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律師-北京房產律師-房地產糾紛專業律師,靳律師團隊專門代理借名買房、房產買賣、遺產繼承、離婚分割房產、拆遷析產、共有房產確權分割、居住權案件,為您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一套承載家庭記憶的老房子,在父母離世后,竟讓五兄妹反目。有人主張平均分配,有人以贍養和出資為由要求多分,還牽扯出其他房屋歸屬爭議。法院如何在親情與法律間找到平衡點?
案情梳理
(一)家庭關系與財產背景
親屬關系: 趙明遠與孫玉蘭是夫妻,育有五個子女,分別為趙大剛、趙二強、趙三玲、趙四虎、趙五妹 。趙明遠于 2009 年 8 月 29 日離世,孫玉蘭也在 2021 年 3 月 6 日去世,二老生前均未留下遺囑。
爭議財產:
核心房產:位于北京市海淀區的一號房屋,2000 年由趙明遠從某大學購入,登記在其名下,五兄妹均主張繼承;
其他房產:海淀區的二號院和三號院,房屋權屬及是否屬于遺產存在爭議 。
(二)雙方爭議焦點
原告主張(趙大剛、趙二強、趙三玲):
一號房屋為趙明遠和孫玉蘭夫妻共同財產,應按法定繼承,五人各占五分之一產權份額;
要求趙四虎、趙五妹繼承一號房屋,并支付相應份額折價款 。
被告抗辯:
趙四虎:不同意平均分配,稱自己盡到主要贍養義務,且為一號房屋全部出資,應多分遺產;無支付折價款能力,主張出售房屋分割房款;還要求分割二號院、三號院及房屋租金。
趙五妹:同意依法繼承一號房屋,但不同意支付折價款,認為訴訟費應由趙大剛、趙二強、趙三玲承擔 。
(三)關鍵事實與證據
一號房屋相關:
房屋性質: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趙明遠名下 。
出資爭議:趙四虎提交預付款交款憑據、收款清單及自書筆記,欲證明自己出資,但筆記真實性存疑,且其他證據未體現其出資 。
贍養爭議:趙四虎提供居委會證明,證明孫玉蘭無收入,且自己與父母共同生活 34 年;其他兄妹則稱也盡到贍養義務,趙三玲出力較多。
其他房產爭議:
二號院:建房涉及多人,案外人已另案提起分家析產糾紛,權屬不明 。
三號院:雙方無法提供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及建房審批手續,無法確認是否為遺產 。
案件分析
(一)遺產繼承方式確定
根據《民法典》規定,無遺囑、遺贈扶養協議時,按法定繼承辦理 。一號房屋作為趙明遠和孫玉蘭夫妻共同財產,在二老離世后,應作為遺產由五兄妹法定繼承。
(二)份額分配依據
贍養義務考量:趙四虎與父母共同生活超 30 年,在父母年邁時悉心照料,符合 “盡主要扶養義務”情形,依據法律可多分遺產 。
出資證據不足:趙四虎雖主張自己為一號房屋出資,但提交證據無法形成完整證據鏈,法院未予采信,該主張不影響份額分配 。
(三)其他房產處理
二號院涉及案外人權利且已另案處理,三號院因缺乏權屬證明,均無法在本案中作為遺產分割 ,需待權屬明確后另行主張。
裁判結果
一號房屋由趙大剛、趙二強、趙三玲、趙四虎、趙五妹繼承,趙四虎占三分之一份額,其余四人各占六分之一份額 ;
駁回五兄妹其他訴訟請求 。
案件啟示
(一)贍養義務留存證據很重要
想在遺產分配中多分,需保留照顧父母的醫療記錄、護理證明、居委會證明等 。日常悉心照料,關鍵時刻證據能保障權益。
(二)出資證明需嚴謹
涉及遺產出資,務必保留銀行轉賬記錄、收據、協議等書面證據 。僅有自書筆記等單一證據,難以被法院認可。
(三)權屬不明財產慎分割
對宅基地房屋等權屬不清的財產,應先確定歸屬再談繼承 。盲目訴訟不僅耗時耗力,還可能導致訴求無法實現。
(四)提前規劃避免糾紛
父母可通過訂立遺囑、家庭協議等方式,明確遺產分配 。子女間也應多溝通,避免因利益傷了親情。
遺產繼承本是家事,卻常因利益紛爭變得復雜。了解法律規則,提前做好規劃,才能讓遺產分配既合法合理,遇到類似問題,咨詢專業律師,為權益保駕護航!
(此案例發生地為北京,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