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浙江省遂昌縣檢察院 毛琳云
“零基礎速成!畢業包分配!學成輕松月入上千!”2024年1月,看到網上有機構介紹培訓零基礎人員學習視頻剪輯,只要繳納6000余元培訓費,學成后機構會提供長期穩定的兼職工作,月收入保底1500元,而且還能幫忙辦理“助學貸款”,想找份兼職補貼生活的在校大學生小李十分心動,果斷下了單。之后,客服給小李發送了一些簡單的教學視頻和兩次兼職單,此后就不再提供任何兼職機會,小李僅賺了50元,卻背上了要按月償還的高息貸款。
與小李有類似遭遇的被害人遍布全國各地。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經調查發現,以同樣手法作案的機構有4家,但骨干人員最初都來自同一家公司。該公司從2022年10月起,在網上發布兼職接單廣告,以“零基礎學習”“輕松覆蓋學費”為誘餌,虛構可以邊學邊賺錢、每月有固定兼職收入以及有合作商家可以永久派單等內容,吸引在校大學生、待業寶媽等群體購買在線課程,誘使無力支付培訓費的被害人辦理小額消費貸款,一旦有學員申請退學,售后人員則以影響征信為由向被害人催收學費并索要高額違約金,涉案金額共計2000余萬元。2024年2月,公司老板金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歸案。4月30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上海市松江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官經審查,梳理出該犯罪團伙的作案模式:金某成立多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招募高某、裴某擔任“戰隊長”,負責上傳下達、話術培訓、解決學員退費等日常運營管理工作;設立多個業務小組,招募蔡某等人擔任組長,負責發展客戶、指導組內業務員工作,業務員負責對接并誘導客戶辦理貸款購買在線課程。
公司確有銷售課程,也曾有過派單,并在有學員申請退款時審批同意,這些行為是否影響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檢察官結合聊天記錄、收款證明及證人證言認定,該公司的培訓服務只為營造買課就可獲得穩定兼職和收入的假象,本質仍是欺詐,派單不過是應付學員、持續實施詐騙行為的拖延手段,至于退款是因害怕學員投訴、報警才不得不同意。
2024年5月30日,松江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金某等人提起公訴。8月29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金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各并處罰金20萬元;判處退出違法所得的高某、裴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退出違法所得的蔡某等16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至四年,各并處罰金4萬元至3萬元;判處未退出違法所得的趙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檢察官認為,高某、裴某在涉案公司擔任“戰隊長”,均系公司小股東,負責該公司日常運營管理工作,兩人參與詐騙數額分別達2100余萬元、1100余萬元,超出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標準數十倍,雖然二人分別退出違法所得95萬元、30萬元,但數額與被害人群體遭受的巨額財產損失存在顯著差距,一審判決對兩人與犯罪數額150萬元至230萬元的組長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宣告緩刑,僅在緩刑考驗期和罰金數額上有所區別,差異不大,難以實現罰當其罪。
2024年9月6日,該院就一審法院對高某、裴某的判決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抗訴。2025年3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改判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裴某有期徒刑四年,罰金數額維持原判。
檢察官說法:
高某、裴某的行為作用、犯罪數額均不屬于犯罪情節較輕,不符合適用緩刑條件,亦不符合“兩高一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對電信網絡詐騙從嚴適用緩刑的相關規定精神。針對一審法院對高某、裴某量刑畸輕、不當適用緩刑的問題,檢察機關從涉案金額、參與時間、作用地位、社會危害性等方面綜合評判,用好刑事抗訴,推動二審改判實刑,糾正量刑失衡,精準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體現對組織者、骨干成員、積極參與者、作用較小的從犯等不同層級人員的分層分類處理,實現罪責刑相適應。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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