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金科股份召開 2024年度業績說明會。會議以“金科向上 未來向新”為主題,回顧了金科股份 2024年經營情況以及公司司法重整的最新進展,介紹了新金科發展戰略及未來經營計劃、產業投資人協同賦能、公司重整執行階段相關工作情況等重要內容。金科股份董事長周達、總裁楊程鈞、副總裁兼財務負責人宋柯、副總裁兼董秘張強出席會議。金科產業投資人品器資管董事長馮侖、CEO李根受邀參與交流,并就投資者關心的部分問題進行了互動交流。
會上,金科股份總裁楊程鈞回答了投資者提問如何保障信托包項目經營穩定等問題。
他表示,根據重整計劃,金科股份和重慶金科“1+1”將通過設立服務信托,向債權人分配信托受益權份額,來清償債務。信托設立后,非保留資產不再歸屬于上市公司,與上市公司不再有股權關系,未來也不會再納入金科股份的合并報表范圍。由服務信托通過平臺公司間接持有900多家下屬子公司股權,并最終由債權人作為受益人、享有財產性權利,與保留資產相獨立。他就如何保護債權人利益,對服務信托建立和運行機制做了簡要介紹。
首先,服務信托的受托人、管理人通過定向邀請等公開方式,依法依規遴選確定。鑒于金科股份與重慶金科為協調審理,眾多債權人同時對兩家公司享有債權,并且需在兩家公司的服務信托、領受信托受益權份額,所以1+1的服務信托受托人將統一遴選確定。
服務信托的全體受益人,也就是持有信托受益權份額的債權人,均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信托文件的約定,享有對服務信托、受益人大會、受益人委員會等、這些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同時可以轉讓信托受益權份額。
受益人大會是服務信托的最高權力機構和監督機構,受益人委員會是受益人大會的常設機構,有7席,首屆受益人委員會由管理人推薦、并經受益人大會選舉確定,將充分有效保障全體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在受益人委員會下設秘書處,作為委員會的執行機構,秘書處的具體設置及規章制度,由信托文件具體約定或由受益人委員會的一般事項來決定。
第四,公司前期已設立信托持股平臺公司,在重整執行期內,就會把非保留公司的股權,轉讓至該平臺公司名下。然后,在服務信托存續期內,還將持續履行信托財產管理義務,同時在管理過程中按照信托文件的約定進行信息披露,保障債權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第五,新金科將全力保障信托計劃受益人的利益,若新金科提供的資產管理服務未達到受益人要求,或者損害了受益人的利益,受益人大會有權根據信托文件的約定進行更換,重新選擇資產管理服務機構,保障大家的合法權益。
此外,“1+1”的非保留公司合計900余家,規模和數量都較大,而服務信托的底層資產主要為地產項目,并且部分項目還存在保交房任務,對運營管理要求很高。根據重整計劃,金科股份或其指定的主體,將作為資產管理機構,保障項目有序運行,并通過項目的繼續開發和銷售,實現保值增值,來提高項目及信托層面的債權回收率,保障債權人利益。為此,將采取以下幾項舉措:
第一,建立分級授權決策機制。為保持信托計劃內各項資產的日常經營穩定,在總體延續現有管理授權的基礎上,將基于信托組織架構,根據具體業務分級分額度、重新確定審批決策權限。
第二,助力項目資產保值增值。基于市場化原則,在項目合作方、債權人及相關利益方同意后,項目公司可以與新金科簽訂代建協議,由新金科通過帶資代建和投入盤活資金等方式,助力項目公司實現保交房,并恢復良性循環。
第三,挖掘和提升項目價值。一方面,通過沉睡資產盤活、產品價值挖掘、項目成本節約等措施,進一步提升項目價值;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項政策,持續推進項目債務糾紛的和解展期。
第四,項目資產分類管理。進入信托平臺的子公司將綜合考慮項目自身經營質素及資債關系,所處環境處市場等各方面因素,按照四個一批的原則進行分類處置,即正常經營一批、庭外重組一批、自行清算一批、司法處置一批。逐步分類施策,系統性盤活存量資產,化解存量債務負擔。
第五,堅守法律法規紅線。將在信托平臺設立紀檢監察部門,對信托財產項下的項目日常經營、資產處置等環節,開展常態化紀檢監察工作,與信托服務機構一起保護好每一份信托利益。
總而言之,金科股份及重慶金科通過設立服務信托作為償債資源,未來將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與信托機構一起做好信托資產的保值增值,避免經營管理失序,杜絕“一托了之”的情形發生,并最終維護債權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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