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實名舉報背后的基層治理困局
“當官不為民做主,反而變賣村民土地謀私利!”河北省滄州市孟村回族自治縣流潭村村民高攀的一封實名舉報信,揭開了這個村莊深藏多年的“瘡疤”。舉報信中,村領導班子被指控涉及非法賣地、虛報冒領、強收費用、壟斷資源等十余項問題,涉案金額數百萬元。
這并非簡單的村民糾紛,而是關乎基層權力監督、集體資產保護和農民切身利益的深層問題。
一、核心舉報內容:村官被指“五宗罪”
1. 非法買賣土地,中飽私囊
基本農田遭盜挖:舉報稱,2023年11月至2014年10月,村干部郭慶營等人以“包地”名義,擅自挖掘村內基本農田變賣土方,涉及土方車次超13000車,獲利約170萬元。
未盡村民同意,就將全村80多畝菜園地出賣,這是標準的好耕地,被村干部售賣后蓋起了永久建筑。
村集體的機井占地約6畝地也被變賣中飽私囊。
虛報土地承包面積:村集體實際承包土地700畝,但上報1000畝,虛報300畝套取補貼23萬元。
2. 修路強收“過路費”,款項去向成謎
2019年縣政府為流潭村修路,村干部卻向村民收取“修橋費”,涉及郭洪亮、李振達等十余戶,金額從1000元至5000元不等,總計數萬元。村民反映:“當時說走個流程就退,結果錢再沒回來。”
3. 壟斷資源,坐地起價
飲用水加價:國家規定農村水價4.3元/方,流潭村卻按5.5元/方收費,以全村3100人、年用水50萬方計算,年差額達60萬元。
侵占集體資產:國家配發的吸污車被村干部長期私占,貧困戶建房被強制收取5000元“材料費”。
4. 公章濫用,合同造假
舉報稱,在“無書記、無村長”狀態下,郭慶營及兄弟郭慶陽(村委員)私自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將村民共有的13畝坑塘以200元/年的低價承包,并加蓋村委公章。
據說這一切背后都有鎮上包村干部張樹奎的影子,他和郭慶營等人串通一氣,欺下瞞上,做了許多與其身份格格不入的事情。
5. 虛報冒領,蠶食惠民資金
低保戶名單中混入退休人員,供銷社承包土地收獲的20萬元糧食被村干部“偷收”,導致承包方棄租。
二、村民困境:“我們敢怒不敢言”
流潭村多名村民證實舉報內容,但要求匿名:“他們(村干部)勢力大,怕報復。”一位村民苦笑:“我們交的錢、賣的地、多付的水費,最后都成了他們的‘年終獎’。”
更令人擔憂的是,舉報人高攀表示,此前多次向縣、市紀委反映均“石沉大海”,“不知道是不是有保護傘”。
三、法律與政策紅線:這些行為是否違法?
《土地管理法》:嚴禁占用基本農田挖土、建房,違者可追刑責。
《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集體資源處置需經村民會議表決,私自簽訂合同無效。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水費需按成本定價,嚴禁加價牟利。
《刑法》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若查實村干部侵吞集體資金,可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深層反思:如何堵住基層“蟻貪”漏洞?
透明化村務:集體資產處置、資金使用需強制公示,接受村民監督。
下沉監督力量:縣級紀委應建立“直查快辦”機制,避免基層干預。
暢通舉報渠道:探索“匿名舉報保護”制度,消除村民顧慮。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專家指出:“流潭村的問題并非個案,部分村莊‘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缺乏制衡,必須從制度上扎緊籠子。”
百姓安居樂業,離不開清朗的基層政治生態。當村民的菜園地被賣、修路款被扣、水費被漲時,他們期待的不僅是一紙調查結果,更是一個答案:誰在縱容這些“蛀蟲”?背后的保護傘能否被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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