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胡秀文
據廣州日報報道,近日,廣州一名52歲離異女子立遺囑,劃出10多萬元留給4只寵物狗,相關報道引發熱議。6月1日,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亮律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寵物雖然不能直接繼承遺產,但是可以指定遺產管理人專款專用,將這筆錢用在寵物身上。
報道截圖
據報道,陳女士(化名)離異后和兒子相依為命近20年。她在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將主要財產指定由兒子繼承,并從存款中劃出專項份額給家中的4只寵物犬,指定兒子作為遺產管理人,負責愛寵生活的費用支出。兒子馮先生說:“這些小狗都是從外面撿回來的,我們視它們為一家人,所以我很理解和支持母親。”據透露,這筆指定的遺產有10多萬元。
“上述報道里,留給寵物狗專項份額的這部分內容,如果形式和程序符合法律規定,就是有效的。”6月1日,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亮律師告訴記者,“寵物不具有法律層面的獨立主體身份,屬于‘物’。繼承只能由個人或組織來繼承,不能由物來繼承。寵物本身沒有繼承權,但是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部分款項留給養寵物使用,由遺產管理人實施照護寵物的職責,實行專款專用。”
遺產管理人如果不專款專用怎么辦呢?陳律師說:“《民法典》第1148條規定,遺產管理人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繼承人、受遺贈人、債權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所以,相關利害關系人可以向遺產管理人追責。”
記者發現,此前也有立遺囑將資產留給寵物的報道。陳律師告訴記者,自然人若想立遺囑將部分遺產款用于寵物,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按照自身意愿和法律規定設立有效的書面遺囑;二是要指定遺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組織;三是要有對遺產管理人進行監督的主體。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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