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樂昌法院成功調解一起
叔嫂間特殊的 身體權糾紛案件。
雙方當事人不僅解決了矛盾糾紛,
更成功修復了破損的親情。
王某與李某原本是叔嫂關系,兩家人長久以來就因家務事存在矛盾。某日,李某與王某的妻子因瑣事爭吵,從而引發李某與王某沖突,導致李某受傷并住院治療。李某的丈夫報警,該市公安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給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500元。但王某未向李某賠償,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等損失共計6000余元。
法官受理該案后,考慮到若簡單判決此案,雙方矛盾將進一步加深,不利于彌合親情、維護家庭和諧。思慮再三,法官決定采取“背對背”的方式對雙方當事人開展釋法明理,在尊重法律事實的基礎上,同時更注重維護雙方的親情。“親人之間幾十年的相守相助難得又不易,莫因一些小事傷害了彼此的感情。”承辦法官說道。
“法官,我們兩個家庭之間的隔閡已經好多年了,親情也漸漸磨沒了,現在互相見面連招呼都不打。這次,也是因為一些小事引發的……”這時,一同前來的王某女兒向法官解釋起兩家的關系以及此次“傷人事件”始末。法官抓住了“突破口”,與王某聊了起來,這才了解到王某在事后也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妥,只是覺得對方也有錯,認為6000多元的損失都要自己支付,心里不服氣。“既然你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就應及時表態、積極賠償,爭取獲得對方諒解。”法官耐心地勸解王某,向其釋法說理。
另一邊,法官也做起李某的工作。“沖突當天,你的行為也激化了矛盾沖突,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對方現在也認識到了錯誤,希望你看在多年親戚的份上,坐下來好好協商……”經過法官的耐心調解,王某表示愿意賠償,李某也主動同意,只要王某賠償醫療費2700元,便不再追究王某的責任。在法官的見證下,王某當庭支付了2700元給李某。雙方冰釋前嫌,親情得以重拾。
文字:肖鴻 廖攀 劉青
編輯:劉青
審核:陳東陽 劉昊
責編:張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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