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是死了女兒,我卻連家都不能回,還要花錢住賓館”
成都27歲女子在家門口被殘忍殺害,身中數十刀。
兇手被抓,其父母怕被鄰居指責,不敢進家,整日縮在賓館避世。
受害者母親喪失獨女,悲慟難忍,誓要為女兒討回公道。
沒成想,兇手父母不僅歉意全無,反倒咄咄逼人,向受害者母親抱怨“有家難回”。
俗話說:上梁不正下梁歪。
兇手父母還真是完美地詮釋了這句話……
有家不能回?
5月27日,成都27歲女子被鄰居持刀傷害致死案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沒想到,兇手父親竟然在法庭上口出狂言,向死者母親王女士抱怨:
“你害得我們有家不能回,只能在外邊找賓館”
聽聽,這說得是人話嗎?
兇手一家義憤填膺,說著還拿起手機向王女士展示這幾天的酒店訂單。
這是何意?
是不是找錯人了?
自己女兒嫉妒心作祟對鄰居痛下殺手,害得你們一家丟盡了臉面,害怕被街坊四鄰指責謾罵才搬出去躲起來。
要找責任人,難道不應該去監獄里找“不成才”的女兒質問嗎?
王女士何錯之有?
她一個中年婦女,早年喪夫,獨自一人將獨女林薇拉扯長大。
林薇生性乖巧,又是個讀書的好料子,從小成績優異。
在成都外國語學院讀到高中畢業,被保送到北外。
大三那年,因為日語成績優異以交換生的身份到日本神戶大學當了一年留學生。
除了讀書有天賦外,林薇還喜歡跳街舞,鍛煉身體,身材苗條結實,整個人都特別陽光。
周圍的鄰居每次見到孩子,都忍不住夸贊兩句。
2018年,林薇大學畢業留在北京工作。
考慮到母親一個在成都生活比較孤獨,工作一年后林薇便辭了工作來到陪伴媽媽。
母女倆相依為命,對待生活一直積極樂觀,鄰里之間相處友好。
培養一個各方面都優秀的女兒,難道是王女士的錯?
事發之后,王女士在溫江區給女兒買了一塊墓地。
得空的時候,她就會到墓地陪女兒說話。
一回到那個空蕩蕩的房子,與女兒相處的點點滴滴瞬間就會浮上心頭,而后淚流不止。
為避免睹物思人,王女士干脆到外面租房住。
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被兇手搞的支離破碎,王女士才是真的“有家難回”。
話說回來,兇手一家的心理也不難理解。
發生禍端不先從自身找問題,習慣性的質問別人。
女兒殺人之后,他們用“精神疾病”為其脫罪。
據了解,兇手梁某的確患有精神疾病,而且不止一次在小區“發病”。
畜生傷人,主人尚且要低聲下氣賠禮道歉,何況是人呢?
作為兇手的父母,難道就沒有一點責任嗎?
兇手梁某
據知情人士所說,兇手梁某的父親是一名退休教師。
按理來說,教師的孩子人品應該不俗。
顯然,梁某被父母養壞了。
成績不達標,大二輟學,遂離家打工。
打工不順,又返回家中啃老。
有好心人給梁某介紹過對象,但對方一番打聽之后果斷拒絕。
學業不順,工作不順,婚戀也不順,梁某患上了精神疾病。
發病的時候,梁某會揣著刀具在小區游逛,無緣無故敲鄰居的門,鄰居看到后都躲得遠遠的,生怕被中傷。
不知從何時起,梁某盯上了林薇。
但林薇毫無察覺,倒是王女士對梁某印象深刻。
早在2023年12月,梁某就已經動了“殺念”。
那日下午,梁某拎著一個黑色塑料袋敲開了王女士的家門。
當天只有王女士的妹妹在家,梁某見開門的是陌生人,丟下一句:“原來家里還有人哇”倉皇而逃。
那個黑色塑料袋里,裝的或許就是她的兇器。
此后,梁某一直伺機殺害林薇。
2024年6月9日下午一點,王女士出門辦事,留女兒獨自在家。
王女士前腳剛走7分鐘,梁某就來到了王女士家,不僅瘋狂敲門,還一直在門口吐痰。
林薇嚇得不輕,趕緊給媽媽發短信。
好巧不巧,王女士在出門之前見過梁某。
當時她正在隔壁鄰居家門前,王女士看她長得白白凈凈,以為是新來的鄰居,還詢問她是否忘帶了鑰匙。
所以,王女士對梁某印象非常深刻。
女兒在貓眼中看到梁某的模樣描述給媽媽,媽媽意識到事情不對,一邊安慰女兒,一邊打電話叫物管。
過了十來分鐘,林薇聽到物管和梁某交談的聲音,把門打開質問梁某。
這下,可是讓梁某逮到了機會。
梁某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刀具對著林薇的臉和胸部劃拉。
林薇拿起花瓶反抗,但力量不敵梁某,身中10刀之后倒地不起。
出門在外的王女士聯系不上女兒,心急如焚,到家時女兒已經躺在血泊中,110和120均在場。
值得一提的是,慘案發生后,梁某竟然被家人帶到了醫院。
被抓獲之前,梁某表現相當平靜,看到帽子叔叔時才顯得驚慌并且拒不配合。
后來,梁某的家人就搬出“精神疾病史”為其開脫。
難道,患有精神疾病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
有病便可逃罪?
梁某的確患有精神疾病不假,但她的家人既然知道孩子有病,為什么放任不管?
任由其拿著刀具在小區里四處亂逛,頻繁敲鄰居的門,搞得整個小區人心惶惶。
可見,家屬對梁某完全沒有盡到“監護之責”。
正是因為家屬不作為,才導致這場慘案的發生。
王女士要求嚴懲,但對方一直在用“精神疾病”4個字逃避法律的嚴懲。
目前的判決結果是梁某已經脫離了“死刑”,只負“部分刑事責任”。
這對于王女士來說,很不公平,倒是給其他“精神病患者”提供了“隨心所欲”的借口。
網友分享身邊的抑郁癥患者,小小年紀就威脅同學,罔顧同學性命。
其他網友看了之后,紛紛表示“這個庭審結果將會見證歷史,會催生新的產業鏈”。
這條法律漏洞,一旦被有心之人利用,后果將不堪設想。
如果不追究精神病患者的責任,就要追究“患者家屬”的“監管責任”。
養條狗還知道牽狗繩避免傷人呢?
一個得了精神疾病的孩子,成天騷擾其他住戶,難道就不用管了嗎?
設想一下,如果哪天梁某的刀對準了自己的父母,他們又該是怎樣的心情。
網友建議:有攻擊性的精神病和野生猛獸應該畫等號。
精神病絕不可以成為罪犯逃脫法律制裁的工具!
結語
法,決不能向不法讓步。
法律既然有漏洞就應該修補,若不能給受害者一個交待,勢必會引起民憤。
希望受害者母親能得到一個合理的交待,讓受害者能夠安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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