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 年 4 月 26 日清晨,河南周口市商水縣城關鎮的寧靜被一聲驚恐的呼喊打破。13 歲的王朋,在那個平常的早晨,踏入家門,卻撞見了人間煉獄般的場景。屋內彌漫著一股令人作嘔的血腥氣息,父母的臥室門半掩著,透出一絲詭異。
王朋戰戰兢兢地推開房門,眼前的景象讓他瞬間僵在原地,父母雙雙躺在血泊之中,鮮血早已浸透了床單,在地板上匯聚成一灘暗紅色的血泊。3 歲的妹妹王奇坐在床邊,嚇得大哭不止,她那稚嫩的小手和衣服上也沾滿了斑斑血跡。
王朋的大腦一片空白,短暫的驚恐之后,他回過神來,跌跌撞撞地跑出家門,朝著前院叔叔家奔去。他邊跑邊哭,聲音因恐懼而變得尖銳:“叔叔,叔叔,爸爸媽媽被人殺了!”
叔叔聽聞,臉色瞬間變得煞白,急忙跟著王朋跑到他家。看到那血腥的場景,叔叔也被嚇得不輕,但他強忍著恐懼,立刻撥打了報警電話。
僅僅 10 多分鐘,50 多名公安民警如潮水般迅速趕到了現場。這起案件性質惡劣,兩條鮮活的生命消逝,警方不敢有絲毫懈怠。周口地區公安處分管刑偵工作的副處長鄭實軍,在接到消息后,也第一時間率領偵技高手趕赴現場。
每一起案件發生后,現場勘察都是至關重要的第一步,這起案件也不例外。案發現場是兩間破舊的小屋,坐北朝南,由于年久失修,房屋顯得搖搖欲墜。
屋門在東間的前墻,是那種如今城市樓房里已經很少見的雙扇門,門上的油漆斑駁脫落,仿佛在訴說著歲月的滄桑。
細心的偵技民警在推門進屋時,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門以門縫為中心向外擴展,有 4 條用利器交叉劃出的呈 “井” 字形的深深痕跡,就像一個神秘的符號,似乎在傳達著某種不為人知的信息。
走進西間臥室,一幅慘不忍睹的畫面映入眼簾。靠北墻的雙人床上,仰臥著兩具尸體,男尸是王社會,女尸是趙能。王社會頭東腳西,橫躺于床中間,面部表情看似安詳,尸體呈仰臥狀,仿佛正在熟睡。
然而,當民警剪開他的衣服時,眼前的景象讓人觸目驚心,他的胸部密密麻麻布滿了傷口,就像蜂窩一樣。與王社會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他的妻子趙能滿身血跡,慘不忍睹。
她橫尸床上,雙腿耷拉在床幫,腦袋自然歪扭在王社會的脖頸旁,雙目微睜,兩手緊握,頭、手、膝、臂等部位多處被利刃刺傷,鮮血四濺,染紅了墻壁、被褥。從尸狀和傷情可以看出,趙能在生命的最后時刻,曾經赤手空拳與兇手進行過一場殊死搏斗,而兇手的狠毒殘忍也可見一斑。
警方通過尸檢與尸僵程度推斷出,王社會和趙能均死于 4 月 25 日夜 11 時左右。現場無翻動痕跡,王社會上衣口袋內 400 元現金、趙能衣袋內 40 多元現金、抽屜里 500 多元現金完好無缺,這表明作案者并非為盜竊而來。
經過仔細勘察,精細的偵技民警在排除無破案價值的痕跡后,完整地提取到一枚可疑的 43 碼塑料底布鞋痕跡。
此時,經驗豐富的偵技民警對王朋所提供的 “俺爸把俺媽殺死又自殺了” 的說法產生了懷疑。法醫經過檢查,很快提出了與王朋說法截然不同的權威性見解:王社會、趙能肯定是被他人用橫截面為三角形的利器刺傷心、肺,導致急性大失血休克性死亡。
理由有二:其一,王社會尸表損傷達 19 處之多,有 8 處致命傷,且創口分布紊亂。如果是自殺,這么多創口他自己根本無法完成,不符合自殺形成的規律;其二,現場無致傷兇器。
死者的傷情決定了二人傷后均已失去行走能力,兇器不可能被轉移走。也就是說,自殺死亡者,致傷兇器應遺落在死者尸體旁邊或者附近。而該現場卻沒有發現兇器,這與自殺或殺人后自殺現場的規律相悖。
隨著這一說法的成立,新的問題擺在了偵技民警面前:王社會夫婦因何被害?他們一室同住的 3 歲女兒為何安然無恙?兇手究竟是誰?
依據現場條件,商水警方對案情進行了深入分析,初步認為:
其一,王社會住址偏僻,房屋質量一般偏下,不引人注目,且死于夜間 11 時左右,可以排除流竄作案的可能;
其二,現場屋門無撬撥痕跡,屋門顯然是叫開的,所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其三,從現場提取的那枚鞋痕,經比對與王社會家人的鞋痕均不相符,分析極有可能是兇手所留。另外,王社會夫婦身上的傷口為同一兇器所致,若如此,即可認定是一人作案;
其四,現場無翻動、被盜跡象,趙能沒有被強奸的跡象,所以可以排除財殺、情殺、偶殺;其五,兇手連害兩命,手段殘忍,仇殺特征十分明顯。
警方決定從王社會家的鄰里糾紛、地邊糾紛、經營糾紛、家務糾紛、債務糾紛及種種可能結仇的因素著手,排查作案嫌疑人。
4 月 26 日下午 5 時左右,參戰民警了解到,案發次日下午,有人曾看到王社會的近鄰,19 歲的待業青年吳中衣服上有血跡。吳中曾因宅基矛盾與王社會吵過架,案發當天酒后而歸,具備作案動機和作案時間。
很快,吳中被傳到了公安局。他神色慌張,眼神閃爍,顯然知道事情不妙。民警突然厲聲喝問:“吳中,你衣服上的血跡是怎么回事?” 吳中結結巴巴地回答:“血…… 血!別人的沾到我身上了。”
他頓了頓,尋思了一會兒說:“昨天晚上,我和幾個朋友在一起喝酒,席間,大發與另一人因打賭打急眼了,年輕人火氣盛,一怒之下大發揮掌把一個酒瓶打爛,玻璃渣把他的手扎破,流出很多血,我拉他去醫院包扎,他不讓我去,手上的血就沾到我衣服上了。”
民警繼續追問:“酒后你去干什么了?” 吳中回答:“到一個朋友家閑聊了一會兒,喝了幾杯茶,大概 11 點左右回家睡覺了。” 民警又問:“你在回家路上有沒有碰到什么人?” 吳中回憶了一會兒,說:“你別說,還真遇到一個人。走到俺家屋后那條東西路上時,有個人擦身而過,往東去了。
他小跑著從我身邊過去的,因為天黑,我又喝多了,所以沒看清臉。” 民警接著問:“你還看到什么沒有?” 吳中說:“我回到俺胡同口,看見俺媽披著襖站在俺屋山頭。
我問她怎么還沒睡,俺媽很緊張地對我說,剛才從咱胡同里跑出去一個人,你碰見沒有?看清是誰沒有?我說,碰見了,沒在意,說完,就睡覺去了。”
經核實、檢驗,吳中衣服上的血跡與殺人疑點被完全排除,但他提供的其母曾看到從胡同里跑出去一個人的線索卻非常重要,因為王社會家就在胡同里邊。
參戰民警順著這條線索繼續追查,于 4 月 28 日傳訊了吳中的母親。吳中的母親是一個看上去十分樸實的中年婦女,她回憶說,4 月 25 日晚飯后,她到地里去拔筍,一二十斤筍剝葉去泥收拾干凈后,已經 10 點多鐘了。忙了一天,她感到很累,回家便歇息了。
剛躺下沒多久,突然聽到外邊傳來吵架和小孩的哭叫聲。她側耳細聽,是隔壁王社會的妻子趙能在吆喝 “救命呀!救命呀”,喊聲不大也不算小。她趕緊起床來到院里,仍能聽見趙能喊:“救命呀!快些救命呀!”
小孩哭著喊:“爸爸,爸爸!” 她以為是王社會兩口子又打架,想去勸勸,剛走到王社會家院里,聽到趙能的叫聲越來越弱,一會兒就什么也聽不到了。她正在遲疑,趙能屋里 “叭” 一聲拉亮了燈,接著又 “叭” 一聲拉滅了。她看沒事了,趕緊退回自己院里,躲在靠胡同邊的一堆磚頭后,想再聽聽動靜。
不一會兒,看到從王社會家匆匆忙忙走出一個人來,那個人邊走邊來回捋著袖子,出胡同口正東走了。她又悄悄追到胡同口想看清是誰,因為天黑,加上那人已經走遠,所以沒有看清。
正在尋思是不是王社會時,她兒子從東邊回來了。她問兒子碰到個人沒有,兒子說碰到了。問兒子看清是誰沒有,兒子說沒留意。問兒子啥時間了,兒子說 11 點多一點……
吳中與他母親的證詞,雖然不能確定兇手是誰,但卻讓警方進一步掌握了案件的幾個關鍵要素,對案件的認識也更加清晰:
其一,剛介入此案時推斷的作案時間、作案人數準確;
其二,從王社會家出來的那個人往北離去的小路十分偏僻,不是附近的人不敢出入,所以原判斷熟人作案的意見仍可堅持;其三,吳中及他母親碰到的那個人,很可能就是兇手。
就在案件似乎有了眉目時,警方又陷入了困境。他們排查了大量的線索,走訪了無數的群眾,卻始終沒有找到那個關鍵的嫌疑人。然而,警方并沒有放棄,他們重新梳理案件,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
在對王社會的社會關系進行深入調查時,一個人的名字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 王永昌。王永昌是個體運輸司機,常年在外跑運輸。他與王社會家相距 300 米左右,熟悉王社會家的環境。
更重要的是,王永昌的妻子陳某某,10 多年前曾與王社會有過一段曖昧關系。雖然這段關系早已結束,但王永昌的性格粗暴,心胸狹窄,常酗酒鬧事,夫妻關系一直很緊張。
案發當晚,沒有人能夠證實王永昌的活動情況。而且,王永昌發案前后穿的鞋子尺寸、花印與現場提取的鞋印相似,他很可能有三棱刮刀等修車工具。案發后,他突然出走,行蹤十分反常。種種跡象表明,王永昌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決定圍繞王永昌展開重點調查。他們發現,王永昌經常在南京、溫州、廣州一帶接貨跑運輸。專案組經過對外出追捕和架網守候兩種方案權衡利弊后,決定組織精干小分隊外出追捕。
5 月 13 日晚,追捕小分隊趕到南京,通過走訪,發現王永昌的車于 4 月 27 日、28 日曾停放在武湖停車場。追捕小分隊又順著線索追蹤,于 15 日凌晨 5 時趕到溫州整江鎮下河停車場,得知王永昌于 5 月 12 日去廣州送貨,往返需要八幾天時間。小分隊當即隱蔽住下,對停車場進行全天候監控,張網以待。
5 月 22 日早晨,經與王永昌一起去廣州送貨返回的司機方某接觸,了解到王正在碼頭卸貨。小分隊立即兵分三路:一路在停車場守候;一路在要道口攔截;一路在碼頭查找。上午 11 時許,王永昌駕車返回時被堵截人員擒獲。
王永昌落網后,專案指揮部制定了周密細致的審訊方案,分成四個小組,針對王永昌性格粗暴,江湖味十足,當過偵查兵,上過老山前線,遇事不亂,狡猾沉穩的特點,對其采取佯攻試探,只攻不打的審訊方法。同時,加強對其妻和兩個司機的訊問,尋找供述的矛盾點。
5 月 23 日晚,對王永昌正式開展審訊。一開始,王永昌拒不交代,審訊毫無進展。其他三組也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專案指揮部召集參戰偵查員,再次進行全面認真的分析,決定抓住王永昌在作案逃跑過程中,先后與兩人碰面,搞不清是否被認出的心理,單刀直入。
終于,在 5 月 25 日凌晨,王永昌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交代了殺害王社會夫婦的經過。
原來,王永昌早就懷疑妻子與他人有兩性關系。1991 年的一天晚上,在他的威逼下,妻子陳某某說出了 1983 年曾與王社會多次發生兩性關系。得知此事后,王永昌懷恨在心,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種子。
1995 年 4 月 25 日晚,王永昌酒后攜帶匕首和三棱刮刀來到王社會家中。他敲響了王社會家的門,王社會夫婦看到是王永昌,沒有絲毫防備地打開了門。王永昌走進屋內,看到王社會夫婦正在看電視,新仇舊恨涌上心頭。
他掏出三棱刮刀,二話不說,朝著王社會夫婦瘋狂地亂刺。王社會夫婦還沒來得及做出反應,就被突如其來的攻擊打倒在地。他們試圖反抗,但在王永昌的瘋狂攻擊下,一切都是徒勞。很快,王社會夫婦倒在了血泊之中,失去了生命。
王永昌殺完人后,倉惶逃回家中,將血衣、鞋子、兇器交給其弟王永杰處理。根據他的交代,警方在王永昌的院內及棉紡廠的下水道等處,提取到了王永杰藏匿的血衣、鞋子和兇器。
至此,這起震驚一時的 1995 年河南周口仇殺案終于真相大白。因妻子的出軌,王永昌心中的仇恨被點燃,他用了四年的時間來謀劃這場復仇,最終卻走上了一條不歸路,毀掉了兩個家庭。
這起案件也給人們敲響了警鐘,婚姻中的忠誠和信任至關重要,一旦失去,可能會引發難以挽回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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