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馮先生的遭遇或者可以證明,雙軌制改革就像半拉子工程存在著某些問題。
譬如,有人說這是根深蒂固的身份歧視,是同工不同命的典型。
也是,你說都在一個單位上班,干一樣的活甚至有可能掃地僧一樣地干更累的活,就因為沒有那個編制身份,這養老待遇就有了天地之差。
自己干了34年,最后還是被人以編外人員為由排除在體制的好保障之外,這個結果讓趙先生難以接受。
大河報報道,61歲的趙先生在機關單位干了34年,但因為是“編外人員”,到了退休時遭遇的情況讓人訝異,他要被逼著簽自愿文件,自愿把養老保險從機關系統轉到企業。
而他一旦自愿了,結果就是:
1. 養老金會大跳水。退休后本來能拿退休前工資的70-90%,但按企業職工算的話,最后只能拿30-40%,這待遇直接砍掉一半。
2. 因為趙先生想不通,所以并不愿意“自愿”,所以他不簽字就不給辦理退休。因此這一年來他沒有了收入,只能靠撿拾舊物賣錢或孩子的接濟度日。
3. 趙先生想不明白,他在機關里干了34年難道都白干了嗎,34年的工齡 單位說轉就要轉,尤其工作人員的一句“你去錯了門”,讓他有一種被掃地出門的感覺。
報道稱,趙先生說34年來都是按老規定交養老保險,到了退休年齡了單位卻想把過去的繳費和貢獻一筆勾銷有失公平。
趙先生若被“自愿”,退休待遇會有哪些變化呢?
首先是養老金差距巨大。
機關或事業的養老鐵飯碗是企業望塵莫及的。譬如它的基礎養老金+職業年金組合會使得養老金更豐厚,據數據測算最高能達到60%的落差,也就是說,機關事業退休若拿5000養老金,企業只能拿2000左右,差距非常大。
有同樣遭遇的網友留言證實這種變化。
第三,為了轉保必須先與原單位解除老合同再簽一個勞務派遣合同。但是干了34年的經濟補償該如何算呢?這筆賬沒人說清楚。
事實上,國家給2014年前工作,2024年后退休的“中人”設置了保護過渡期,但是,通過這事來看,這保護可能只對編制內有效,像趙先生這樣的同樣干了半輩子的編外人員只能眼巴巴地看著。
而且,有編制的同事是視同繳費,但編外趙先生之前的是視同繳費還是自己補足繳費呢?并沒有得以確認。
因為不肯簽“自愿書”,趙先生的退休手續被卡了一年多,養老金一分沒有,救濟金也不見蹤影,逼得老人撿破爛基本生存都成了問題。
趙先生還在為自己的退休權益奔波,但其實這件事暴露了問題的根源,可能就是所謂的并軌改革并不徹底,“編制”這個身份標簽依然是劃分養老待遇的分水嶺。
而其實,這樣用行政手段強迫別人去“自愿”的行為,有些耍花招逃避法定補償的嫌疑。
這樣子讓弱勢群體來承擔改革成本,顯然不公平。
要彰顯社會公平就必須打破這樣的身份歧視,要承認編外人員過去的參保有效,要認賬。
雙規制改革的是縮小待遇鴻溝并彰顯公平原則,他體現了尊重和尊嚴。所以就算轉保,趙先生也有必要獲得年金這類的補充保障,或者依法給予經濟補償,而不能依靠強迫“自愿”掃人出門。
最后想說一句,雙軌制改革的核心目標是從身份特權轉向貢獻公平,避免系統性不公,但到底怎么改才能避免出現系統性不公呢?對此你又怎么看。
本文內容綜合大河報 上游新聞等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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