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吟蘭,女,1957年4月生,著名法學家,我國婚姻家庭法學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錢端升講座教授。1979年10月,夏吟蘭教授考入北京政法學院。1983年,北京政法學院與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組建成立中國政法大學。夏吟蘭教授在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后,先后師從巫昌禎教授和江平教授完成碩士和博士學業,獲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在巫昌禎教授的建議下,夏吟蘭教授留校任教,在中國政法大學的教師崗位上一邊秉燭夜讀、增強學術修為, 一邊循循善誘、傳道授業解惑。從此,“三尺講臺映芳華、一生縈繞婚姻法”。
在多年的教學工作中, 夏吟蘭教授形成了屬于自己的講課風格, 曾被評為“最受本科生歡迎的十位教師”之一,“激情澎湃”“妙趣橫生”“鞭辟入里”“春風化雨”是學生們對夏老師講課風格的描述。夏吟蘭教授一直秉持著愛護學生、成就學生、以人為本、因材施教的情懷和精神,培養了一大批優秀的法學研究人才和法律專業人才,四十多年來已然桃李滿天下。夏吟蘭教授指導和教授過的本科生、碩士生和博士生們遍布各界、各地, 既有扎根法學教育與研究工作的教師、學者, 也有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他們都志在傳承法治精神, 努力做敬仰法律、追求公平正義的法大人。夏吟蘭教授曾說:“學院路校區到昌平校區的通勤路上, 留下了我經年累月往返奔波的足跡, 我無怨無悔地將在法大的所學、所思、所想, 將法大給予我的‘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精神回饋給培養我的母校, 傳授給我的學生。”
夏吟蘭教授在婚姻家庭法、特定群體人權保障等領域造詣深厚,成果斐然。先后主持參與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國家級、省部級和國際合作項目三十余項,其中多項研究成果為立法、司法解釋及相關政策所采納;先后出版專著、教材等四十余本, 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百余篇。夏吟蘭教授的學術生涯與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同步, 與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進程同步,其學術成果反映了我國婚姻家庭法治建設和特定群體人權保障法治建設的發展與完善。在夏吟蘭教授看來,“不同時期論文考察角度和闡述主題的變遷和轉換亦是婚姻家庭立法以及反家暴立法的演進發展及婚姻家庭法學理論研究脈絡的映現, 深深烙下了社會和婚姻家庭逸動變遷的時代痕跡。”
夏吟蘭教授深度參與法治實踐工作,為推進法治建設進程貢獻力量。夏吟蘭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婦女法學研究會會長、第九、十屆全國婦聯執行委員、第十屆、十一屆北京市婦聯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全國婦聯書記處特聘專家顧問、全國“八五”普法講師團成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國際家庭法協會常務理事等職務。多年來,夏吟蘭教授參與過《婚姻法》《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修訂及調研、論證工作,為相關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幾十年如一日為保護婦女兒童……無私奉獻”是夏吟蘭教授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時的獲獎詞,夏吟蘭教授曾表示:“這不僅是對我的肯定與表彰,更是我的心聲和追求。”夏吟蘭教授付出的辛勤努力與取得的杰出成就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肯定,她還曾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全國法學會系統先進個人、北京市高等學校優秀青年骨干教師、北京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家、北京市先進女教職工工作者、中國政法大學華興教學杰出貢獻獎、中國政法大學優秀導師等榮譽。
夏吟蘭教授一生致力于維護婚姻家庭關系倫理特性,堅持在婚姻家庭領域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婚姻家庭法治建設和特定群體人權保障奔走疾呼,以實際行動踐行了法學家的社會責任與擔當。夏吟蘭教授一生教書育人,治學嚴謹;學高為師,身正為范;以法為教,以德立身;品行高潔,求真務實;情系法治,心懷蒼生;斯人已逝,風范長存。
夏吟蘭教授的逝世,是中國政法大學的重大損失,也是中國法學界的重大損失!我們沉痛悼念夏吟蘭教授,深切緬懷夏吟蘭教授!
“吟法韻以彰正道,蘭香遠而勵后賢”。夏吟蘭教授精神永續,山高水長!
內容來源|中國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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