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子→23樓→刑拘!
近日
云南玉溪
民警破獲一起高空拋物案
竟是一男子為發泄情緒的荒唐舉動
5月22日上午
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
大營街派出所接群眾報警
一居民樓有人高空拋物
民警趕到現場時
只見現場散落著破碎鏡片
經查
民警鎖定嫌疑人張某
并將其抓獲
在訊問中得知
張某自稱“心情郁悶”
為發泄情緒
明知自己身處23層高樓
仍將家中鏡子拋下
此沖擊力
相當于200公斤重物
若是砸中行人
后果不堪設想
目前
張某因涉嫌高空拋物罪
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近年來
高空拋物案件
時有發生
16樓“飛”出電競椅
巨大聲響引居民恐慌
涉事男子被依法刑事拘留
為泄憤從四樓扔下洗衣機
造成一輛轎車輕微受損
事發后男子被依法刑事拘留
酒瓶從18樓扔下
砸穿車輛引擎蓋
拋擲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高空拋物=違法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
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高空拋物=“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拋物的危害有多大?
據專業實驗測算
一枚重30克的雞蛋
從18樓拋下能砸破人的頭骨
而從25樓拋下
沖擊力足以致人死亡
在此也呼吁大家
拒絕高空拋物
保障生命安全
來源丨@人民日報 @中國普法 @紅塔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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