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隆達人
隆達人(Lunda),非洲中南地區民族。又稱巴隆達人。主要分布在扎伊爾南部、安哥拉東北部和贊比亞西北部。屬尼格羅人種班圖類型。
隆達人包括隆達人本支、盧瓦勒人、恩登布人、姆本達人、盧查齊人等10多個支系。通用基隆達語,屬尼日爾-科爾多凡語系尼日爾-剛果語族。大多保持萬物有靈信仰,部分人信奉天主教。
隆達人在班圖人大遷徙時,是西班圖人中的一支。15~19世紀曾建隆達王國。主要從事熱帶鋤耕農業,種植高粱、木薯、稷和花生等,兼營狩獵、采集、捕魚和小型畜牧業。今許多人進入工廠或種植園工作。北隆達人實行父系氏族制,南隆達人實行母系氏族制。
許多群體以采集食物和打獵為主,其次是捕魚。所有群體都實行輪作鋤耕,種植木薯、黍類、花生、豆類和玉蜀黍,飼養小牲畜,有的群體飼養少量的牛。卡曾貝的隆達人曾以象牙商和奴隸販聞名。隆達人的宗教主要信仰一位是天神或是地神的至上神明,同時也崇奉祖先。
二、隆達帝國
隆達帝國,或稱“姆瓦塔亞姆夫國”。中世紀中非洲西班圖人所建。國土在寬果河上游和贊比西、剛果兩河河源之間。全國分兩部分:一部分歸國王統治,另一部分由盧科克(意即“眾人之母”)的一個女王掌權,形成雙重政權,反映母權制的殘余。
隆達帝國的疆域大體包括今剛果共和國的西南部、安哥拉的東北部和贊比亞的北部地區,是在隆達王國的基礎上不斷擴展而成的。
作為班圖人的一支,隆達人于何時何地遷到剛果河流域,尚無定論。根據史料記載和隆達人的口頭傳說,大約在16世紀下半葉,隆達人已遷到今剛果共和國沙巴省西南的布希梅河上游地區,在緊靠盧巴王國中心地帶的西部定居。他們這時已進入原始社會末期,氏族制度開始瓦解,經濟活動主要以農業為主,兼以打獵、捕魚和采集。其社會內部已出現了勞動分工:年老體弱者留在家里織酒椰纖維布,作為給成年子女籌集娶親的聘禮;年青男子則出去打獵和作戰,并以此贏得在社會中的地位;婦女承擔的社會勞動最重,要種莊稼和做家務,同時制作各種土罐子,用于貯藏和燒煮食品;未成年的孩子負責看管山羊,采集白蟻烘烤以及把鳥從高粱地里趕跑。
隆達人的社會結構較為獨特。在建國前,隆達人普遍受被稱為“圖邦古”(tubungu)的長者們的控制。這些長老一般是大家族的首領,他們負責處理各個家庭之間土地和捕魚權的糾紛,還擁有精神上的權力。每個長老都有自己的封號,可以傳給后人,封號之間往往用親屬關系把它們聯結在一起,如用“父親”、“兒子”、“兄弟”來表示大小。在隆達人的口頭傳說中,一族對另一族的征服或融合有時也被說成是聯姻,如地位較高或勝利的一方被說成是“丈夫”,而依附的一方則是“妻子”。因此,隆達人的這種封號不是一成不變的,對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含義。
在隆達人的早期歷史中,曾先后出現過三個大的家族,其中最早的是雅拉·姆瓦庫家族,當時有15個圖邦古受制于它。隆達國的雛型開始初步形成。取代雅拉·姆瓦庫家族統治地位的是金古里家族,在隆達人口頭傳說中,這次事件被說成是“父親”與“兒子”為爭奪棕櫚油的控制權而發生的一次沖突,結果“兒子”獲勝。雅拉·姆瓦庫家族失勢以后,先前從屬它的各個家族便擺脫了納貢的義務,有的轉而依附金古里家族。在重新組合的過程中,又興起了一個新的家族——盧埃吉家族,它向金古里家族挑戰,雙方展開了較長時間的爭權斗爭。大約在這個時候,東部的盧巴王國向隆達地區派出了一支狩獵隊,其首領享有“希賓達·伊倫加”封號。在金古里家族與盧埃吉家族的爭斗中,這支狩獵隊站在盧埃吉一方。由于他們使用隆達人尚不熟悉的鐵制武器和原始宗教——使狩獵顯靈的符咒,金古里家族被擊敗。后來,這支狩獵隊沒有回盧巴王國,他們留下來與隆達婦女通婚,并引進了本國的某些制度①,如按父系計算血統關系和繼承財產、給首領增添一層神秘色彩和設置地方官員基盧盧等,加速了隆達向國家的過渡。大約到17世紀中期,統一的隆達王國正式出現。
隆達王國的首任國王雅·納維吉,在他統治期間(1630—1660年),隆達的疆域向西擴展到開賽河,南達贊比西河上游和支流卡邦波河,東及盧瓦普拉河,成為中非地區的一個強國。為此,他贏得了后人對他的尊重,他的封號“姆旺特”(mwant,或稱mwata)成了隆達歷代國王們的封號,隆達王國亦稱姆旺特·雅烏(MwantYav),或姆瓦塔·雅姆沃(MwataYamvo)。
雅·納維吉建立的隆達國,下設若干個省,由國王任命的省督進行統治。省督的一個重要職責是收集貢品,并負責運往首都。根據各自管轄的地區不同,各省省督有自己的封號,如“姆瓦塔”、“姆韋內”或“卡曾貝”等等。
國家最高統治者是國王“姆旺特”。同庫巴和盧巴國王一樣,他被看成是神靈的化身,不能吸煙飲酒,也不能當著臣民進餐,只有騎在奴隸的肩頭上才能出現在臣民面前。他擁有許多顯示尊貴的標志,諸如頭頂一束紅鸚鵡毛,頸掛珠鏈,胸佩勛章似的銅飾,腕套金屬鐲子等。每任國王登基時都要舉行盛典,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儀式是由國王親自點燃一堆新火,然后各省總督由此火點燃他們自己的火堆,以表示對新王的效忠。新任國王還要在盧盧阿河的東部支流卡蘭古河和路易薩河之間的地方建立自己的王府(稱“穆散巴”,musumba,意為“營地”),傳說第一代姆旺特就住在這里。久而久之,這塊地方實際上成了隆達王國的都城,四周由一個筑有堡壘的土墻和一條長約30公里的干沽的護城河圍著。各個國王的“穆散巴”又單獨構成一個設防的大封閉體,外面用樹和木樁組成雙層籬笆,里面建有許多院落,供國王及其家屬居住,也有的供舉行宗教儀式使用。在“穆散巴”里,還單獨劃出一塊土地作為王室的墓地,設專門的宗教守護人員看管。據19世紀來訪的歐洲人記載,“穆散巴”里清潔衛生,道路很直,且設有開闊的公共廣場,供集會和集市使用。
國王和各省的總督都有自己的軍隊,使用的武器包括長矛、大刀、投擲用的短標槍和防護用的盾牌等,以及后來從奴隸販子手中購得的少數槍支。軍隊用于對外擴張和捕捉俘虜。另有近衛隊負責都城的治安。
隆達國王雖然擁有國家最高統治權,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王后、貴族會議和民眾大會的制約。根據隆達傳統習慣,王后“羅孔克莎”(Lukonkeshia,意為“眾人之母”)的意見對決定王位的繼承有特殊的影響,貴族會議隊已故國王的兩個正妻的兒子中選出新的“姆旺特”時,必須征求她的同意方可登基。平時,“羅孔克莎”的權力象一個大酋長,自設一個歸她管轄的朝廷,收授大臣們的貢品,她的意志不受丈夫的限制。貴族會議除了有權決定國王的人選外,還可對國家事務提出咨詢性意見,并對國王的意志起牽制作用。國家的另一重要機構是民眾大會,它有權批評“姆旺特”的過失,甚至將他廢黜,一些重大事件也由民眾大會表決決定,如向異族宣戰、道路的開閉等。
國王的權力受到上述三個方面的很大影響,說明在隆達王國里原始社會的殘余保留較多,軍事民主制時代的痕跡仍依稀可見。在隆達王國的早期歷史中,氏族組織尚占有重要地位。有著共同女祖先的一些血緣親屬構成的氏族,依然聚族而居,氏族酋長享有祭司和司法的職權,只是增加了在本族征收貢賦的任務。隆達王國這種落后的社會發展狀況,是與它低下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分不開的。在17和18世紀,農業經濟在隆達人生活中占主導地位,但鐵制工具使用較晚,并且尚不普及;手工制作包括制陶、織布、曬鹽和緞打銅質制品等;集市貿易很早就已產生,而且在大西洋商業經濟的影響下出現了從事長途貿易的商隊,販運諸如歐洲金屬器具、巴西烈酒、煙草和亞洲的紡織品,以及當地的土特產。三次社會大分工雖然都已出現,但均未完成。他們屬于定居的農業民族,可是在落后的生產工具的限制下,農產品尚不豐富,有時還需要靠打獵、采集和捕魚補充糧食的不足。專門以手工勞動為生的手工階層以及手工業內部的進一步分工尚未產生,直到奴隸出現后依然如此。這種特殊現象或許是隆達社會性質較難斷定的一大原因。多種社會經濟形態的并存,不僅在隆達人中存在,在剛果河流域的許多地區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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