,家住騰沖、今年44歲的馬某某被檢察官建議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15萬元罰金。目前,法院已采納了檢察院的量刑建議。至此,曾是親朋好友眼中“能人”的馬某某,因一場賭局墮入深淵后,為了填補賭債窟窿,她精心編織謊言,以高息為誘餌,向27人“借”走740余萬元。最終,這場“借貸”騙局讓她鋃鐺入獄!
賭輸人生——畸形心理催生犯罪念頭
44歲的馬某某曾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掌握家庭財政收支大權,經營著百貨商店和餐廳,每月營收幾萬元,還在城區買了房……2014年的一天,偶然的聚會上朋友打麻將缺人,馬某某被拉上了牌桌。自此,馬某某沉迷于賭博,一發不可收拾。
隨著參與賭博的頻率越來越高,馬某某輸光了家中的存款,也因賭博欠下10余萬元賭債。為償還賭債,她開始了網貸。日子一天天過去,面對即將到期的貸款,馬某某打起了“以貸養貸”的主意。在馬某某扭曲的認知里,只要再賭一把就能翻盤,用新騙來的錢償還舊債,是解決困境的“捷徑”。她開始在通訊錄里篩選“目標”——那些熱心腸、法律意識薄弱的熟人,成了她眼中的“獵物”。
精心設局——環環相扣的詐騙套路
“我和20多個人合伙做著珠寶生意,這些合伙人都是住別墅、開豪車的有錢人,珠寶生意資金需求大。我目前手頭沒什么錢,如果把錢借給我,可以支付高利息給你。隨時還款,只需提前3天告訴我就可以了。”馬某某向熟人借錢時,用這樣一套說辭,成功借到了款。為打消何某某的顧慮,馬某某承諾借款的月利率是3%,后逐漸加到10%,起初馬某某也都能按期支付利息,期間還償還過部分本金給何某某,何某某也對其深信不疑,多次出借大額款項給馬某某。
嘗到甜頭后,馬某某如法炮制,用同樣的手段向親戚朋友借款,每次得手后,她都會按時支付高額利息,營造守信假象,誘使受害人追加借款。直到有一天,何某某等人多次催款均未得到回復,也偶然發現所謂的珠寶生意根本不存在,才意識到自己被騙,而馬某某早已將借款用來“拆東墻補西墻”了。
法律亮劍——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欠債難還,馬某某也陷入了家庭紛爭和被追債的泥潭。自馬某某的丈夫得知其在外欠了很多人的債,沉重的經濟壓力使得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不堪重負,兩人矛盾沖突不斷。2024年4月的一天,馬某某外出時被十幾個借款人圍堵,雙方爭吵一番后,事情也沒有得到解決。馬某某深知自己已無力償還巨額欠款,便走進騰沖市公安局向辦案民警說明了情況。
公安機關在偵查完畢后以馬某某涉嫌詐騙罪將該案移送至騰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經審查認定馬某某通過虛構事實,騙取27名受害人共計740余萬元。面對鐵證,馬某某自愿認罪認罰,檢察官建議以詐騙罪判處馬某某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最終,法院采納了檢察院的量刑建議。
檢察官提醒
“借貸”型詐騙是“殺熟”式犯罪的高發類型,不法分子常利用親友信任虛構投資、資金周轉等理由騙取錢財,甚至承諾高額回報等方式強化騙局,你以為的“天上掉餡餅”,實際上是別人精心設計的“陷阱”。據此,檢察官提醒:
1.借款時務必核實對方的真實身份與資金用途,保留書面協議、轉賬記錄等憑證; 2.警惕熟人以“投資”“救急”為由頻繁借款,避免因信任而忽視風險; 3.發現對方存在揮霍資金、虛構事實等異常情況,及時留存證據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開屏新聞記者 崔敏 通訊員 張曉嬌
一審 資漁
責任編輯 呂世成 陳潔
責任校對 易科彥
主編 武熙智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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